烟台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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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6日上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烟台市作为首批9个全国文明城市之一受到表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陈至立出席会议。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书记焉荣竹参加大会并上台领奖。
  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2003年8月中央文明委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2004年9月中央文明委颁布《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包括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等7大方面、119项具体工作指标,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方方面面的工作。
  早在1993年,烟台市委、市政府顺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治城、育人、树新风为主要内容,以树立繁荣、美丽、有序的城市形象为目标,作出了“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的决定。十多年中,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不懈地做,使这项工作始终摆在大局中的突出位置,呈现出经济与社会同步发展、城市与农村同步提高、三个文明建设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作出评选表彰文明城市的部署后,市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进行研究,确定了“高点定位、自我加压、奋力拼搏,努力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市委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层层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全市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创城工作意见,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统一督办的大事项目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细化分解了119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16位市级领导、70多个重点部门和单位,形成完善的责任目标体系。
  烟台市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从开始动员到创建成功共历时一年半时间。2004年4月6日市委、市政府以市主会场和县(市、区)分会场相结合,并通过电视主频道直播的形式,召开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直接把目标任务要求贯彻到城乡基层和千家万户。2005年4月2日市委举行“文明山东从我做起,我为烟台增添魅力,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启动仪式,市五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各界代表5000多人参加了仪式,市委书记焉荣竹作重要讲话。4月5日市委召开全市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议,市长周齐在会上作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创城责任,调度落实创城任务。4月底在创城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组建由市级领导牵头的7个督导组,组织各区、市直各部门开展3次自查活动,保证创城工作整体推进,全面落实。5月28~29日,山东省创建文明城市测评组对烟台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面测评,本次测评是省文明委为评选省级文明城市、推荐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而专门组织的。测评工作分材料审核、调查问卷、实地考察、整体观察、听取汇报五种方式进行,对创城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规定的6大门类119项具体指标进行深入细致测评。其中在实地考察过程中,测评组分6路分别对五区的机关、企业、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剧院、广场、体育馆、主干道、车站、码头、机场、社区居委会和城管、交通、公安、建设、电业、银行、工商、税务、旅游、电信、财贸等“窗口”行业以及郊区农村等90多个考察点进行暗访,全面考察城市基础设施、创城氛围、市民精神面貌、窗口优质服务等150多个测评重点。省测评组对烟台市创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经过省文明委讨论、新闻媒体公示、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等程序,确定烟台为省级文明城市,同时把烟台作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候选城市,推荐到中央文明委。
  2005年8月份初,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委托统计部门按照测评体系和测评手册,对烟台进行全面、严格测评。通过实地暗访、入户调查、部门把关等程序,严格按测评分数,确定入选名单。经过测评,烟台市从全国38个申报城市中脱颖而出,被中央文明委确定为候选城市,通过中央级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经中央文明委全体会议研究确定,烟台市等9个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此次“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获得表明,烟台市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方面走在了全国城市的前列,对提升烟台市对外形象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