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60&A=15&rec=37&run=13

【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抓好省里确定的试点单位蓬莱和市里确定的试点单位海阳、招远三市的改革工作。研究拟定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筹备召开全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市编委自觉把督导工作贯穿试点工作始终,研究拟定具体督导方案。市委领导亲自挂帅,先后两次率有关部门到海阳市进行督导调度,通过听取汇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加以解决。注重搞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部署、领导小组齐抓共管、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经过各方面的努力工作,海阳市改革试点工作已全部结束。招远市改革试点方案及相关配套意见已经市里批复,正在抓紧组织实施。蓬莱市改革试点方案已初步确定。

【事业单位改革】一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拟定了全市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并多次进行研究和修改完善。重点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全市事业单位情况。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初步分类,拟定分类改革的初步方案,完成了改企单位有关数据的测算、调研论证及有关准备工作,参照省里政策,初步拟定了有关保险政策的衔接意见。组建改革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的准备工作也已完成。二是继续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围绕促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调整了城市规划、建设、房管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对国土、规划部门所属承担测绘任务的事业单位职能进行重新界定;组织实施了市规划监察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机构体制和人员编制的调整工作;研究提出了调整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及全市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意见。三是优化资源配置,适时调整结构布局。组织实施了市纺织中专、轻工技校整体并入市技术学院和烟台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整体并入烟台职业学院的有关改革调整工作,研究论证了以烟台日报社为主体组建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及其改革的具体意见。同时,对职能萎缩单位的建制规模进行调整压缩。2005年市直共撤并11个单位,23个单位调整压缩编制,共收回事业编制467名,对21个单位实行“重点管理”,人员只出不进。

【迎接省乡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筹备召开了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进行动员部署。研究拟定了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的实施方案,组成四个检查组进行全面督导。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乡镇编制实名制、公示制工作,整个公示工作已于9月15日前全部完成,实名制、公示制已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办事处。9月10日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监察厅、财政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抽查了海阳市及其小纪、留格店两镇,并听取了全市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工作汇报。督查组对全市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在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基础上加强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基础建设,强化了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规则,规范登记管理操作程序。确定先检后改、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分步推进的登记年检工作思路,加强对县(市、区)登记年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参检事业单位4300多个,参检率达100%,合格率98%。同时积极推动事业单位非法人向法人过渡工作。全市共有745个非法人单位过渡登记为事业法人。
【完善机构编制与人员及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的通知》(鲁办发[2005]1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管理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同时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部门名义联合下发具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有关职责,规范完善了“编制管理簿”、增人计划审批、在编人员审核、统发工资联审、机构编制与劳动保障互控联动等5项管理制度,初步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动态管理,建立起机构编制、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运转协调、配套联动的人员编制管理新机制。

【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5月12日市编委下发《关于转发省编委鲁编[2005]10号文件的通知》,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有关问题作进一步明确。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将现由卫生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监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调整市管企业外派监事会人员日常管理体制】12月20日市编委下发《关于调整市管企业外派监事会人员日常管理体制的通知》,规定新派出的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一般从市级机关选调,行政关系转入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新任监事会主席一般配备副处级干部,专职监事一般配备正科级干部,按公务员管理,其退休后的管理服务工作,由市国资委负责。现任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仍保留原级别,按现渠道管理。

【机构设置调整】行政机构设置调整。一是市委办公室内设的督促检查科调整设置为市委督查室,副处级建制,仍为市委办公室的内设机构。二是市政府办公室内设的督查科调整设置为市政府督查室,副处级建制,仍为市政府办公室的内设机构。三是市法院执行局规格为正处级,局长由分管副院长兼任。四是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机构规格调整为正处级,局长由分管副检察长兼任。五是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六是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加挂烟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有关工作仍由复议应诉科承担,复议应诉科不再挂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事业机构设置调整。一是组建烟台市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正处级事业单位,由省引黄调水工程管理局、市水利局双重领导,以市水利局领导为主,经费由市政府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二是烟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烟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仍与市编办事业编制科合署办公。三是将烟台市纺织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和烟台市轻工技工学校整体并入烟台市技术学院。烟台市技术学院实行院厂分离,学院实行差额预算管理,工厂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自负盈亏,暂仍由烟台市技术学院管理。烟台市技术学院内设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四是将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广播电视大学)整体并入烟台职业学院,原定的建制级别不再保留,可继续使用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广播电视大学)名称。五是将烟台国际图书音像文化交流中心由市文化局领导调整由市新闻出版局领导。六是将烟台市救助管理站、烟台市地理信息中心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
  县(市、区)机构设置调整。一是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对外可使用民族宗教事务局名称;工委宣传部增挂文化局牌子;体育机构与教育局合并设置为教育体育局,群工部不再承担体育工作;城市管理环保局增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局不再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社会事务管理局所挂的计划生育委员会牌子调整为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牌子。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粮食行政管理职能放给开发区管委,具体由管委经济发展与科技局承担,对外可使用开发区粮食局名称。二是莱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烟台市莱山区粮食局牌子。三是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统一更名为××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四是招远市规划建设管理局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海阳市规划建设管理局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五是设立中共招远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共海阳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分别挂招远市、海阳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科级建制,为两市市委工作部门。六是设立龙口莱山、蓬莱艾山、栖霞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处级事业单位,分别隶属3市人民政府领导。

(于超)

【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多种形式推进改革。积极推进大企业集团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推动国有产股权对外招商,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主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稳妥推进国有控股(参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继续通过市场化方式推进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有序退出国有资本,实现资本转让收益最大化;综合运用破产、清算、关闭分流等形式推进特困企业整体解困工作,并采取多种方式盘活资产、妥善安置职工。全年共完成企业改革改制63户,涉及资产总额37.57亿元、国有权益8.69亿元、职工4920人,先后完成张裕集团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渤海轮渡和冰轮股份国有股权转让,对烟台港、烟台机场、龙口港等企业实施公司制改建,重组整合了烟台港、蓬莱港、地方港的港口资源,年内累计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7项,实际利用国内外资金9亿元。二是加大措施深化改革。制定《市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21户市管企业结构调整方案》,初步确定市级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方向和21户市管企业改革目标。下发了《关于完善市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推进和规范市属国有企业破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制和破产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规范。以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企业改制离任审计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对所有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代表都进行离任审计;必须通过招投标选择审计评估的中介机构,年内改制评估项目的中介机构均通过招投标确定;必须进场交易,对所有企业改制和产股权转让项目一律纳入产权交易市场挂牌公告,广泛征集受让方,并根据挂牌结果确定产权交易形式。全年共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挂牌35项,成交24项,成交价格9.6亿元,溢价率达到13.3%。三是严格保护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对职工的各项安置费用不再从企业评估后净资产中预留,而从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中直接向职工兑付。2005年累计从国有资产收益中支付、垫付7436万元用于安置工业、外贸、水产等系统7户困难企业职工2429名。

(国资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