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烟台市循环经济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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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调研室市经贸委市环保局

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弃物利用和社会消费等环节,加快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积极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当前,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国家正在陆续推出一系列新的法规、规划、政策、措施,各地都在抢抓这一机遇,抢坐政策头班车,抢先营造循环经济发展新优势。我市如何适应这一形势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围绕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一些工作建议,供领导参阅。
  一、发展循环经济是大势所趋,是实现我市赶超发展目标的重要途径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其主要内涵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减量化"原则是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核心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再利用"原则是指产品多次使用或修复、翻新或再制造后继续使用,尽可能地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防止产品过早地成为垃圾;“资源化"原则是指废弃物最大限度地转化为资源,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要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又要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这种发展模式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模式的根本变革,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从世界范围看,工业革命以来,随着人口的持续增加,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传统的生产模式带来的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迫使人类进行深刻反思。1962年,美国经济学家鲍尔丁从经济角度提出了循环经济的概念,认为如果不合理地开发自然资源,当超过地球承载能力时就会走向毁灭,只有循环利用资源,才能持续发展下去。20世纪70年代,两次世界性能源危机的发生凸显了经济增长与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引发了人们对经济增长方式的深刻反思。1972年,联合国发表了《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人类在开发利用自然的同时,也要承担维护自然的责任和义务。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正式提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号召世界各国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发展的数量和速度,更要重视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环发大会后,世界各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探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如,美国自1976年就制定了《固体废弃物处置法》,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其循环经济已涉及传统的造纸业、炼铁业、塑料、橡胶业以及新兴的家用电器、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家居用品等产业,全美有5.6万个企业参与,年均销售额高达2360亿美元,规模与美国的汽车业相当,成为美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分别于1991年、1996年颁布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企业和民众生活中的一部分,主要表现为垃圾处理和再生利用,仅包装垃圾已从过去的年均1500万吨下降到目前的500万吨,95%的矿渣、70%以上的粉尘和矿泥得到重新利用。日本是发达国家中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目前已颁布了《推进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法》等七项法律,循环经济发展非常迅速,其空调产业资源循环率达到78%,电视产业达到73%,冰箱产业达到59%,洗衣机产业达到56%。由此可见,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潮流。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的形势下,我市作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要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实现赶超发展目标,就必须适应这一世界性新潮流,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
  从全国发展形势看,近2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基本上是一种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型增长方式。2003年我国GDP约占世界的4%,但石油消耗占世界的比重却高达7.4%,原煤为31%,钢铁为27%,氧化铝为25%,水泥为40%。消耗每吨标准煤实现的GDP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0%,每万元GDP取水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仅为30%,比国外先进水平低20个百分点。经济高速增长的代价是自然资源浪费严重、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紧张、环境污染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结构性失衡矛盾突出等。特别是去年许多地区出现的“电荒”现象,导致许多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直接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如果不尽快转变这种初始性的增长方式,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必然会遭受严重的威胁和挑战。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在2004年3月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指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在推进发展中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为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2004年9月28日,全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做法,讨论研究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做了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来抓,力争“到201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战略目标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力争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高资源生产率、较低污染排放率的清洁生产企业;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机制;形成若干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城市。”由此可见,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和重要抓手,成为变革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政策体制的重要内容,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在这种全国性经济增长方式大转变的形势下,我市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区域竞争力,实现赶超发展目标,就必须抓住一系列政策调整机遇,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
  从我市情况看,首先,经济发展阶段要求我们重视发展循环经济。目前,我市人均GDP已达到3000美元左右,城市化水平已经超过50%,经济发展总体上已经处在工业化中后期,低效率、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实现赶超发展目标,就必须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切实转变传统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率和水平。其次,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的状况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发展循环经济。我市矿产保有储量潜在总值只有1337亿元,人均只有2万元,两项指标在山东省也仅排第7位;水资源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人均水资源是世界的1/20,是全国的1/5;作为我国黄金主要生产基地,目前50%以上的矿山不到5年即可采完,后备资源十分匮乏。在资源相对短缺、人均资源占有水平比较低的条件下,要实现赶超发展目标,就必须重视发展循环经济,不断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第三,区域竞争形势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发展循环经济。今后区域经济之间的竞争,关键是发展环境的竞争,而清洁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先进高效、清洁环保的生产环境,是衡量发展环境的重要因素。我市是沿海开放城市,也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水土保持先进城市,优良的环境一直是我们扩大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优势。面对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我们要实现赶超发展目标,就必须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实现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的排放,进一步保持和扩大我们的环境优势,提高我们的竞争力水平。第四,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要求我们必须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不仅具有社会效益,而且蕴含着巨大的经济效益,其经济效益不仅间接体现在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产出效率上,而且像环保产业、绿色产业、再生资源产业等循环经济新兴产业和新的投资热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仅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每年就可创造产值4000多亿元。为此,我市要实现赶超发展目标,就必须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相关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几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循环经济是一项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从微观层面看,要求企业节约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减量化;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并延伸到废旧物资回收和再生利用;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布局,延长和拓宽生产链条,促进产业间的共生耦合。从宏观层面看,要求对产业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从发展途径看,主要包括推行清洁生产、综合利用资源、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绿色产业和促进绿色消费等方面。为此,我市发展循环经济,总的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生态市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总目标,大力推进企业层面、产业和园区层面、社会层面的循环经济体系建设,使经济发展真正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具体分析,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应当着力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是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水耗、低污染和高附加值的支柱产业。围绕建设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我市确定了重点膨胀和发展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黄金和食品加工四大支柱产业,这四大支柱产业既是我市发展的优势所在,也是能源消耗相对较低、附加值相对较高的产业。据统计,四大支柱产业销售收入、利税、利润占全市总额的一半以上,而平均单耗仅为0.2吨标准煤/万元,比全市平均单耗水平低80%多,吨能创产值是建材、化工等行业的14倍。为此,发展我市循环经济,就必须把四大支柱产业作为产业重点,通过拉长产业链条,膨胀产业规模,有效地提高全市资源节约水平和资源产出效率,形成更加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业结构。
  二是大力改造高消耗、高污染的产业和企业。单从能源消耗方面看,目前我市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电力、建材、化工、纺织四个行业,占了全市的61%。同时,这些行业的能源单耗比较高,与全省平均水平仍有差距,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更大。如,发电耗煤我市为352.9克/千瓦时,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4.2克/千瓦时,比全省先进水平高50.1克/千瓦时;水泥行业综合能耗为139.3千克/吨,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6千克/吨,比全省先进水平高31.7千克/吨;日用玻璃综合能耗为450.4千克/吨,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0.2千克/吨,比全省先进水平高173.5千克/吨。据初步测算,如果我市的单耗水平都能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年可少用能源100万吨标准煤。这些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和企业既是我市的差距所在,也是潜力所在。为此,发展我市循环经济,必须加大这些行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能力和水平,尽快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使其成为具有全省、全国先进水平的节能环保型产业。
  三是大力开展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难点和重点。近年来,我市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取得显著成绩,全市有97户企业达到市级以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标准,形成年综合利用220万吨工业废弃物的能力,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等废弃物实现了当年排放当年全部利用,废水回收利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黄金尾矿等固体废弃物和工业废气的综合利用还没有大的突破,工业废水回收利用还有很大的空间。为此,发展我市循环经济,必须抓住这些难点问题,积极利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辟新途径,发展新产业,不断提高生产过程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四是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废弃物品种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可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涉及到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可回收的再生资源近1亿吨,价值2000多亿元,近几年我国每年进口再生资源2000多万吨。由此可见,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不仅是发展循环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也是一个潜力巨大的新兴产业。我市目前已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在开发区建立了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是国内第二个以七类废物加工利用为主的专业化加工园区。为此,发展我市循环经济,就必须充分依托这个园区龙头,加快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软硬环境建设,培育引进一批再生资源骨干企业,拓展再生资源利用范围和领域,建立面向国内外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与综合利用的主干网络,促进我市再生资源产业向产业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五是大力发展为循环经济服务的环保产业。全世界循环经济的兴起和我国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趋势,需要大量的技术、设备和工程投入,这为发展环保产业提供了重大的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例如,为汽车制造业配套的消声器和机内净化器产品,年产值可达40亿元以上;全国大型燃煤电厂每年有5%安装烟气脱硫装置,就能形成年产值60亿元以上的产业需求;一个日处理千吨规模的垃圾焚烧厂,投资约在6亿元左右,全国有600多个城市,城市垃圾处理的产业市场十分巨大。为此,发展我市循环经济,必须紧紧抓住这一产业机遇,立足于我市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大力发展为循环经济服务的环保产业,把它作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
  六是加快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和再利用,既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又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公共投入的重点领域。近几年来,我市在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虽然加大了相关设施的建设力度,垃圾、污水处理和再利用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缺口仍然很大。以市区为例,污水处理能力只有29万吨/日,占全部污水排放量的80%;污水回用能力只有6万吨/日,仅占全部污水处理量的20%,占全部污水排放量的16%;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只有1000吨/日,无害化处理率为86%。从全市看,垃圾和污水处理的缺口更大。为此,发展我市循环经济,必须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既注重加快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无害化处理能力,又注重广泛应用新技术,开发建设垃圾和污水再利用工程,提高再利用水平。
  七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产业。2月28日,国家颁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也为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提供了重要机遇。据测算,我国今后20至30年内,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可再生能源每年可相当于8亿吨标准煤。我市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有着较好的基础和条件。目前,9台6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已在长岛投入运行,年发电1200多万千瓦时,销售收入1080万元。海阳市富尔达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联合开发研制生产的地温中央空调,是利用地温做介质的新型中央空调,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环保最佳实用技术。为此,发展我市循环经济,必须抢抓机遇,立足于我市现有的基础和优势,积极鼓励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产业。当前,尤其是要加快实施栖霞50台600千瓦风力发电机组等项目建设;加快长岛相关岛屿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力争“十五”末总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替代常规能源30万吨标准煤,使长岛成为我省风力发电、绿色能源的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地温中央空调项目,力争“十五”末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推广使用面积达到2550万平方米,节约和替代常规能源120万吨标准煤。
  三、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几点工作建议
  循环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课题,正处在一个制定政策、全面启动、加快推进的起步阶段。为此,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加快发展我市循环经济,就必须重视和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在全市上下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合力。为此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发展循环经济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循环经济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对我们的传统经济工作思路、经济发展理念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此,加快我市循环经济发展,首要的问题是提高思想认识。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理念入手,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经济赶超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一是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各类规划的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专题研究,切实做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的一条主线。用循环经济理念发展壮大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强度,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三是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招商引资、扩大投入的主攻方向。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严格项目的准入管理,优先引进建设一批高产出、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项目,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不断增强全市经济发展后劲。四是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进生态市建设的有效途径。2004年,市政府以烟政发〔2004〕50号文件公布实施了《烟台生态市建设规划》,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任务。下一步,关键是按照这一规划,加大推进力度,真正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城市规划、改造和建设,有效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不协调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我市的城市品味、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抓好试点带动,培育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点。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政策。据了解,为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国家发改委将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和部分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利用国债资金或财政预算内资金,加大对循环经济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要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在前期已做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力争使我市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使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万华集团等成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使一批大项目挤进国家重点支持循环经济项目的大盘子。二是进一步抓好现有的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工作。目前,我市已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列入环保系统全国循环经济试点,一批省级开发区和企业列入全省循环经济试点。要以这些试点单位为抓手,充分利用好相关的优惠政策,加大工作倾斜力度,尽快把这些试点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单位,带动全市循环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要突出抓好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试点工作,努力把开发区建成全国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三是加快培育一批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在国家和省级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再重点培育10个节能示范企业、10个节水示范企业、10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10个清洁生产示范企业、5个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示范企业以及2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通过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全方位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循环经济加快发展。
  (三)加强政策扶持,调动各方面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发展循环经济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加快研究制定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意见,出台配套的产业政策和优惠政策,推动我市循环经济加快发展。一是在资金政策方面,现有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环境保护等各类专项资金和专项扶持基金,都要重点向循环经济倾斜;探索建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基金,通过直接投资、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办法,用于相关的政策研究、试点示范、宣传培训,用于支持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用于扶持重点产业和企业的发展;积极引导金融信贷机构支持循环经济项目,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循环经济。二是在土地政策方面,调整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循环经济项目用地比例,对新上的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用地项目优先安排、优先办理,严格控制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项目的建设用地,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三是在税费政策方面,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循环经济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调整水、电等资源的价格政策,实行阶梯式收费和差别收费,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发展,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四是在人才、教育、信息政策方面,实行优惠的人才政策,积极引进发展循环经济的各类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驾驭循环经济和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的能力;积极组织和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加强信息交流。
  (四)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发展循环经济的目标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挂帅,由市经贸委、发改委、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组成,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在市经贸委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加强考核,改变过去只重经济指标,忽视资源环境效益的评价方法,把发展循环经济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市经贸、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以资源生产率、资源利用率、资源回收率、废弃物最终处理率等指标为基本框架的循环经济指标评价体系,制定循环经济考核制度。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根据自身的职能,切实推进我市循环经济的发展。经贸部门和发改部门要把发展循环经济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解决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制订相应的产业政策和措施;科技部门要加大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力度,努力突破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瓶颈;环保、国土资源、水利、节能等部门要认真贯彻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资源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先进典型,对浪费资源、破坏资源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使公众充分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意义,形成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保护土地的良好社会风气。四是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把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行政一把手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