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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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73.5亿元,施工面积93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50万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7.5%、11.3%和15.6%。
  加大计划调控力度。为确保全市房地产业科学理性发展,参考《烟台房地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结合全市经济发展速度和“十五”计划目标,在控制新开工面积年增长率15%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04年全市房地产开发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并通过限制项目开发规模和开发时间等手段,实施总量控制;探索建立了全市房地产市场预警系统,坚持房地产开发运行情况季度分析,增强了调控的可预见性,确保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全市房地产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8%以上,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日益明显;实现销售面积350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1.6%,完成销售收入64亿元,房屋空置率进一步下降,达到了计划调控的目标。
  严格规范旧村改造开发管理。在2003年将旧村改造开发纳入城市房地产开发计划管理的基础上,对旧村改造过程中的运作方式、资金来源、利益分配、优惠政策、限定条件、具体组织实施、土地性质确定、房屋销售确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一套规范的意见和程序。2004年6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结合旧村改造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的补充意见》,为从源头上杜绝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开发建设商品房提供了政策依据。
  进一步强化行业管理。为提高房地产行业整体素

质,结合2003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对全市238家开发企业的经营业绩、注册资本、社会投诉、信用档案建立以及拖欠工程款等内容进行了审核,对4家企业实行资质降级,35家企业被注销资质,淘汰率达15%,进一步优化了行业结构。举办了“烟台房地产发展论坛”,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前来讲课、研讨,引导开发企业更新理念,树立品牌,做大做强。开展了首次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评选活动,通过公开推荐、社会评议、网上公示等程序,对全市20家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命名表彰,并推荐山东黄海明珠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参加全省诚信开发企业评选。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芝罘区、莱山区商品房销售广告管理的通知》,对8家违规发布广告的企业进行了通报,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大力推进商品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按照《烟台市推进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试点工作意见》,采取计划指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形式,确定了绿色家园、银河怡海山庄等9个试点项目,按照“质量可靠、价格合理、规范运作、取信于民”的要求,科学组织,广泛宣传,示范引导,扎实推进全装修住宅试点工作。年内全市共建设全装修住宅1519套,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刘新海)

城市滨海风貌(岳川东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