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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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市政府专门下发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设立了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办公室,召开两次专题工作会议,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中央、省属驻烟单位按照统一要求,围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行政许可相关收费3个重点,扎实开展了清理审查和规范工作。依法清理和规范了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审查,对所有涉及行政许可的文件、公函、答复、会议纪要、批复等,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查,凡是与行政许可法规定不一致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条件、程序、期限、收费规定等,严格依法进行处理。据统计,全市共清理行政许可事项5800多项,建议取消1900多项,建议保留3900多项。其中,市级共清理行政许可事项610项,建议保留的380项,待定的89项,确认非行政许可项目113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以烟台市人民政府第95号令向社会公布。同时,清理审查有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市级规范性文件24件,建议保留或修改的20件,待定的3件,废止的1件。依法规范确认了全市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各级各部门对现行所有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机构,进行了层层审查审核。全市共清理确认行政许可实施主体770多个,其中,建议保留590多个,建议取消180多个。市级共清理审查行政许可实施主体77个,其中,建议保留60个,建议取消13个,待定4个。保留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以烟台市人民政府第96号令向社会公布。依法清理和规范了全市行政许可收费项目。各级各部门对所有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清理,全市共清理行政许可收费项目1400多项,建议保留580多项,建议取消820多项,其中,市级共清理审查行政许可收费项目148项,建议保留52项,建议取消10项,待定的86项。
  依法决策。建立和强化政府法制咨询体系。市政府聘请法学及其他方面的专家,组建成立了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制订出台了《法制咨询委员会会议规则》,凡是涉及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城市建设、人民生产与生活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都要依照程序提交市政府法制咨询委员会论证。凡是法律方面存在问题的,一律先整改、后决策。通过充分发挥法制咨询委员会和市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较好地解决了涉及大型国有企业改革、滨海广场拆迁、房地产开发、工商登记、城市基础设施贷款、合同纠纷等方面的20多个重大决策事项。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各级各部门按照法制统一原则,高度重视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制定,不断加强烟台市行政管理规范体系建设。全年,全市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政策性文件158件,其中,市政府制定出台24件,围绕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了《烟台市鼓励软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围绕加强城市规划、市容管理,制定出台了《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烟台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烟台市南大街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围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围绕加强安全生产,制定出台了《烟台市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围绕发展旅游产业,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实施意见》等。为确保这些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合法有效,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严格审查。推行听证制度。狠抓了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的推行。凡是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政策,都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举行听证会或论证会,向公众公布行政决策的意图和必要性,阐明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法律上的依据,面对面地与公众代表进行讨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认真加以综合研究,吸取合理部分,基本上形成了体察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决策机制。全年,市政府依据《价格法》规定,先后组织实施了调整市区供水价格听证会、调整市中心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特邀和聘请社会各界代表130多名参与价格决策听证;一些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也都按照法定程序,举行听证会或论证会,进一步提高了决策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行政复议应诉。全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复议申请357件,其中,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5件,责令撤销、变更的占受理案件的35%。市政府共收到涉及房产确权、土地纠纷、产品质量争议、限制人身自由、工伤认定等方面的复议申请71起,立案受理68件,现已审结41起,其中,维持18起,撤销8起,终止12起,责令履行的1起,确认违法1起,部分维持部分确认违法1起,正在办理的37起;同时,代市政府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起,已办理完6起,其中,维持5起,撤销1起,正在办理的1起。争取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在烟台市举办了“行政复议疑难案件案例研讨会”,对实践中遇到的拆迁补偿、土地确权、工伤认定等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有效地提高了烟台市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政府法制协调监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证件制作、审验和变更换发工作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规程,简化了证件申领、制作、培训考试、发证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并按规定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00多个。加大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按要求及时上报备案规范性文件13件,审查县市区政府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0件,责令改正错误的2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强化评议考核。建立了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的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和措施,写出了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为强化评议考核工作,及时调整完善了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内容和事项,增强了评议考核的针对性,并严格按照新的考核标准,结合各部门上报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分别对各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正确客观的评价,并打出了分值。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市网吧、车辆超载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工作。狠抓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在市委党校举办了8期领导干部学法轮训班,系统地学习了行政许可法的具体内容,深入研讨了行政许可设定原则、事项范围、权限,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程序、法律责任和许可法确立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其中,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740多人。组织市县两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收听收看《行政许可法》讲座和《纲要》讲座3次。各县市区政府举办法制培训班或讲座30多期,受训的各级领导干部5000余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学习培训。围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采取举办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研讨会、专题讲座和集中辅导班等多种形式,培训市县两级行政执法骨干1380多人。组织全市20286名公务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各县市区政府以学习行政许可法为重点,举办了大规模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或讲座,对辖区内的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了全面培训;市政府各部门及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也都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采取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加强了《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专业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各级政府按照“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围绕宣传《行政许可法》,市政府组织了2次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发放行政许可法宣传材料5万多份。组织各类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行政许可法》30多次。通过政府网站、市长公开电话、法律热线和行政复议等多种渠道,加强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沟通,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执法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及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

(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