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林学敏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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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委〔2005〕19号
(2005年3月19日)

林学敏同志,1951年出生,汉族,山东莱西人,1972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栖霞县蛇窝泊公社党委书记、栖霞县副县长、栖霞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1997年底调任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2002年当选为山东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2003年当选为烟台市政协常委。生前先后荣获烟台市先进工作者、山东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2004年8月因病去世,年仅53岁。
  2003年底,林学敏同志经查身患重病。患病期间,他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顽强的毅力坚守工作岗位,呕心沥血,忘我工作,全身心投入到质量技术监督事业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共产党人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公仆精神,忘我工作、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风采,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部生动教材。
  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脚踏实地,无私奉献,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市委决定,追授林学敏同志“烟台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向林学敏同志学习的活动。
  一、要学习林学敏同志胸怀全局、服务大局的政治境界。林学敏同志在任期间,质监系统实行了垂直管理。他审时度势,率先提出了“三个不变”的工作思路,即垂直管理后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的制度不变,全心全意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不变,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配合联动的工作方式不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探讨质监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服务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和新形势下质监工作的突破点,在招商引资、原产地域保护、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等各项工作中建功立业。市局配合建设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打造烟台食品名城,成立了省级机动车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成为全省唯一一个拥有两个山东省食品通用实验室的地市局。广大党员干部要像林学敏同志那样,牢固树立“烟台发展我发展,我与烟台共兴衰”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贴中心抓大事,身怀全局促发展,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二、要学习林学敏同志锐意进取、争创一流的工作态度。林学敏同志在质监部门工作期间,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从一个社会知名度不高且相对封闭的部门,变成了服务于地方经济的重要窗口之一,许多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走在了前列。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连续4年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连续3年被评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先进集体”,连续4年在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名列第一,连续2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并被省纠风办推荐为“全省行风廉政建设示范窗口”。广大党员干部要像林学敏同志那样,牢固树立扛红旗、争第一的争先意识,不管干什么工作,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高点定位,树一流标准,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
  三、要学习林学敏同志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优秀品格。林学敏同志对工作要求非常高,但对自己的生活要求却非常低。他出差从不住单间,都是和工作人员住在一起。到县局检查指导工作,只要是给他安排了单间,他都坚决退掉。吃饭更是简单,他总是吃净碗里的最后一粒米,不小心掉在桌上的饭菜,他也生怕浪费,再夹起来吃了。他公私分明,从不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办私事、谋私利。虽然单位没有规定,但他主动交纳因公车回老家用的汽油费1920元。在他留下的遗物中,用完的笔记本都是正反两面密密麻麻记到最后一页。广大党员干部要像林学敏同志那样,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增强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廉洁自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始终保持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的革命本色。
  四、要学习林学敏同志忘我工作、鞠躬尽瘁的奉献精神。林学敏同志参加革命工作30多年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饱满的革命激情和忘我的工作精神,全身心扑在工作上,把一生都献给了党,献给了人民。患病之后,他仍然坚持工作,几次会议期间流鼻血,他一边擦拭着鼻血一边主持会议。为了亲临现场指挥工作,他执意要求出院,针剂都是工作人员空闲时间在卫生间给他打的。即使在病榻上,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还记挂着单位,心系着工作,经常打电话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指挥组织了全国企业质量建档工作总结暨现场经验交流会。在他临终前的公开信中写道:“我受命牵头抓质量,未想到半路有波浪,我相信在局党组和诸位的共同努力下,使命不会半途亡。”这封公开信饱含了林学敏同志对事业的无限眷恋,体现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广大党员干部要像林学敏同志那样,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计个人得失,甘于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忘我工作,以做好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向林学敏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要充分利用新闻宣传媒介,通过举办“林学敏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和开展“学先进、找差距。,永葆共产党员本色”主题教育活动等生动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林学敏同志的先进事迹。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让每名党员都接受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要通过开展学习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学赶先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实际,对照先进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推动各项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

  关于规范全市党的机关公文格式的通知
烟办发〔2004〕10号

各县市区委,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工委,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党组、党委:
  为促进全市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共山东省机关公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全市党的机关公文格式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正确使用文种
  党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有: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14种。《规定》对14种基本文种的定义及适用范围作了界定与规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规定》,明确各种文种的适用范围,弄清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主要适用的文种,严格按照行文目的、发文机关职权和与主送机关行文关系三条原则确定文种,既不能错用文种,更不能混用文种。
  二、掌握常用版头形式及适用范围
  党的机关公文版头主要形式有:《中共××委文件》、《中国共产党××委员会()》、《中共××委办公室文件》、《中共××委办公室()》等。
  (一)《中共××委文件》,主要适用于各级党委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作出重要工作部署,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批转下级机关的重要报告、请示等。
  (二)《中国共产党××委员会()》,主要适用于各级党委通知重要事项、任免干部、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等。
  (三)《中共××委办公室文件》、《中共××委办公室()》,适用于各级党委办公室根据授权,传达本级党委或领导机关的指示,答复下级党委或部门的请示,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报告、请示,发布有关事项,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等。
  另外,还有以特定发文方式作的版头,适用于各种“传真电报”、“明传电报”、“密码电报”等,执行电报制发的格式规范。
  三、严格规范公文格式
  (一)将现用的发文机关代字为“×普发”、“×办普发”等,一律改为“×委”、“×办字”(或“×室字”)。
  (二)根据《规定》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公文格式的18种要素进行补充、修正,并对各个要素认真加以规范。
  1.公文的份号、密级、紧急程度的标注,应按顺序上下排列标注于公文首页(版头面)左上角。份号,由表示顺序号的英文缩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顶格标注于版头左上角;密级,顶格标注于份号下方;紧急程度,标注于密级下方。密级和紧急程度的字与字之间均空1个字。
  2.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加圆括号标注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括号内标注文种的字不套红。联合行文公文版头和文号的标注,一是公文版头一般使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并用联署机关名称;二是联合行文使用联署机关较多时,公文版头可采用调整字体字号形式,限于在公文首页排印,不得另页排印;三是版头使用联署机关名称,组成版头的“文件”二字置于联署机关名称后中间位置;四是联合行文时,发文字号只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3.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普发性公文发文字号标注于版头下方、横线之上居中位置;标注“签发人”的公文,发文字号居左空1个字标注于横线之上位置;函件的发文字号标注于机关名称及横线右下方位置。发文字号的发文代字字与字之间不空格。
  4.报告、请示件等上报公文应标注签发人。“签发人”位于横线之上发文字号右侧、后面加冒号,“签发人”后面居右空1个字标注签发人姓名。联合上报的公文,应同时标注联署机关签发人姓名,其顺序按联署机关顺序由上至下排列。
  5.公文版头部分与行文部分应有一条横线隔开。有固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由两侧宽同版心的红色横线、中间加红色五角星组成;无固定版头的一般函件等为一条红线,中间不加五角星。横隔线位于版头下沿25毫米、标题上沿18毫米处。
  6.标题位于横隔线下方,居中排列。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名称加书名号、有的可加顿号或逗号外,一般不加其它标点符号。联合行文,公文版头使用主办机关名称时,标题中的发文机关使用联署机关名称,也可简化为主办机关名称加“等部门”字样;版头使用联署机关名称时,标题中可省略发文机关。
  7.主送机关名称应用全称、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位于标题之下、正文上方,顶格排印,并加冒号。决议、决定、意见、规定、会议纪要等文种不标注主送机关。
  8.标注主送机关的公文,正文位于主送机关下方;不标注主送机关的公文,正文位于标题下方。公文首页正文文字不少于2行。
  9.附件的标注,一是标注位置应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正文下空1行左空2个字)左上方。二是标注方法用“附”字标注,后加冒号和附件名称。有两件及两件以上附件时,应在附件名称前按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明顺序号。附件名称后不标注标点符号。三是如正文中涉及附件内容处己注明“(见附件)”或“(附后)”字样,文尾不再标注“附”字。四是带附件的公文,除在正文后标注“附”字,同时在所附的附件材料左上角顶格标注“附件”二字,两件及两件以上附件按顺序标注“附件1”、“附件2”等,后加冒号。五是附件应置于主件之后、版记之前,与主件装订在一起,成为该公文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得另文在主件之外。六是被批转的下级机关和被转发的上级、同级机关的公文,不属于公文附件,在批转、转发“通知”之后另页排印,不加附件标注。
  10.发文机关署名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标注于正文后空1行右空3个字位置。公文一般以机关名义署名,特殊情况需要以机关领导人署名的,应当写明职务。正文末页无空间署名时,可另加空白页标注,并在该页第2行左空2个字标明“(此页无正文)”。
  11.成文日期的标注,一是标注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标注于正文后的右下侧发文机关署名下行右空1个字位置。二是不标注主送机关的公文,成文日期加圆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三是意见、规定等以通知形式印发时,属本机关名义的行文,不署成文日期;属转、印发其他部门的行文,署成文日期。四是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写明年、月、日全称。
  12.除有固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无主送机关的公文和会议纪要外,公文一律加盖发文机关印章。用印要上不压正文,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联合行文需盖印时,分别在并列平行的联署机关名称位置盖印。
  13.印发传达范围,一般用于向下普发及无主送机关的公文。标注主送机关的公文,印发传达范围加圆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下空1行左空2个字位置;无主送机关的公文加圆括号标注于正文后下空1行左空2个字位置。
  14.主题词,位于抄送机关上方,用一条宽同版心的反线与抄送机关相隔。“主题词”后加冒号。主题词的词目一般在10个以内,词目之间空1个字。《公文主题词表》中未涉及的词,可根据公文内容自行拟定,自行拟定的词后加“△”。
  15.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要使用抄送。抄送机关标注于主题词下方、印制版记上方,用一条宽同版心的正线与印制版记相隔,“抄送”后标冒号。
  16.印制版记,应置于公文最后双页码下方,标明印发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和印制份数。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单列一行位于同一行的两端;印制份数单列一行加圆括号注明“共印××份”标注于印发日期下方居右空1个字位置,此两行之间用一条宽同版心的反线相隔。
  17.公文用纸幅面规格一般采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使用16开型纸张的公文,版心一般为20行,每行25个字;使用A4型纸张的公文,版心一般为22行,每行28个字。行间一般空一个同字号的距离。
  四、统一公文的字体、字号和标点符号
  (一)版头使用一个发文机关名称时,一般用72号长字,版头加括号标明文种的字用1号楷体字。
  (二)份号用4号阿拉伯数字。
  (三)密级、紧急程度用3号黑字体。
  (四)发文字号用4号仿宋体字。
  (五)“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六)主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副标题用3号楷体字。
  (七)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署名、印发传达范围、“此页无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
  (八)印发、转发、批转类公文的通知部分用3号楷体字。
  (九)“附”用3号仿宋体字,“附件”用3号黑体字。
  (十)“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主题词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
  (十一)“抄送”、成文日期中的年月日用4号仿宋体字。
  (十二)印制版记中的印发机关、抄送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中的汉字用4号仿宋体字,印发日期中的数字用4号阿拉伯数字。
  (十三)印制份数中的汉字用小4号仿宋体字、数字用小4号阿拉伯数字。
  (十四)公文中的数字除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成语、缩略语、概数等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
  (十五)公文结构层次序数依次用汉字、汉字加圆括号、阿拉伯数字、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
  (十六)除意见及规章类等公文序数可跨层次使用外,结构层次序数一般不跨层次使用。
  (十七)结构层次序数使用汉字时后面标顿号,使用阿拉伯数字时后面标下圆点,汉字及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时后面不标标点符号。
  (十八)公文正文内的标题单独成行时后面不标标点符号。
  (十九)公文标注抄送机关,各抄送机关间用顿号或逗号隔开,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二十)页码数字用4号拉伯数字,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1行,数码左、右各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毫米。单页码居右空1个字,双页码居左空1个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注页码。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此《通知》要求,紧密联系行文实际,对公文格式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凡存在与《通知》不符的地方,该纠正的纠正,该补充的补充,该完善的完善,努力把全市党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市委办公室将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规范公文格式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2004年4月27日

责任编校:王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