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抓好落实推进农业和农村工作深入开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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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发〔2005〕1号
(2005年2月17日)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农业和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2005年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三农”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1.2004年,中央、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极大地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健康发展。粮食面积和产量恢复性增长,农村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农村社会继续保持稳定,农民收入打破了多年徘徊局面,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实践证明,各级采取的扶持“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是正确的,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作用十分显著。
  2.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做好“三农”工作的认识仍然不足,没有真正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个别地方对上级支持“三农”的政策落实不到位,至今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农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农村劳动力转移较慢;农业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农民人均收入与城市居民收入绝对值的差距仍有扩大趋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影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困难,影响到党在农村执政能力的加强。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影响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各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3.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正处在一个难得的战略机遇期,总体上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的新阶段。这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认识上的进一步深化。各级必须落实统筹发展方略,切实做到加强“三农”的决心不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减弱,强化“三农”的工作不松懈,推动“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抓落实是今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旋律
  4.中央和省委连续两年围绕“三农”工作下发1号文件,指导思想明确,政策优惠,措施有力。市委、市政府去年的2号、15号、16号文件也对支持“三农”做出了详细规定,今年的任务主要是结合各级各部门实际情况,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要作为“三农”工作政策落实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各级关于“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政策落到实处,把实惠送给农民。
  三、2005年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5.2005年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全面实施赶超战略,进一步加大农村改革力度,加大对农村投入力度,加大对“三农”工作领导力度,全面落实扶持“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搞好结构调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济国际化和农村城市化,加快科技进步,促进农村经济赶超发展,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条件明显改善,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6.2005年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目标是:粮田面积200万亩,总产量200万吨;水产品产量190万吨,比上年增长5%以上;果品产量360万吨,蔬菜产量350万吨,分别增长15%以上;肉蛋奶产量突破150万吨,增长13%以上;各级财政“三农”投入达到13亿元,增长20%;农业增加值增长5%,力争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力争增长8%;农副产品出口额增长20%,力争增长25%。
  四、实施“12345”战略,促进“三农”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7.坚持一个统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市同全国一样,目前已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各级要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和财政分配格局,迈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实质性步伐。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规划和建设,统筹城乡产业布局,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城乡财税和投入政策,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农村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农民市民化、经济国际化”的思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和经济管理体制,创新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8.争取两个实现。努力做大做强农村经济,实现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在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坚守三个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要打破区域界限,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培植具有烟台特色的优质高效优势农业产业带。积极推行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工厂化养殖,大力发展畜牧养殖小区。继续搞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队伍。充分发挥和打造我市海上优势,积极发展海洋经济,调整水产业内部结构,优化区域布局,推进科技与制度创新,构造以养殖、捕捞、加工、流通、休闲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从建设半岛城市群和制造业基地的全局出发,大力发展烟台海洋科技、海洋工业和海洋旅游。突出以苹果为重点的水果业在农业产业中的地位,从品种、质量、规模和出口标准上寻求新突破。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体制创新,培植壮大骨干企业。加快发展乡村特色旅游、餐饮娱乐、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落实扶持政策,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民营经济的积极性。
  进一步落实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同时,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进城就业环境,增加外出务工收入。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商品流通网络,进一步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建立农产品绿色通道,搞好以“金农工程”为重点的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发挥供销社、各类协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在搞活农产品商品市场中的积极作用,构筑多渠道、多元化的农产品营销流通主体。坚持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严防农民负担反弹。进一步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建立以涉农部门为主的农资市场监控体系,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市场管理,控制农资价格,严打制售假冒伪劣农用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年内全部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全部取消农业税。对因农业税政策调整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各级要安排专项转移支付给予补助。
  9.推进三化战略。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济国际化和农村城市化。农业产业化的重点是加大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核心是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民合作程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市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贴息政策。各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扶持贷款贴息资金。农业银行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搞好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农村信用社要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并按规定控制好“三农”贷款的利率。积极开展创建“中国食品名城”活动,尽快形成食品工业的产业优势、规模优势和品牌优势。年内,新培植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10家,过5亿元的6家,过10亿元的4家;全市农产品商品化率达到85%,农业外向度达到70%;全市食品行业销售收入增长30%以上。
  积极调整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外贸发展基金要向促进农产品出口倾斜,支持龙头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参与国际认证,挺进国际市场。尽快改革农产品出口返税合理分担政策,切实保护各级扩大农产品出口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市里每年对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实行奖励,并在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上优先安排。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积极探索农业对外开放新途径。年内,农业领域利用外资力争超过5亿美元,农产品出口额达到16.5亿美元。
  积极推进中等城市群发展战略,通过企业进园区、园区靠城市的带动,加速膨胀县城。要按照“生态、特色”的要求搞好镇村建设规划。要抓好重点镇和中心村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重点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环境与城市的接轨。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年内改建、硬化农村公路1000公里以上,全面完成行政村通油路工程。启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切实抓好花园式村庄建设,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路面硬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家庭美化和环境优化创建活动,使农村面貌有一个大的改观。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100个小康示范村全部达到花园式村庄标准。
  10.实施四项工程。一是实施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的“沃土工程”。坚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建设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连片改造,集中开发。各级财政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政策,把各级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复垦费全部用于土地开发复垦。进一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把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专用粮食基地建设与实施“沃土工程”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从2005年开始,把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用5年时间在全市建设100万亩高标准粮田、改造100万亩中低产田。
  二是以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为重点的“阳光工程”。各级财政要继续安排一定资金,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纳入预算支出。采取各种有效形式,降低培训收费标准,实行定单培训,确保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农广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农机化学校等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年内,利用培训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10万人。
  三是以加快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为重点的“双百工程”。继续抓好小康示范村培植和重点村帮扶。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取得阶段性效果。继续全面推进“十百千万”小康创建活动,明确分工,分层实施,促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扎实开展。年底,市委、市政府对“十百千万”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对达到标准的村和户实行动态管理,挂牌奖励。
  四是以生态市建设为重点的“碧绿工程”。把造林绿化作为农村生态建设的关键措施来抓,重点搞好干线公路两侧可视范围荒山绿化、市区裸露山体治理;继续推进荒山造林、沿海防护林、环城(镇、村)绿化等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年内,完成造林任务19万亩。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修复和海岛生态保护管理。
  11.建立五套机制。一是财政支农投入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稳定现有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投入和固定资产投入切实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支农投入增长机制。继续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继续落实好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结合土地开发整理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各县市区都要设立小型农田水利、造林绿化重点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用三、五年的时间,抓好农业机械的购置、改造和更新,全面提升农业作业机械化、现代化程度。尽快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队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合理确定农村公路投资补助标准。整合现有支农投资,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运用税收、贴息、补助等多种经济杠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各级要切实落实对“三农”的预算支出,将财政支农投入制度化、规范化,并积极探讨落实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实行多种抵押担保形式的有关规定,拓宽支农投入渠道。
  二是面向“三农”的社会化服务机制。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建立以公益性服务为基础,龙头企业、民营科技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对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各级财政要在经费上予以保证。科技投入要不断提高用于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比重,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强化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农机服务产业化,全面提高机械化综合水平。进一步强化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科技110、广播电视的作用。今年,全面启动“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搞好农民知识培训和技能帮带,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用于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
  三是惠及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继续完善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普遍建立农村低保、优抚、五保供养和救灾应急援助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要在巩固现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成果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尽快扩大合作医疗覆盖面。建立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基本生活制度,解除其后顾之忧。
  四是农村长治久安的稳定机制。进一步落实土地延包30年政策,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决不允许强行征用农民土地。加强土地补偿费使用管理,确保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化解农村集体债务的有效办法,努力消除隐患。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依法解决农民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问题。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委托代理制。
  五是农村基层组织正常有效运转机制。以“三级联创”为抓手,深入推进“五个好”村党支部、“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活动。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统一协调的运行机制,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依法完善村民自治,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研究农村税费改革后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在压缩人员、减少支出的同时,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农村收入最低保障。
  五、建立严格的监督考核体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2.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市级考核与县市区、部门自行考核相结合。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综合指标、发展指标、投入指标、稳定指标及社会保障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实行百分考核,形成科学的考核体系。对农民人均纯收入、资金投入、引进外资、进出口商品总额、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社会保障覆盖率等指标进行重点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综合考核的子项,每季度通报一次。
  13.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坚持领导力量向“三农”倾斜,将更多的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大事,明确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确定进度要求和质量标准,确保按期完成。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肩负着全市农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职责,要坚持定期调度制度,每季度至少调度一次,督促各成员根据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开展工作,并搞好检查指导,抓好落实。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畜牧等农口部门要与财政等部门共同抓好分工范围内相关政策措施的跟踪落实,确保已出台政策所规定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力度,今后凡不能完成配套资金任务的,将降低或取消下一年度该项资金的拨付数额。
  14.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各级要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集中统一督查与部门专项督查相结合、经常性调度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确保政策落实,让农民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上半年,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一次集中督查活动,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政策措施是否到位,支农资金是否足额配套,领导精力和人员配备是否真正向农村倾斜。对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要限期整改,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整改情况。年底,要分头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15.不断加大奖惩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区和各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奖惩,真正使第一责任人责任到位。建立“三农”工作政绩档案,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农部门和各县市区分管农村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专项考核,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主要依据。
  六、进一步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三农”工作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16.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三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领导精力、计划安排、资金投放和工作部署上,切实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放在首位。要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和领导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新规律、新方法,推进农村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
  17.深入农村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同志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和妥善解决农村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和推广行之有效的新经验。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参与几次农业和农村方面的有关会议和大型活动;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分管领导要把深入农村作为日常工作。要继续开展好“万名干部下农村”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
  18.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农”工作机构。在当前形势下,要特别重视党委、政府管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调查研究、督导检查的职能。要不断加强市、县两级农村工作领导体系建设,发挥好各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健全机构,充实队伍,理顺关系,强化职能,确保“三农”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进一步强化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职能,搞好协调,形成合力,更好地为“三农”工作服务,为全面推进和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