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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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
烟发〔2004〕28号
(2004年12月11日)

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鲁发〔2004〕18号)精神,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切实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1.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科学技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高新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是引领未来发展的主导力量。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只有把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才能真正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2.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大科技工作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机械制造、食品加工、黄金等传统行业的难点问题。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在我市支柱产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中率先推进信息化工作。加快北部沿海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为推进电子信息产业链、新材料产业链、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链以及机电一体化产业链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从全局观念和战略高度出发,编制烟台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突出提升城市创新能力,打造城市核心竞争力。加快沟建科技创新体系,实施人才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技术标准战略和科技平台建设、科技园区建设等工程,不断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3.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企业、政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提高城市科技创新能力。遵循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律,抓住国际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机遇,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科技资源整合为突破口,促进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到2010年,重点建设60家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50家适应我市发展需要的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全市各类人才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左右,高层次人才队伍达到5万人,高级技工以上人员占技术工人的比重达到22%以上,各类人才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达到50%以上;各级政府科技三项费用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1.3%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
  二、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持续创新能力
  4.加强知识创新体系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加强科学研究能力建设。继续抓好重点实验室共建工作,选择一批与我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省级、国家级实验室给予重点支持。通过跨部门整合、跨地区引进、国际科技合作等方式,调整优化各类重点实验室。大力开展交叉学科、前瞻性和共性技术研究的应用开发,为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5.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建立高水平研发机构,重点支持自我发展、机制完善、对行业科技进步贡献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支持企业进入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列。海内外大企业在烟设立的研发机构,经认定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能力,加强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中心的建设,使之成为企业自主研发和承接、转化科技成果的基地。加强产学研结合,突出行业技术中心作用,扶持和促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
  6.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力度。引导企业用足用好技术开发费据实列支政策,当年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除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纳税所得额。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所购置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用,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国有和国有控股及股份制企业的研究开发投入,经批准可视同利润。
  7.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以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为重点,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平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等各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研发活动提供设计、检测、文献信息和技术标准等专业技术服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服务平台,为引进国外项目、技术和我市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条件;建设科技产业孵化平台,形成比较完善的研发机构--专业孵化基地--科技园区的产业创新链;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完善以技术产权交易为龙头的技术市场体系,探索科技项目支持与成果转化的市场化机制。
  三、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调整优化经济结构
  8.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实现产业聚集和规模膨胀。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高性能计算机与外部设备,高性能通讯与网络产品,高性能数字家电与电子应用产品,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设计及软件产品。加快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专用材料、特种纤维及聚氨脂材料、冶金新材料和精细化工材料等关键领域的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加快生物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生物制药和中药现代化、食品生物发酵工程及农业转基因工程、海洋生物技术工程,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加快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汽车整车技术、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数控机床与装备、自动化控制与智能仪器、仪表技术,不断提升产业技术含量,增强行业竞争力。
  9.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向传统产业的渗透,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嫁接提升传统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抓好龙口、招远等四个示范市区,聚氨酯、食品酿造、先进机械制造等3个重点示范行业和100家重点示范企业的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从政府管理层、企业决策层和工程技术层三个层面进行培训,培养一支推动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顺利实施的专门人才队伍,走出一条以计算机辅助设计为代表的设计数字化、以资源管理为代表的管理数字化、以数控技术为代表的装备制造数字化的路子,提高企业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能力和配套加工能力。
  10.加快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次创业”步伐。加快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使之真正成为科技资源的集成区、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区、高科技成果的孵化扩散区、高科技产业的辐射带动区。以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三园)为中心,加快建设北部沿海高新技术产业带,全面提升城市功能,进一步推动产业升级,增创城市发展优势。
  11.统筹城乡、经济与社会科技发展。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把农业示范园区、龙头企业、专业协会、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村科技进村入户的主要载体,形成社会化组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全程化保障的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实施星火科技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科技战略,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围绕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建设、节能社会以及公共安全、人口与健康等重点领域,研究开发一批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技术,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科学配置科技资源,建立多元化科技运行保障机制
  12.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骨干作用。树立“大科技”观念,打破体制和隶属关系限制,建立烟台市创新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市政府与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以及国内著名高校的合作,整合国内优势科技资源。加强对驻烟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组织、协调和服务,组织科研院所面向全市优势产业,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应用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以及政府间的合作模式和运作机制,促进联动与协作。打破科技资源部门所有现象,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理顺体制,实现科技资源优势集成和共享。
  13.加快县市区科技创新步伐。鼓励引导县市区依托自身优势,突出发展科技特色,依靠科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抓特色企业、特色乡镇、特色园区、特色载体为重点,促进特色产业聚集发展。支持县市区结合优势产业探索建设科技创新体系,依托龙头企业建立开放的特色技术公共开发和服务平台。
  14.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科技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科技投入稳步增长。加大科技三项费用对重大科技项目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市场化科技投融资体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原则,整合各类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5.进一步完善担保贷款机制。对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企业,可适当放大抵押、质押的担保倍数或通过账户托管方式发放贷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知识产权可作为质押获得贷款,财政部门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支持,对市场前景良好、还款有保障的科技项目,可发放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出口产品,银行可用出口卖方信贷方式,也可在进口方银行提供保函或进口方政府担保,且办理出口信用险的情况下,开办出口买方信贷业务。对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可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内开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并可适当降低资金抵押或保证金比例。
  16.加快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市区设立风险投资引导资金,通过参股、合作等方式,扶持设立和发展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全额资产对外投资,也可实行承诺资本制和设立存续期。积极引进国际资本和国际大财团来烟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不同特点风险投资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
  五、优化服务环境,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17.加快建立人尽其才用人机制。充分利用烟台的地理环境和政策优势,吸引国内著名高校来烟落户、设立分校或联合办学,重点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放宽、放活人才使用政策,促进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落实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人才激励政策,调动人才工作积极性。深化科研机构内部人事、分配、管理等方面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社会保险为主、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
  18.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用5年左右的时间,确保全市人才总量明显增加,人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布局明显优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有新的突破,人才的政策环境、人文环境有明显改善,进一步提高烟台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真正成为适合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创业发展的理想聚集地。
  19.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科技法制建设,完善科技法规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立新的科技评价制度。规范科技计划评审和科技评价、科技奖励程序,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改革完善人才选拔、科技立项、科技成果奖励等办法,突出市场化评价机制。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宣传,营造全社会重视科技、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科教兴市战略顺利实施
  20.切实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把科学技术作为最重要的基础资源和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加大科技的战略性投资,加快培育科技人才,使科技工作真正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使各级领导真正做到科学决策、科学统筹,实现科学发展。要充分发挥各级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重要决策作用,及时研究和解决科技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21.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技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科技知识,研究借鉴先进的科技管理经验,探索科技工作的基本规律,努力提高决策水平。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成为学习科技、重视科技、依靠科技的模范。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使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科技发展的动态和趋势,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取得领导科技工作的主动权。
  22.加强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量化考核评价体系、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和调度通报制度。加强对科技进步工作绩效指标的考核,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及其同比增长纳入到各级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作为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