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城市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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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发〔2004〕2号
(2004年2月26日)

加快农村城市化,有利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当前,我市加快农村城市化的时机和条件已经成熟,必须不失时机地加快推进。为此,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快农村城市化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农业产业化促进经济国际化,以经济国际化带动农业产业化。积极实施中等城市集群发展战略。加快膨胀县域经济。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分布和配置。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任务目标。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农村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力争到2007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17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00元,20%的村建成花园式村庄,城市化水平达到52%;到201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000元,50%以上的村建成花园式村庄,城市化水平达到58%。
  (三)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的原则。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区位特点和资源条件,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同时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农民意愿,量力而行。
  --扩大开放、借力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要制定政策,优化环境,吸引国外的人才、资金和设备,搞好发达国家和地区产业的转移承接,以开放促发展。
  --发挥优势、互动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市农业产业化发达、加工制造业水平较高的有利条件,积极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民向城镇集中,加工业向园区集中,以园区建设和产业聚集支持农村城市化的发展。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以推进农村城市化为契机,促进城乡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坚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实现城乡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二、坚持中等城市群发展战略,走有烟台特色的农村城市化道路
  (四)协调推进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加快构筑中等城市集群。要加快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融合速度,膨胀市区规模,壮大经济实力。把县级城市作为推进农村城市化的重中之重来抓,迅速将其做大做强,为吸引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强有力的载体。重点培育大辛店、诸由观、沙河、桃村、团旺、玲珑、徐家店等18处地域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加快向小城市的过渡。到2007年,中心城市人口达到200万,城市化水平达到66%。莱州、莱阳、龙口市区人口达到30万以上,蓬莱、招远达到25万以上,栖霞、海阳达到20万左右。到2010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重点镇驻地人口达到5万左右,开始向小城市的跨越。
  (五)整合资源,形成城市发展的整体合力。根据城市的功能定位,搞好城市间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实现重要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通过现代化的交通方式,缩短城市间的空间距离,建立市中心与县城1小时经济圈,县城与重点镇半小时的经济圈,实现城市间信息、资本、物流等要素的快速流动。同时要整合港口、旅游、文化、科技、教育等各种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六)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根据《烟台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搞好生态经济体系、资源保障体系、生态环境体系,人居环境体系、可持续发展安全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六大体系建设,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力争到2010年,将我市初步建成滨海型生态城市;到2015年,全面达到生态市的建设要求。
  三、强化产业支撑,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七)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经济体系。中心城市要加快产业升级换代步伐,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分工的要求,将技术成熟、产品成型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业逐步向卫星城和园区转移,促进生产力在城乡地域空间上的合理分布和配置,加速城乡产业融合。各县市区要根据区位、资源、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搞好生产力布局调整,分区域发展商贸旅游、高新技术、重化工、农产品加工、资源加工等产业,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同时,加强县域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形成产业联盟,共同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八)纵深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加快农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步伐。加大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企业集团。在区域化布局的种养殖产业带和加工企业聚集的地方,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发展以加工业为主体的效益农业块状经济。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完善产业化经营机制,形成“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密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关系,保护农民利益。
  (九)做大做强园区经济。按照科学定位、产业聚集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园区规划,做到园区发展与城市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根据本地区的基础条件、产业特色,因地制宜搞好园区建设,吸引更多的企业向园区聚集,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园区流动。在园区建设中,要十分珍惜和保护耕地,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十)加快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建设面向日韩和国内外大财团、大公司的加工制造基地、配套基地。重点培育壮大机械制造、电子、黄金工业和食品加工业四大支柱产业。尤其要重视加快食品业发展,围绕果蔬、酿酒、水产品、粮油、肉禽等五个食品加工领域,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加快实施名牌战略,全力打造中国食品名城,努力建设面向日韩及东南亚地区的食品生产和加工出口基地。
  (十一)搞好北部沿海经济产业带建设。把北部沿海经济产业带建设作为壮大县域经济的重头戏,与建设半岛制造业基地紧密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打破行政界限,整合旅游、港口、科技等区域资源,提升产业优势,尽快将其培植成为加工制造业的聚集带和经济发展的隆起带。力争到2007年,产业带经济总量达到1600亿元,占全市的70%;外贸出口70亿美元,占全市的80%。
  (十二)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按照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的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振兴服务业。各县市区要围绕城区建设,完善市场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等行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要切实搞好旅游资源开发,活跃旅游业市场,推动旅游业加快发展。要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搞好信息、技术和销售服务;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强化农机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开拓农村市场,繁荣农村经济。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十三)增强城市发展的承载能力。交通建设要以城市网络化为重点,强化主网架、主枢纽建设,形成以中心区为枢纽、中小城市为节点,干支衔接、畅通便捷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市域交通要加快中心城市、中等城市和重点镇的主次干道建设,实现主干线公路高速化、县镇公路网络化。加快供排水、能源等公用设施建设,建设完善城镇水、电、气系统。要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网络体系,加快建设高速宽带传输网络,发挥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以信息化推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
  (十四)搞好镇村规划和环境整治。镇村规划要与县域经济相协调,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形成各具特色的镇村风貌。各县市要在2004年完成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力争到2005年,全市80%以上的村庄完成新一轮规划编制。要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镇村道路、给排水、通讯、电力、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搞好环境绿化,主要街道达到路硬、灯明、树绿。抓好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乱占道路、乱倒垃圾等问题,消除农村“三大堆”现象。要加快农村环卫设施建设,配备一定的保洁人员,有条件的镇村可推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五、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
  (十五)强化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采取政府引导、部门参与、农民自愿参加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机化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作用,搞好农民的文化科技知识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及岗位定向培训,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重点依托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要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创新培训机制,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后的就业率。对列入“就业绿色通道”计划范围的培训,可参照再就业培训的办法,对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按照培训人数和就业率,从促进就业经费中经予一定补贴。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民的培训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十六)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把市场机制作为调节城乡劳动力就业的主要手段,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作用,广泛收集市场供求信息,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动力供需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使求职者能够通过市场了解就业需求,实现自主择业。要建立以劳动技能为主的就业准入机制,对城乡劳动者在求职、考试、招聘、录用等方面统一标准,一视同仁。
  (十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清理限制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的各项规定,简化各项办证手续,逐步实行“暂住证”一证管理。在办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手续时,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征收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服务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必须符合农民工自愿的原则,不能强行服务、强制收费。要逐步建立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和就业统计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并切实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的管理,指导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在对侵害农民工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教育部门对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要一视同仁,不得违反国家规定高收费、乱收费。
  (十八)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分割,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划分,按照常住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政策,降低农民进城“门槛”,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凡是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及合法收入来源的公民,都可在城市落户。经批准到城市落户的人员,在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公民依法申报登记户口设置限制,坚决杜绝对办理户口人员收取城市增容费或变相收取费用。
  (十九)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实践转包、租赁、借用、互换、转让、入股等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规范流转程序,加快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的长效机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基本生活。
  六、深化农村改革,保持社会稳定
  (二十)进一步搞好农村税费改革。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取消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加大农业税减免力度,逐步降低税率,最终取消农业税。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十一)推进农村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经济转型、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农村经济社会的新型管理体制,打破传统村落管理格局,用城市社区建设的理念指导农村新社区的建设,增强公共服务,强化社区功能,加快建立开放文明、民主自治、组织健全,服务配套、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的农村新社区。对城中村、园中村要加大撤村建居力度,促进建成区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和乡镇电算化管理,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社区股份制改革,促进农民从社员向股东转变。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以“三级联创”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好村级班子建设,推进“双百”、“双十”工程,积极探索增加村级收入的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完善、落实以公开、民主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农村城市化建设提供保证。
  (二十三)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农民从土地保障、集体保障、子女供养等传统方式向社会保障转变的有效途径。深化农村养老、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要高度重视解决城市规划区内被征用土地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扩大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居民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七、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二十四)大力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要把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作为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投入,大力发展卫生医疗、文化娱乐、教育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用城市文明改造农村文明,用城市生活改造农村生活,用城市环境改造农村环境。
  (二十五)加强农村道德法制建设。在农村深入开展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和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
  八、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城市化的顺利推进
  (二十六)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农村城市化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重点和实现烟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加快推进。
  (二十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将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农村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调度和跟踪督查。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搞好服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农村城市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附件:1.关于建设中等城市群的规划意见
2.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
3.关于做好城市规划区内被征用土地居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4.关于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5.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
6.关于我市“村改居”工作的意见
7.关于建设花园式村庄的意见

附件1

关于建设中等城市群的规划意见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实施中等城市发展战略,建设中等城市群,就是要在积极发展中心城市、合理建设小城市的同时,通过大力膨胀县级城市规模,推动县级城市尽快向中等城市发展,更大规模地实现农村人口和产业的有效集聚,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走出一条具有烟台特色的农村城市化道路。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所辖7个县级市,土地面积占全市的79%,县域户籍人口占全市的75%,2002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市经济总量的64.5%,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在全市城市化进程中,县域城市化水平不高,仅为37.6%,比全市平均水平低7.3个百分点;同时,小城镇建设规模较小,难以发挥对广大农村地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
  城市化发展规律和实践表明,在新的形势下,离开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小城镇不可能独立地发挥改造农村经济社会的重大作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的广大农村正是借助于大中小城市分布密度高和辐射能力强、范围广的条件,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目前,我市7个县级市多数建成区面积在15~20平方公里,人口在15万人以上,经济总量大都占所在市的五分之三左右,并且这些城市发展势头强劲,规划在5到10年内,建成区面积、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力争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以上,进入中等城市行列。因此,遵循城市化发展规律,加快县级城市建设,既快又省,不仅可以促进人口和产业在区域布局上的集约化发展,形成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而且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流动人口对大城市造成的压力,同时还可以降低公共事业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导向,认真贯彻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加快建设胶东半岛城市群和面向日韩的加工制造业基地的战略部署,围绕实现“三个明显、两个高于”的奋斗目标,突出城市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主导作用,在不断提升烟台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同时,把发展中等城市作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进农村城市化的重大战略,快速膨胀县级城市规模,建设北部沿海城市群和南部交通干线城市带,增强城市服务功能、集聚功能和辐射功能,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发展目标:经过5到10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07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52%,县域城市化水平达到50%,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有条件的县级市要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到2010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58%。
  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的原则。把县城、重点镇和中心城市郊区的小城镇做大做强,通过重点带动,促进农村人口、乡镇企业、农村商贸、服务设施相对集聚。2、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与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市场体系,提高科教文卫、生活环境质量,促进人民生活在小康基础上更加宽裕。3、城市化与产业化互动发展的原则。以经济发展为动力,以园区建设、产业集聚支持农村城市化,防止简单拼凑、片面追求城镇人口的规模扩张。4、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原则。克服各种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建立有利于城市化发展的内部动力机制和外部政策环境,推动生产要素和产业向城市集聚。5、可持续发展原则。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抓好生态环境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活环境。
  二、规划的重点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城市体系的互动发展,农村城市化的核心是发展城市经济。实施中等城市发展战略,建设中等城市群,推进农村城市化,必须与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相融合,与构筑现代化城市体系相适应,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主体、北部沿海城市群和南部交通干线城市带为两翼,一批重点镇基础上的小城为纽带的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城市化格局。
  (一)积极推进中心城市郊区城市化
  目前我市中心城市规模和实力较弱,建成区面积仅占中心城市面积的5%,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仅占全市经济总量的35.5%,远远低于十三个沿海开放城市水平,对广大城市郊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中心城市建设坚持以加快五区融合,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实施“东进、西拓、南扩”战略,拉开城市大框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显著提高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地位。同时,搞好建成区外围规划与建设,强化功能培育,迅速形成中心城市发展的新组团。八角和大季家办事处区域要依托国家级园区和八角深水大港建设机遇,加快建设现代化工业区和临港产业区;库区(门楼水库、老岚水库)周围的张格庄镇、门楼镇、回里镇等小城镇以发展生态经济为主,建立城市生态保护屏障,同时积极探索征地参股、土地租赁等方式,使农民长期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莱山镇、解甲庄镇、姜格庄镇、高陵镇等小城镇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围绕制造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配套工业和第三产业,扩张规模,完善功能,建设一批经济实力强、人口规模大、辐射面广的卫星城,成为中心城市的功能区和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带动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到2005年,中心城市人口达到18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61%。到2007年,中心城市人口达到200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66%。
  (二)大力膨胀县级城市规模,建设北部沿海城市群和南部交通干线城市带
  在搞好中心城市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县级城市,把城区建设和有条件的重点镇作为推进农村城市化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多种途径,尽快做大做强,为吸引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强有力的载体。
  加快发展蓬莱、龙口、招远、莱州4个区域性骨干城市,形成产业优势互补、整体合力明显的北部沿海城市群。蓬莱市集中力量培植临港工业、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大旅游产业和汽车改装及零部件加工业,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滨生态旅游城市;城市框架以城区为主体,以蓬莱开发区、西城临港工业园为依托,拓展东西两翼,加快南部发展,努力建设东与烟台市区相连,西至北沟镇的城市新框架。到2005年,市区人口达到2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50%;到2007年,市区人口达到2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4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55%。龙口市大力发展能源、铝业、葡萄酒、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加快实施以港兴市战略,建设新兴中等港口城市;城市框架以新区为中心,依托龙口开发区,加速东城与西城、南山与北海的融合,建设东与蓬莱接壤,西到龙港开发区的城市大框架。到2005年,市区人口达到3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4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50%;到2007年,市区人口达到37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6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60%。招远市以“中国金都”为主题,拉长黄金产业链,建设我国重要的黄金深加工基地;以招远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依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城区向东扩展。到2005年,市区人口达到2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35%;到2007年,市区人口达到2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45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45%。莱州市以“中国石都”为目标,加快经济结构由资源开发型向外向型、科技型转变,建设全国重要的石材加工贸易、黄金深加工和盐化工基地;城市框架以城区为中心,以三城线、206国道等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线,加快莱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三山岛区的开发建设,构建“一市两区”的城市总体框架。到2005年,市区人口达到2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34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45%;到2007年,市区人口达到3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4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52%。
  大力培育栖霞、莱阳和海阳三个城市组成的南部交通干线城市带。栖霞市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旅游城市的目标,突出发展苹果产业、旅游产业和建材产业,精心打造“中国苹果之都”品牌。城市框架按照“三区连接,向北推进,提高品位,增强功能”的发展思路,加快建设步伐,到“十五”末基本实现老市区、庵里水库风景区和经济开发区“三区”连接,并以此沿同三高速公路向烟台中心城市发展。到2005年,市区人口达到1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23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35%;到2007年,市区人口达到20万人左右,建成区面积达到2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40%。莱阳市以建设中国食品名城和胶东地区重要的物流中心为目标,加快膨胀食品加工业,积极培育机械产业,大力发展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城市建设按照“中部充实、两翼齐飞”的总体思路,以老城区和城东食品工业园、城西外向型工业园为依托,拓展东西两翼,尽快形成东中西三大板块相互整合的城市发展框架。到2005年,市区人口达到30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35%;到2007年,市区人口达到3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3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40%。海阳市继续加快发展毛衫加工、建筑机械制造业,实施以港兴市战略,大力培植临港工业和旅游产业,努力建设旅游生态型港口城市。城区建设按照“发展园区带动城市南拓”的思路,尽快膨胀城市规模。到2005年,市区人口达到15万人,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35%;到2007年,市区人口达到20万人左右,建成区面积达到24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40%。
  积极推进县域重点镇建设,加快向小城市发展。根据区域经济布局和发展条件,市里确定把蓬莱的北沟镇、大辛店镇、潮水镇,龙口的诸由观镇、北马镇、徐福镇,招远的张星镇、蚕庄镇、辛庄镇,莱州的沙河镇、朱桥镇、土山镇,栖霞的桃村镇、蛇窝泊镇,莱阳的团旺镇、姜疃镇,海阳的留格庄镇、徐家店镇等18处建制镇列为全市的重点镇。各市要突出抓好这些镇的规划建设,重点培育,使其成为连接城乡、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重要载体。力争到2010年,莱州沙河,栖霞桃村,蓬莱大辛店、北沟,龙口诸由观,招远张星,莱阳团旺等镇驻地人口规模达到5万人左右,经济实力显著增强,达到小城市规模。
  三、基础设施
  交通建设以城市网络化为重点,强化主网架、主枢纽建设,完善内外交通体系,形成以烟台为枢纽、中小城市为节点,干支衔接、畅通便捷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对外交通以海港、空港和交通大动脉建设为重点,构筑与国内外连接的大交通框架。搞好芝罘湾港区改造,大力发展集装箱和客运滚装运输,启动建设八角深水港区,抓好25万吨级散杂货等专业码头建设,增强烟台港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搞好龙口港、蓬莱港、莱州港等港口功能定位,加快发展临港型工业;加快莱山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建设,完善机场设施配套,努力建设我国重要的支线机场。尽快完成烟潍高速公路、烟大铁路轮渡和黄烟铁路建设,完善对外辐射通道。市域交通要加快中心城市、中等城市和重点镇的主次干道建设,实现主干线公路高速化和县、镇公路网络化,形成烟台市区至市域内中等城市驻地1小时经济圈。中等城市要构筑市内快速交通网,增强城市通行能力。继续加快供排水、能源、信息网络等公用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的城镇水、电、气供应系统。各地要把解决水资源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开源、节流、治污“三位一体”的方针,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增强城镇用水保障能力,大力实施节水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城市和农村电网改造步伐,形成与城市体系建设相适应的供配电系统;继续发展城市供气,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改善城市燃气结构,充分利用好天然气,基本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气为补充的供气格局。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网络体系,加快建设高速宽带传输网络,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以信息化推进工业化,促进城市化快速发展。
  四、保证措施
  (一)加快产业集聚和发展,壮大城市经济实力
  围绕建设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北部沿海经济产业带,以园区建设为龙头,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促进产业和生产要素集聚。实践证明,园区建设是推动城市化进程的有效载体,各地要按照科学定位、产业集聚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园区规划,做到园区发展与城市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根据本地区基础条件、产业特色因地制宜搞好园区建设,吸引更多的企业向园区合理聚集,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园区流动。
  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加快建设面向日韩和国内外大财团、大公司的加工制造基地、配套基地。重点培育机械制造业、临港工业、黄金深加工、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电子信息、新材料、农业新技术应用等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大中小型企业合理配比、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步增加的工业经济结构。机械制造业要重点围绕整车制造业,搞好园区布局,继续加快零部件发展步伐,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能面向多种车型配套并进入国际市场的重要产品和骨干企业;高度重视临港工业发展,四个港口城市要发挥开放口岸和陆域相对广阔的优势,引导企业大力发展两头在外的临港加工业,依托港口资源开展国际投资合作,多方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大财团投资造船、石化、钢铁、建材、海洋重工等临港产业。黄金产业在巩固发展黄金采、选、冶传统优势的同时,加快建设以招远、蓬莱、莱州黄金工业园为中心的黄金深加工基地;食品加工业要依托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深加工,壮大龙头企业,加快实施名牌战略,全力打造中国食品名城。高新技术产业要围绕培植高科技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两条主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建设一批高科技产业项目,培育一批高科技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发展服务业,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接照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的要求,突出重点,全面振兴服务业。围绕城区建设,完善市场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商贸物流、邮电通信、文化娱乐等服务业,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具有旅游、商贸、交通等优势的县域地区,要进一步强化优势,确保优势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并因地制宜,加快落后行业赶超步伐。要特别重视“三农”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粮油、蔬菜、林果、畜牧、水产五大农业主导产品,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
  (二)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大力发展科技事业,增强城市创新功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技术引进与自主开发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以不同形式进入企业或转变为科工贸经济实体,鼓励引导科研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教育事业,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办学;进一步调整城乡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健全社区组织,强化社区功能;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广播电视事业,重视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文化活动中心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丰富市民的精神生活。大力发展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建立健全方便、优质、高效、价廉的城乡社区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实现人人享受卫生保健;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安排城市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等建设。
  (三)加强政策引导,建立有利于中等城市发展的聚集机制和政策环境
  继续加大户籍、就业、保险制度改革力度。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在各县级市市区和建制镇及规划范围内,凡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持有当地农业户口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市常驻户口。经批准到城市落户的人员,在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农民转为城市常驻户口后,可逐步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实行统一的城乡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好城镇土地资源,并切实维护失地农民权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当扩大经济发达城市新增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应向城市化进程快的地区和重点城镇倾斜,防止一般小城镇规模盲目扩张。规范城镇土地一级市场管理,坚持由政府垄断,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公示制度,实现土地使用公开、透明管理。鼓励和引导国内外有实力的大集团、大公司对城镇实行区域整体策划开发,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严格按照法定标准给予农民补偿和安置,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采取多种措施解决就业问题。
  拓宽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对城市供水、供电、通讯、燃气等基础设施项目,放开市场准入,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所有投资领域一律向外资和社会资本开放;加大城市公用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步伐,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接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私人资本投资兴办教育、医疗、文化、体育、老年公寓等社会事业。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供气、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市场化运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中等城市发展战略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把实施中等城市发展战略,建设中等城市群,作为实现烟台经济跨越发展,推进农村城市化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继续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级市政府的投资决策权、分配自主权、市场监督权等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赋予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各县级市要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将本《意见》中确定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促进中等城市更快更好发展。

  (其它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