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展我市建筑业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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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烟台市建设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和先导性产业,担负着为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社会进步提供物质基础的建设任务。建筑业的发展具有广阔的市场,能够容纳大量社会劳动力,带动众多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大量积累,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近年来,我市建筑业发展较快,显示了巨大发展潜力,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严重影响我市建筑业的振兴和发展。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建设局就我市建筑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共有建筑企业732家,从业人员20余万人,其中总承包企业342家,专业承包企业320家,劳务分包企业70家;按资质等级分,一级企业12家,二级企业111家,三级企业539家。2003年,全市共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1亿元,比2002年增长15%。完成建筑业增加值45.3亿元,增长13%。实现利税总额15.3亿元,增长15%,其中实现利润8.59亿元,增长9%;税收6.71亿元,增长23%。完成外出施工产值21亿元,增长8%。施工面积达239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328万平方米,分别增长30%、22%。全行业资产总额达168亿元,增长3%。从目前发展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建筑业总量小、发展速度慢,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突出。从总资产上看,目前我市建筑企业总资产168亿元,净资产71亿元,与国内同等城市相比差距较大。从总产值上看,2003年我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是151亿元。而与我市规模相当的淄博市2003年建筑业产值是210亿元,扬州市304亿元,南通市579亿元。从经济效益上看,我市建筑业利税一直维持在总产值的10%左右,2000年到2003年年净利率一直在2%左右。2002年和2003年建筑行业劳动生产率分别为5.3万元/人和6.3万元/人,仅相当于我市工业、电力行业的三分之一。特别是在对GDP的贡献率上,近几年一直在4%左右,其中2002年为3.6%,2003年为3.5%。按照经济学家对支柱产业的定义,一个行业只有对GDP增长贡献率超过5%,才可称为支柱产业。因此,我市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尚未确立,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还没有明显地突现出来。
  二是行业结构不合理,缺乏龙头企业。合理的建筑业行业结构应是正金字塔形结构,总承包企业数量少、规模大,位于塔尖位置。专业承包企业数量较多,分工明细,位于塔腰位置。劳务分包企业数量大,形成塔底。我市行业结构则相反,全市732家建筑企业,有总承包企业342家,占近50%,劳务分包企业仅70余家,远远形不成塔底;在各类企业中,一级企业仅12家,其中总承包企业仅4家,二级企业111家,其中总承包企业仅46家,大多数为三级企业。大量企业集中在同一平台上竞争,导致了市场竞争恶化,并且我市至今无特级总承包企业,行业发展明显缺乏规模,缺少龙头。
  三是对建筑行业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真正把其作为一个支柱行业来培植。目前,我市建筑业还没有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激励政策,致使整个行业发展目标不明确,工作力度不大,发展步伐缓慢,发展质量不高。在行业管理方面,我市市级机构改革重组建筑业管理部门后,全市行业管理力量非常薄弱,建筑市场的很多领域已成为无人管地带,直接导致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混乱、恶性竞争。
  四是竞争动力不足,缺乏开拓埠外建设市场的魄力和能力。2003年,我市完成埠外建安产值是21亿元,而同期淄博市外施产值70亿元,扬州市150亿元,南通市405亿元。我市建筑业开拓埠外市场意识和能力差,主要受以下两方面因素制约:第一,思想观念保守落后,习惯于寻找保护,竞争意识淡薄。许多企业存在小富即安、四平八稳的思想,缺乏开拓进取意识,不愿意走出去,怕吃苦受累,缺乏拼搏意识,错失了许多发展机遇。比如,近期我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欲寻求一建筑企业合作,共同开拓国际建筑市场,但很多企业一听说要被控股,成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子公司,就根本不予考虑。第二,内功不强,技术和管理人才不足,管理水平低下,管理模式落后,技术含量较低。目前,全市建筑行业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管理人才紧缺,特别是到外地施工所需要的能开拓、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多面手”极缺。很多建筑企业可以到外地揽到工程,但技术和管理人才不够,无法派出一个正规的项目部,维持本地市场还可以,但要走出去,就显得捉襟见肘,首尾难顾。
  五是建筑企业自身困难重重,制约建筑行业发展。目前,垫资、压价、回扣、拖欠是压在建筑企业身上的“四把刀”,是建筑企业面临的非常突出而难以解决的大问题,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据调查,目前整个建筑行业的产值利润率在1~2%,再加上“四把刀”的制约,使建筑企业的现金流量特别紧缺,严重束缚了企业的正常运营,更谈不上膨胀规模和加快发展。如我市建设集团一家企业,目前外欠的应收帐款就达近10亿元,拖欠款帐龄最长的在10年以上。由于巨额的拖欠,使企业举步维艰、困难重重。同时,通过调查发现,劳保费不到位的问题也是我市建筑企业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时,必须按投资总额的2.6%向建设主管部门缴纳劳保费,由建设部门收取后按比例返给建筑企业,用以向劳动保险部门缴纳职工劳保费,否则不予办理开工手续。从我市目前情况看,部分项目没能及时将这一政策真正落实到位,致使企业无法完成为员工缴纳劳保任务,引起了企业职工的强烈不满,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隐患。
  六是建筑市场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整治。目前,我市建筑市场上,相当数量的企业和建设项目还存在串通招标、弄虚作假、阴阳合同、明招暗定、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存有无资格或超资格代理、出借资格和挂靠代理以及违法转包、分包等不良行为。监理企业存在转让监理业务、挂靠、压级压价、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理工作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由此产生的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等问题也比较突出。这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大大影响了我市建筑业的长远发展。
  二、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建筑业的建议及措施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发展建筑业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建筑业的指示,坚持改革兴业、市场兴业、质量兴业、科技兴业、管理兴业、输出兴业,建立和规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以搞活大中型企业为中心,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素质,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把建筑业建设成为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支柱产业。
  发展目标是:到2006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增加值60亿元,实现利税20亿元;到2008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50亿元,增加值70亿元,实现利税25亿元;交付使用的建筑产品全部合格,优良品率达到40%以上,工程质量在全省各市中居先进水平,使我市成为建筑大市、建筑强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切实把我市建筑业摆上突出位置。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周期短、带动性强等特点,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拉动地方经济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人均资源少,发展建筑业大有作为。要充分认清这一特点,真正把我市建筑业发展摆上突出位置抓大扶强。要围绕建筑业向重要支柱产业转变这一目标,以改革为动力,以效益为中心,以做大做强、扩大市场份额为重点,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努力化解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积极扭转建筑业发展的被动局面,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加大行业统一管控力度。建议我市借鉴淄博、扬州等地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建筑管理执法队伍,落实和加强管控力量,对全行业发展进行统一管理、调控、研究和指导,使整个行业全面协调发展。二是进一步营造全市各界关心支持建筑业发展的氛围,切实把建筑业发展摆上突出位置。通过召开会议表彰奖励等形式,引导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切实关心建筑业的发展。三是完善制定发展政策,推进我市建筑业快速发展。建筑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探索建筑业管理的新路子,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要尽快制定《烟台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关于加快烟台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有利于建筑业发展的竞争激励机制。特别是对我市建筑行业管理、技术人才紧缺等问题,要加快研究制定地方规章,对建筑企业经理、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等作出硬性规定(现在只对技术、财务负责人有规定)。通过政策制约和引导,推动企业人才结构的不断优化。
  (二)强化引导,完善机制,加速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建筑业是我市的一个庞大产业,当务之急是加快龙头规模型企业的培植。建议主管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规划,有计划地扶植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人才密集、融资能力强,集科研、设计、施工及多元化经营为一体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特别是对目前我市发展潜力好的大企业,要尽快引导其拉长产业链,向房地产、市政工程、装饰装修、钢结构、设备安装等领域发展,走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路子,全面提高整体实力。对中小企业,要根据其自身特点,引导其向专业化协作或劳务公司方向发展,实现“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经过3~5年的努力,初步培植出我市“建筑企业综合实力10强”和我市“建筑专业类企业10强”等一批龙头特色企业。
  (三)提高质量,树立品牌,全面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我市建筑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继续推进企业ISO9000、14000质量体系贯标工作,全面提高企业施工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中介机构监理和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协同作用,强化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工程质量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制订创建优质、安全、文明工程的奖励办法,真正树立我市建筑业品牌。在抓好质量、树立品牌的基础上,围绕“巩固老市场,主攻大市场,培育新兴市场,瞄准境外市场”的思路,全力拓展外部市场,寻找新的增长点。建议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市场开拓、外出施工的鼓励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开拓外部市场的积极性,积极为企业开拓市外、省外市场创造条件,为出市、出省企业服好务。同时,要加强外出施工队伍的管理和跟踪服务,可以在外出施工人员集中的地区设立办事处,在其它经济发达的重要地区设立联络处,并加强驻外办事机构建设,充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变现在的管理型(收费型)为经营服务型,充分发挥其对外协调和开拓市场作用,为企业开拓外部市场牵线搭桥,确保我市的外出施工人员走得出、留得住、挣到钱。
  (四)调整优化行业结构,加快企业改革改制步伐。今后要严格控制总承包企业数量,鼓励发展专、精、特、尖的专业承包公司,扶持发展劳务分包队伍,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合理化布局。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业整体素质,大力推进和深化以项目管理为主要形式的企业内部改革。引导我市建筑企业,走管理层与劳务层分离的路子,向管理型、技术智力密集型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市建筑业上一个更高的层次。加快企业改革改制步伐,推动产权制度改革,本着明晰产权关系,明确企业资产责任主体的原则,建立名副其实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国有资产三年内退出非竞争性领域”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未改制建筑企业的改制步伐,力争年内全部完成改制任务。
  (五)加大建筑市场规范整治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做好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把解决拖欠问题与打造“诚信烟台”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严格按照建设部、省建设厅“三年内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要求,成立专门班子,进行排查摸底,加大清欠力度,确保按目标要求完成任务,帮助企业清除债务包袱,增强发展后劲。同时,要采取措施解决劳保费不到位的问题。要强化建筑市场管理力量,对各类建设市场实施统一管理,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采取严厉措施全面推行建筑工程的投、招标制度,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秩序。专项整治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整治不执行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的问题,对一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严肃处理,真正为企业发展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发展有序的良好环境,推动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
  (六)加快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建筑业整体素质。引导我市建筑企业强化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推进各种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的应用,树立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观念,把提高质量和效益放在突出地位。突出加强技术、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注重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合理组织施工,逐步提高施工机械化水平。积极发展建筑教育、培训,进一步调整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工中专、技术学校建筑专业范围,扩大培养规模,使之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并适当建立专门培训基地,抓好我市建筑企业现职人员的培训,重点搞好工程项目经营人员和对外工程急需的投标报价、预算编制、国际工程财会等人员的培训,尽快改变建筑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和管理人才不足的状况,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