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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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烟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于2001年11月,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药品管理科、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科等科室,下属单位有药品稽查大队和药品检验所,龙口、莱州、莱阳、招远、栖霞、海阳、牟平、福山、蓬莱等9个县市区均设立药监局。
  2004年,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打假治劣“劲风”行动和“千家万店无假药、药品质量千里行”活动。全市药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万多人次,检查涉药单位6200多家,一些盲区和死角得到整治。活动中共受理群众举报354起,排查案件线索167个,查处制假售假和无证经营案件175起。集中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较好解决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无购进、使用和毁形记录,重复使用一次性血液透析器以及使用过期失效药品等问题;为涉药单位统一悬挂举报牌,初步解决了群众对药品质量有疑问、药品广告过滥、价格虚高等投诉无门的问题;多次集中培训,进一步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药事法规不熟导致违规行为的问题。通过组织“药品质量千里行”新闻采访团和开辟专栏,宣传介绍全市整治药品市场的经验和做法,集中揭露和曝光了一批反面典型案例。各类新闻媒体先后刊发活动宣传稿件200余篇,其中被国家和省以上媒体采用15篇。开展用药安全知识广场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用药安全常识明白纸6万余份。据国家、省、市药品检验机构对烟台市2100批药品抽验结果显示,生物、生化、化学药品合格率为99.1%,中成药合格率为96.9%,合格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004年3月15日,市药监局设点维权,为百姓介绍药品知识,现场咨询服务

【GMP与GSP认证】年内,全市加快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指导,积极为企业认证工作提供全程服务。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在立项、审批、信息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国内、省内和市内空白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生物制药等项目进行全力支持,在企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促进医药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为医药企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到2004年底,全市药品经营企业中有25家法人批发企业、22家非法人批发企业、10家零售连锁企业及其所属的340个零售分支、连锁门店已通过GSP认证,231家单体药店通过认证或完成现场检查,企业GSP认证面名列全省第一;生产企业应认证30家,已通过认证或现场验收23家,另有5家企业已申报认证。

【农村“两网”建设】年内积极发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已有425家零售药店开办到乡镇和村,95%以上的乡镇驻地都设立了零售药店,40余个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开展了药品代购分发,104个乡镇和2380个村的药品实现直接配送。完善三级监督网络。全市农村已聘请384名乡镇药品协管员和893名农村药品信息员承担起协助属地药监部门实施药品监督的职责,先后提供农村药品信息140余条,协助执法人员查处案件47起。为促进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建设,全市药监部门还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先后投入资金50多万元,配备微机65台,开通接收和处理农村药品违法信息的绿色通道。全年共受理网上举报投诉189起,查处农村制假售假、无证经营案件12起。
【诚信体系建设】全市把诚信教育纳入药品监管的各类规划中,落实到生产经营企业的各个环节,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40余期。建立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已为全市45家药品生产企业,740家药品经营企业,7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80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起诚信档案。与市文明办联合开展了“药品质量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倡导“讲诚实、守信用”之风。审定的83家企业已进入社会公示程序。

(禹烟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