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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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扩大就业民心工程】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在全市建立了以净增就业岗位、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援助困难群体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五大责任指标分解考核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动态调度、检查指导和考核通报,全年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10.8万人。
  优惠政策落实日趋制度化,再就业增长大于失业增长。大力开展“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年”活动、建立工作台帐、推行承诺服务制度,全市昂排再就业资金4815万元,支出3670万元,同比增长25.2%,筹措小额贷款担保资金1140万元;工商、税务部门为3787名失业人员减免税收1499万元、为12776名失业人员减免收费909万元,分别是上年的6.8倍和2.8倍。认定服务型商贸企业90个,减免税收553万元,同比增长130%。共为4799名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1064万元,同比增长318%,享受两项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2.6万人次,同比增长120%。全市新增失业职工3.2万人,再就业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
  困难群体再就业援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全面落实了年度帮扶任务。通过实施动态申报制度、逐人建立帮扶台帐和劳动保障系统开展“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以及组织开展“争创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全市先后帮扶5900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再就业率达到68%。
  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明显增强。以“人本服务”理念为核心,大力推进了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建设;以强化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功能为重点,加速建立市、县、街道、社区四级就业信息网络,已有5个县市区实现四级联网,市政府确定的为民服务实事之一的市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围绕提高劳动者市场竞争就业技能,大力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其中免费培训失业人员1.36万人,培训输出农村劳动力2.7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全面启动实施了企业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标志全市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位一体”的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先后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办法,扩大了覆盖范围;调整降低了企业缴费比例、提高了患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扩大了统筹病种和目录药品报销范围,减轻了参保企业和患者负担。
  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实现新突破。到2004年底,城镇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5.5万人、18.4万人、67.5万人、87万人、70万人和56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农民190万人;年度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38.11亿元,按时足额为各类保障对象支付各项保险待遇31.3亿元,基金当期结余6.81亿元,全市社保基金积累总额已达37亿元,居全省首位。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企业退休人员《档案信息卡》全部建立,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启动,全市12.97万退休人员已有12.12万人纳入社区管理,占93%。

【职业技能培训】围绕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膨胀全市四大支柱产业,积极推动技工教育发展,搞好二、三产业专业设置。年度技校招生1.26万人,创历史新高,居全省首位,其中第二产业招生1.1万人,占招生总量的86%。指导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校以骨干名牌专业为依托,开设高级技工班,高级技工招生数量占全市招生总量的40%以上。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开设实用技能培训班1000多个,培训求职人员6万多人次。大力实施骨干名牌带动战略,在市技术学院、市烹饪高级技校和国家级重点技校建立了市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省劳动保障厅公布的首批4个名牌专业和13个重点专业中,烟台市的数量均名列全省第二。大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市新增等级技术工人6.3万人,其中高级工6045人,技师、高级技师3715人,全市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比重由8.65%提高到9.2%。

【推动劳动关系法制化建设】依法规范完善了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完善了企业改制10项政策规定和具体操作办法,纳入了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意见》,为推进企业改革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年内,先后审查市直14户改制企业和5户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安置和费用预留方案,涉及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5400多人,预留费用2.12亿元,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加大了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大力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和重点区域联合执法,严肃查处不签劳动合同、拖欠职工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9万户次,受理举报案件2112起,专查率100%,处结率95%。先后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4.8万份,补发劳动者工资2524万元,督办社会保险登记464户、参保职工1.5万人,补缴社会保险费8270万元。其中,在落实市政府为民服务实事之一的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责令用人单位为1.94万农民工补发工资待遇1765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5万份,补缴社会保险费1107万元。
  建立劳动保障投诉中心“一体办案”制度。将劳动保障信访、监察、仲裁纳入一个窗口联合接访办案,对因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层层落实包案责任制,全市受理信访案件4373件,处结率96%,全市劳动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6.4%;对群体性上访问题,及时介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大了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一步到庭”办案制度,把仲裁裁决与法院裁决一致率作为考核指标,促进了市县两级仲裁工作质量的提高。年内,共受理申诉案件2903件,按期结案率96%,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236.4万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06.4万元。

(胡仁君李子国)

【困难群体再就业帮扶】全市普遍建立了困难群体援助申报制度,实行分类帮扶,对生活特别困难、迫切要求就业而市场就业能力较弱的,给予重点帮扶。劳动保障系统和街道、社区平台每名工作人员对至少两名困难群体开展“手拉手再就业帮扶”活动,年内,结对帮扶的1729人中有1316人实现再就业。

【再就业优惠政策输实】年内,劳动保障、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了“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年”活动,建立完善了政策落实月报制度,政策落实效果显著。财政支出再就业资金3670万元,同比增长25.2%,其中为4799名失业人员发放两项补贴1064万元,同比增长318%;税务、工商等部门为1.6万名失业人员减免税费2848万元。

【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年内,全市免费培训失业人员1.36万人,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1.5%以上,其中,创业培训2334人,完成计划的155%,带动就业4820人,实现了突破性进展。

【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和运行】年内,筹资700万元,优质高效建成了烟台市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将就业信息网络延伸到5个县市区的街道和社区,实现了市、县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联网;构建起劳动保障门户网站、报刊就业专版、电台电视台就业专栏三大就业信息平台,进一步扩大了就业信息覆盖范围,使市民在家中就可收听收看招工信息,极大地方便了求职者;全市劳动力市场发布岗位信息31万个,市场就业6.5万人。

【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了争创“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市级示范平台”活动,对街道社区平台实施业务工作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全市大多数社区平台担负起了劳动力资源管理、职业介绍、用工登记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职能,年内共开发就业岗位1.5万个,介绍失业人员再就业8572人,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923人。芝罘区东山街道等4个基层平台被省劳动保障厅评选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省级示范单位”,芝罘区白石街道等14个基层平台被市劳动保障局评选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市级示范单位”。

(王少伟)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年内,全市征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15.83亿元,同比增收2.3亿元,增幅17.26%;参保企业达到13087户,实际缴费职工达到63.68万人,比年初净增4万人。全市严格落实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坚持缴费基数公示制度,定期发放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开通了养老保险电话语音查询和电脑触摸屏查询系统,做到了“缴前公示、期中对帐、随时查询”,年内稽核企业3535户,稽核参保职工51万人,纠正漏报缴费人数1.4万人,漏报缴费基数2.29亿元,增收各项社会保险费9153万元。年内为14.09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12.4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社会化发放率100%。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2.62亿元,其中当期结余3.2亿元。

(李守云)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和失业保险】年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达到18.4万人,参保率100%,养老保险费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0.08亿元,完成年度收缴计划的108%,同比增收1.26亿元,增幅为14.3%;市直参保人员达到32753人,征缴养老保险费1.46亿元,收缴率100%,完成年度计划的119.56%,同比增收1791万元,增幅为14%。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达到14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6733万元,同比增收921万元,增幅为15.85%,完成年度计划的120%;市直征缴失业保险费1661万元,同比增收365万元,增幅为28.16%。年内,全市为5.47万名离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10.18亿元,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各项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06亿元。

  (纪宝初)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内,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3472个,参保人员87万人,同比净增7万人;收缴医疗保险费7.77亿元,支付6.04亿元,当期结余1.7亿元;市直参保单位4366个,参保人员22.9万人,收缴医疗保险基金2.62亿元,支付2.14亿元,当期结余4790万元。年内,市直从起付标准不变、个人帐户系数不变、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扩大统筹病种范围、增加目录药品等五个方面实现了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提高,直接为参保职工减少负担982万元,每人每年少支付44.64元。分别于2月份、5月份在全市启动实施了生育、工伤保险,标志着全市“五为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全市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达到10176个,参保人数56万人,收缴生育保险费3901万元,为5191名女职工拨付生育保险费用2076万元。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1万人,收缴工伤保险费3049万元,先后为3048名企业工伤职工拨付工伤保险待遇1300万元。

   (李勇)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年内,市政府将解决和拖欠外地来烟打工人员工资问题,列为为民服务20件实事之一。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高责任意识,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探索源头治理、执法监察和建立长效机制于一体的工作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大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组织印制了20多万份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专页,免费投递到《烟台晚报》订户手中,同时印制了2万多份《农民工维权手册》,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强化劳动力市场清理整顿。联合市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共查处和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56户次,为求职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多元,进一步净化了劳动力市场环境。加大了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公开了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全天候值班,做到举报案件随报即查,年内受理案件994起,投诉案件专查率、回复率、按期结案率、处结正确率均达100%。实行联动执法,加大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力度。先后组织了3次大规模联合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463户次,实施行政处罚27起,罚款金额16.39万元;责令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2.5万份,补发工资待遇1765万元,缴纳社会保险费1107万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将农民工纳入全市统一的劳动合同管理,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了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积极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王春利)

【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座谈会】12月22~23日在烟台市中心大酒店召开,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烟台市委书记焉荣竹到会致辞,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5个计划单列市的12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市劳动局)


责任编校:谈洪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