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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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4年,全市共组织全口径国税收入102.58亿元,同比增收2.19亿元,增长27.28%。剔除海关代征后,国内税收收入完成67亿元,同比增收11亿元,增长19.65%。年内全系统共有50多个单位、80多人次受到市级以上的表彰。

【依法治税】年内制定了《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业务规程》,重新建立县级局的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开展科学化、精细化税源管理,将年纳税百万元以上企业全部纳入重点税源监控范围,为12777户个体工商业户办理了不足起征点手续。开展零负申报和低税负、低税额申报的集中整顿活动,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户数由整顿初期的4388户减少为2216户,零负申报率由29.79%下降到14.97%,进一步提高了征管质量。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全系统共查补入库税款1.5亿元,审计涉外企业349户,查补税款2472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亿多元。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共兑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42.94亿元。

【信息化建设】以整合资源、深化应用为突破口,先后开发运行了烟台国税纳税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烟台国税政务绩效信息管理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一卡通”3个信息系统,试点运行了国家税务总局3大应用系统整合工程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初步建立起全新的信息技术应用体系。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全天候办理除购买发票以外的所有事宜,真正实现了国税内部“阳光办公”,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基本档案不一致、发票发售环节过多、申报信息不能有效衔接等问题,使纳税人购票效率提高5~7倍。全市所有14951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实行了增值税、消费税网上申报,3068户内资企业、1776户外资企业实行所得税网上申报,1.1万户纳税人实现网上认证,1212户纳税人实现网上抄报税。

【纳税服务】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办事环节,将5大类172项事务性工作和各类涉税审批事项全部转移到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提交的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2个报批环节简化到至多3个环节。全面实行“一窗式”综合办税、“同城异地通办”、全日制服务、网民对话等新的服务形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拓展行政复议和听证工作思路,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全市行政复议案件零纪录。开展了普通发票“即开即奖”活动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提高了全社会的纳税意识。

(刘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