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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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房改体系进一步完善。年内重点加强了“三个体系”建设。一是房改政策体系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停止住房福利性分配,提出了加快建立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新一轮房改售房顺利实施,市直共办理各类公房出售4506套 ,全市已累计出售公房20.4万套,总建筑面积1338.6万平方米,售房款总额达37.31亿元。二是住房货币化分配体系建设。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的意见》,对公积金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进行了完善,市政府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全市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6.49亿元,92.9%的单位和93.5%的个人建立了公积金缴交关系;共有26万名职工发放了住房补贴,职工个人发放率为49%;市直和3区1市(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和招远市)已有1005个单位、56071名职工兑付了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三是住房供应体系建设。拟定《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市中心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普查工作,建立了数据库,共录入符合基本条件的家庭10658户,受理购房申请4000余份,接受廉租住房承租申请527份。经过审核、排序、公示等严密程序,圆满完成1000套经济适用房的公开发售和100套廉租住房的公示配租工作。住房置业担保业务发展迅速,全年共办理住房置业贷款担保4100余户,担保贷款额6亿元。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不断强化,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市区审批房屋确权发证19663件,登记发证面积386.99万平方米,为企业、个人办理房屋权属公告107件,办理落实私房政策40余件,为改制企业减免办证费用150万余元。组建成立了房产档案馆,已累计归集、整理房产档案21万卷。实施商品预(销)售许可和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小区配套资金实行专用帐户监管,严格界定和掌握资金使用方向。全市共办理商品预售许可证212件,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面积31.86万平方米,监管预售资金3.1亿元。实行房产交易和登记发证一体化办公、一条龙服务制度,简化程序,提速增效,房地产一、二级市场呈现联动发展的态势。年内全市共办理新建商品房交易198.23万平方米,交易额30.45亿元;存量房交易229.1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1.21亿元;办理房产抵押登记775.25万平方米,抵押标的额83.1亿元。3月,市房管局与建设部贸促会联合举办了中国(烟台)房地产展览会,吸引了国内外157家房地产及相关企业参会参展,观展群众16万人次,直接经济效益1.8亿元。开通了“烟台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搭起了市民住房消费的网络平台。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申报中介资质16个,检查中介机构15个,房地产信息咨询、评估、经纪等业务有了新的发展。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全面参与并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双月会战”中8个专项整治任务。组织直管住宅小区,先后清除卫生死角33处,清除乱吊乱挂451处,野广告2万多处,更换楼梯间玻璃582平方米,为居民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二是组织实施了居民小区规范化管理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小区覆盖面积106.5万平方米,居民8336户,完成资金投入5000余万元,实现了小区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三是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行业管理。市房管局先后制定下发了《烟台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评定(试行)标准》、《烟台市物业管理骨干企业评定(试行)标准》等一系列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督查指导了8个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启动实施和部分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完成了49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审批工作,与15家开发企业签订了9600平方米的物业用房上缴合同,归集物业公共资金493万元。组织开展了全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骨干企业的评定工作,有11个住宅小区、14个物业管理企业获得荣誉称号,2个国优项目和5个省优项目通过了专家组的检查验收。全市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187家,在管物业项目573个,管理物业面积达220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已由单一的小区管理向大厦、工业园区、商场等区域全方位发展。
  加大拆迁管理力度,完善依法拆迁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烟台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制定了《烟台市拆迁房屋成新率评定标准》、《烟台市拆迁房屋重置价标准》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和政策适用解释,理顺了市区房屋拆迁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县、市拆迁工作的指导。面对繁重的旧城改造和城建拆迁任务,市房管局建立了拆迁重大问题调处和拆迁进度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办理许可、发布公告、调处纠纷等基础性工作,加强与市政府各部门、各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协调。全市共依法审核批准153项拆迁工程,拆迁总户数7009户,拆迁总建筑面积152.43万平方米,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44亿元。坚持依法调处、裁决纠纷,推进拆迁工作。年内共受理拆迁纠纷立案192起,组织当事人调解77起,依法裁决115起,行政应诉55起,申请先予执行8起,办理人民来信12起,处理拆迁遗留问题30余起。

【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根据市政府重要工作事项和为民服务10件实事的安排,年内在锦绣新城小区建设并提供1000套经济适用房和100套廉租住房。该项目单体均为多层建筑,每户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不等,由烟台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组织实施,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供应。该工程6月开工,11月完成主体工程,12月完成了公开发售和公示配租工作。

【老住宅区“平改坡”工程】该工程旨在美化城市景观,解决住宅楼平顶屋面漏雨和防寒隔热性能差的问题。改造范围包括厚安、民生小区和山海路西侧及毓西老住宅区片。年内共组织实施“平改坡”工程124栋楼5.23万平方米 ,楼体外墙粉刷工程228栋41.74万平方米,并对市区重点道路沿线320栋楼16万平方米(含四区)的屋顶进行了喷涂整治。改造后的老住宅区面貌焕然一新。

【居民小区规范化管理综合试点工作】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年内开展了居民小区规范化管理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小区包括:莱山区黄海城市花园、绿色家园,芝罘区开元新村,开发区银河怡海花园,福山区富豪花园,牟平区曙光小区等6个住宅小区,总覆盖面积106.5万平方米,居民8336户。通过各方面努力,试点小区共完成配套资金投入5000余万元,全部达到了小区建设封闭化、安全保障措施健全化、信息管理系统化、文体场所和公益设施配套化以及卫生环境优良化的标准。

【房地产一、二级市场联动发展】年内,全市共办理新建商品房交易(一级市场)198.23万平方米,交易额30.45亿元;二手房交易(二级市场)229.17万平方米,成交金额21.21亿元;办理房产抵押775.25万平方米,抵押标的额83.1亿元。房地产一、二级市场呈现联动发展的态势,居民以旧换新、以小换大、以差换优等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日益强烈,房地产市场由以增量型为主向增量、存量并重转变,住房消费形成合理的梯度结构。

(迟乔)

市区老住宅区“平改坡”工程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