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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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2年,全市检察机关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严打”整治斗争、诉讼监督三
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检风、业务、规范化和基层院四项建设,为全市的改革、发展
、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突出办案重点,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一要坚决,二要
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全
市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56件,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3件。其中“三机关一部
门”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4件;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
184件,比上年增加12.2%;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24件(包括国有企业中享受同级
别待遇的人员),比上年提高71.4%。大要案比例达到71.9%,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3.1
个百分点。这些案件的查处,震慑了职务犯罪,昭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
坚持“严打”方针,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检察机关继续把“严打”,维护社
会稳定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两个基本
”原则,在检察环节确保了“严打”的力度和声威。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
事犯罪分子384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649人,分别比上年下降8.7%和8.1%。不批
捕刑事案件79件135人,不捕率为3.3%,比上年下降了1.5个百分点;受理公安机关移
送起诉4181件6305人(含退查重报等),分别增加4.4%和5.1%。在法定期限内已决
定起诉3472件5105人,分别增加5.3%和6.6%,有力地打击了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意识,严格履行
法律监督职责,抓住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诉讼违法问
题,进一步加大了对各诉讼类别和诉讼环节的监督力度。在侦查监督方面,共依法监
督公安机关立案177件,建议公安机关不立案16件,建议自侦部门立案3件,追捕追诉
漏犯195人;在审判监督方面,刑事案件提起并出庭支持抗诉7件14人。立案审查不服
法院已生效民事判决和裁定案381件,比上年增加2.4%,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
诉184件,提起抗诉93件,分别减少2.6%和增加32.9%。法院已再审结案40件,其中改
判30件,调解4件,维持原判6件;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
23件次;在纠正违法的同时,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以及被告人翻供、证人翻证等异
常现象的背后,发现和查办司法人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
24件24人,促进了严格执法,维护了司法公正。

烟台市检察院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市县两级院针对“严打”中发现的问
题,向发案单位提出堵漏健制的检察建议312条,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110个
,开展以案释法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17场次;各业务部门结合办案开展息访息诉97
9人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对未成年人犯进行教育、感化、挽救463人
次。敦促在押人犯坦白余罪115条、检举犯罪线索134条,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1
05起。对监外执行罪犯开展联合检察39次,协助建立帮教组织148个,进行法制教育
3596人次;控告申诉部门接待各类来信来访2729件,处理和化解集体上访、告急访1
12起,努力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结合办案,对96起典型的大案要案进行了个案重点预防,
剖析发案原因,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健制,强化管理。共向有关单位和
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27份,帮助建章立制262项,收到了“亡羊补牢”的效果。二是进
一步加强了协作预防,新建立协作预防网络26个,其中与市国税局、地税局、公路局
、烟草专卖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22个单位共同组建了市县两级职务犯罪协作预防
网络;对在金融系统建立起来预防网络进一步作了扩充和完善,与人民银行烟台中心
支行协作,将预防网络覆盖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和市人民保险公司等1
0余个单位,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预防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主动联系和配
合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施工单位,对国道206线高速公路、大莱龙铁路、开发区
行政中心、芝罘区滨海路等49个重大项目实施了同步预防,减少和避免了“工程上马
、干部落马”现象的发生。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宣传教育预防,在市县两级机关、国有
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127场次,受教育达38600余人。其中在党校各类干
部班次中讲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课64场次,听课人数达5500余人。开展街头预防宣传活
动62场次,印发预防宣传材料26000余份,受到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欢迎。

【检风建设】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和“体
察民情、执法为民”活动,共走访群众3390余人次。参加助农劳动、植树绿化等义务
劳动51次,结对帮扶贫困村33个,帮扶下岗职工和失学儿童107人,为失学儿童、生
活困难的下岗职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捐款送物计9万余元,进一步增强了干警
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及时
办理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交办、转办的各类案件及有关事项41件,走访各级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1735人次,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和部分机关企事业单
位发送征求意见函5980余封,为1250余位人大代表订阅了《山东检察》或《检察日报
》,召开各类座谈会36场次,广泛征求批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业务建设】积极推进业务改革,完善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了适时介入引
导侦查、证据开示、普通程序简化审和诉前程序综合化等改革,促进了业务机制的创
新;着眼于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和实际办案技能,进一步加大了教育培训力度,有182
名干警参加了学历升级教育,190名干警接受了续职资格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
11期,324名干警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理论功底、知识层次和业务技能

【规范化建设】从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入手,以规范办案流程、全面量化考核和实行定
置管理为重点,分别对业务工作、队伍管理和机关内务管理作了全面规定,市院和1
2个县市区院已将重新修订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使制度建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从抓机关管理的具体问题入手,加大了内务管理力度,狠抓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使机
关管理逐步向内务整齐、环境整洁、检容规范、管理有序的目标迈进。

【基层院建设】结合县市区院机构改革和届末考察,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加强了对基层
院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工作,为配齐、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发挥了积极作用。以迎
接省级先进院评选活动为契机,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和全省基层院建设
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开展了新一轮的争创工作,招远市、福山区、龙口市3个基层
院通过省院验收,被评为省级先进院。

【先进集体和个人】2002年度,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授予“创人民满意
活动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机关单位”
、“招商引资先进集体”、“市直机关先进单位”;在“万人评机关”活动中,名列
热点部门第十位。莱阳市院被省院记集体一等功,海阳、栖霞市院被省院记集体二等
功,开发区等6个检察院被市院记集体三等功。王滨被共青团省委、省人事厅等授予
“山东省青年卫士”称号,都新建被省院记个人一等功,宋镇藤等8人被省院记个人
二等功,任强等125人被市院记个人三等功。

(徐中卢均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