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房地产须知 资料库:烟台年鉴库 章节:2003年年鉴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60/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60/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60/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60/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60/section/12/article/22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60/section/12/article/22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办理市区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核准须知

    一、核准依据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建设部令第57号)
    二、核准程序
    1.受理申请,验收权属证件;
    2.实地勘察,绘制图表;
    3.填写证书,审核;
    4.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三、核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套,非住宅①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②100-500(含500)平
方米以下的120元/宗;③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④1500-3000(含
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⑤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⑥1
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
知》(计价格[2002]595号)
    五、须提供的要件
    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联系及咨询电话:6216667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证须知

一、办理依据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建设部令第57号)
    二、提交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
    2.购房发票;
    3.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若购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公证,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由出售方交纳。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1号)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①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②100-5
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③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④
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⑤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
00元/宗;⑥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
知》(计价格[2002]595号)
    3.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网点房不交纳):砖混结构15.6元/平方米、框架结构16.8
元/平方米。
    《烟台市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烟政办发[1998]92号)
    4.契税:由财政局契税窗口另行收取。
    四、办证时限
    12个工作日。
    地点: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芝罘区华茂街21号
    联系及咨询电话:6631521

办理已购公房上市须知

    一、办理依据
    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建设部令
第69号);《烟台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烟政发[1999]
137号)
    二、提交资料
    (一)个人之间交易
    1.卖方填写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3.房屋产权证书;
    4.交易双方买卖合同;
    5.交易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卖方户口簿复印件。
    (二)单位购买个人房
    1.卖方填写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3.交易双方买卖合同;
    4.购房单位办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原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注:1.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公证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1号)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契税:由财政局契税窗口另行收取。
    四、办证时限
    12个工作日。
    地点: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芝罘区华茂街21号
    联系及咨询电话:6631527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须知

    一、办理依据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建设部令第56号)
    二、提交资料
    (一)法人抵押登记
    1.房产抵押登记申请审批书(收件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抵押贷款合同书;
    4.借贷合同书;
    5.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6.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全民企业出具国有资产管理局批文、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同意证明、其它企业
出具章程及企业权力机构决议;
    8.单位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人在建工程抵押的,多层需主体工程封顶,高层须主体工程完成三分之二
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并收回预售许可证书。
    (二)个人抵押登记
    1.房产抵押登记申请审批书(收件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抵押贷款合同书;
    4.借贷合同书;
    5.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6.抵押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7.属共有房产须有共有权人书面同意证明。
    注:个人期房抵押登记不收房屋产权证书,但应提交购房合同、已付房款单据、
商品房预售许可复印件、工程形象资料。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21号文件精神
做好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工作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
    按房产抵押金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计计收,由抵押人交纳:

┌────────────┬────┐
│抵押金额                │收费标准│
├────────────┼────┤
│2000万元(含)以下部分    │1.4‰   │
├────────────┼────┤
│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  │0.35‰  │
├────────────┼────┤
│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 │0.21‰  │
├────────────┼────┤
│10000万元以上           │0.07‰  │
└────────────┴────┘

四、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地点: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芝罘区华茂街21号
    联系及咨询电话:6631529

办理商品房预(销)售登记须知

    一、办事依据
    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建设部令第40号)、《商品房销售管
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二、提交资料
    1.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收件窗口领取);
    2.计划部门下达的工程计划;
    3.规划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4.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证或用地批文;
    5.建设部门颁发的开工许可;
    6.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通知;
    7.房屋施工平面布置图;
    8.开发单位资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9.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0.办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建设部门颁发的综合验收证书、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细表。
    三、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
    地点: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芝罘区华茂街21号
    联系及咨询电话:6631520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一、办理依据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建设部令第42号)
    二、提交资料
    1.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租赁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
    3.租赁合同;
    4.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租赁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房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1号
    四、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地点: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芝罘区华茂街21号
    联系及咨询电话:6631526

办理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须知

    一、政策依据
    《担保法》、《合同法》、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
》(建住房[2000]108号)、《烟台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烟政发
[2001]137号)
    二、贷款担保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调查档案
    2.考察资信评估房产
    3.签订合同收取费用
    4.出具贷款推荐函
    5.银行放贷
    6.按期还款注销登记
    三、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有效居留的身份证明;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抵押房屋手续合法、产权明晰,并未设定他项权利;
    5.购房贷款应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购房资金;
    7.贷款期年龄应在银行规定的上限以下。
    四、贷款担保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夫妻各两份);
    2.房屋所有权证;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4.购房须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5.购房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资金证明。
    五、办理期限
    7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02]100号,担保服务费:住房贷款5年,1%以下;1
0年1.3%以下;15年1.5%以下;20年1.8%以下。手续费每笔200元。
    地点:烟台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
    联系与咨询电话:66191276619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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