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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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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市区房屋权属初始登记核准须知 一、核准依据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建设部令第57号) 二、核准程序 1.受理申请,验收权属证件; 2.实地勘察,绘制图表; 3.填写证书,审核; 4.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三、核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宅80元/套,非住宅①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②100-500(含500)平 方米以下的120元/宗;③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④1500-3000(含 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⑤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⑥1 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 知》(计价格[2002]595号) 五、须提供的要件 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联系及咨询电话:6216667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证须知 一、办理依据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1997年建设部令第57号) 二、提交资料 1.购房合同(原件); 2.购房发票; 3.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若购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委托公证,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由出售方交纳。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1号)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①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②100-5 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③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④ 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⑤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 00元/宗;⑥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 知》(计价格[2002]595号) 3.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网点房不交纳):砖混结构15.6元/平方米、框架结构16.8 元/平方米。 《烟台市物业管理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烟政办发[1998]92号) 4.契税:由财政局契税窗口另行收取。 四、办证时限 12个工作日。 地点: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芝罘区华茂街21号 联系及咨询电话:6631521 办理已购公房上市须知 一、办理依据 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建设部令 第69号);《烟台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烟政发[1999] 137号) 二、提交资料 (一)个人之间交易 1.卖方填写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3.房屋产权证书; 4.交易双方买卖合同; 5.交易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卖方户口簿复印件。 (二)单位购买个人房 1.卖方填写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3.交易双方买卖合同; 4.购房单位办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原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注:1.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公证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1.交易手续费:6元/平方米;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1号)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契税:由财政局契税窗口另行收取。 四、办证时限 12个工作日。 地点: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芝罘区华茂街21号 联系及咨询电话:6631527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须知 一、办理依据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建设部令第56号) 二、提交资料 (一)法人抵押登记 1.房产抵押登记申请审批书(收件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抵押贷款合同书; 4.借贷合同书; 5.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6.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全民企业出具国有资产管理局批文、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同意证明、其它企业 出具章程及企业权力机构决议; 8.单位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人在建工程抵押的,多层需主体工程封顶,高层须主体工程完成三分之二 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并收回预售许可证书。 (二)个人抵押登记 1.房产抵押登记申请审批书(收件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抵押贷款合同书; 4.借贷合同书; 5.房屋价格评估报告; 6.抵押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7.属共有房产须有共有权人书面同意证明。 注:个人期房抵押登记不收房屋产权证书,但应提交购房合同、已付房款单据、 商品房预售许可复印件、工程形象资料。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21号文件精神 做好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工作的通知》(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 按房产抵押金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计计收,由抵押人交纳: ┌────────────┬────┐ │抵押金额 │收费标准│ ├────────────┼────┤ │2000万元(含)以下部分 │1.4‰ │ ├────────────┼────┤ │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 │0.35‰ │ ├────────────┼────┤ │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 │0.21‰ │ ├────────────┼────┤ │10000万元以上 │0.07‰ │ └────────────┴────┘ 四、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地点: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芝罘区华茂街21号 联系及咨询电话:6631529 办理商品房预(销)售登记须知 一、办事依据 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建设部令第40号)、《商品房销售管 理办法》(2001年建设部令第88号) 二、提交资料 1.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收件窗口领取); 2.计划部门下达的工程计划; 3.规划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4.土地部门颁发的土地证或用地批文; 5.建设部门颁发的开工许可; 6.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通知; 7.房屋施工平面布置图; 8.开发单位资质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9.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0.办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建设部门颁发的综合验收证书、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细表。 三、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 地点: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芝罘区华茂街21号 联系及咨询电话:6631520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须知 一、办理依据 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建设部令第42号) 二、提交资料 1.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租赁窗口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 3.租赁合同; 4.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租赁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住房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1号 四、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 地点: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芝罘区华茂街21号 联系及咨询电话:6631526 办理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须知 一、政策依据 《担保法》、《合同法》、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 》(建住房[2000]108号)、《烟台市个人住房置业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烟政发 [2001]137号) 二、贷款担保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调查档案 2.考察资信评估房产 3.签订合同收取费用 4.出具贷款推荐函 5.银行放贷 6.按期还款注销登记 三、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有效居留的身份证明;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抵押房屋手续合法、产权明晰,并未设定他项权利; 5.购房贷款应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购房资金; 7.贷款期年龄应在银行规定的上限以下。 四、贷款担保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夫妻各两份); 2.房屋所有权证;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4.购房须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5.购房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资金证明。 五、办理期限 7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02]100号,担保服务费:住房贷款5年,1%以下;1 0年1.3%以下;15年1.5%以下;20年1.8%以下。手续费每笔200元。 地点:烟台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 联系与咨询电话:66191276619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