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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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年末全市总人口为6467217人,年平均总人口为6463556人,出生53413人,
死亡44696人,计划外出生95人,出生率为8.26‰,死亡率为6.92‰,人口自然增长
率为1.34‰。计划生育率为99.8%,高出省责任目标2.8个百分点;出生婴儿男女性别
比为106.7∶100;全市女性初婚29777人,晚婚29333人,晚婚率为98.5%,各项指标
执行情况良好,全面完成了省人口责任目标。在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中,烟台市再获一等奖。

【落实计生政策】2002年全市以38个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部门为依托,逐步完善
了组织保障监督体系、人财物投入保障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宣传教育舆论导向体系
、行政管理服务体系、群众工作体系、法律保障体系七大保障体系,为计划生育各项
保障政策的落实奠定了基础。先后出台了《计划生埤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计划生
育三大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在税费改革中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的通知》、《关
于落实企业下岗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落实企业独
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的通知》,保证了计划生育各项政策的落实。

【计划生育改革】1.在避孕节育方法选择上,改行政干预为群众自觉知情选择;2.在
晚婚晚育控制上,改行政制约为宣传引导,提倡晚婚晚育;3.在生育证发放上,改先
发结婚证后发生育证为两证同时发放;4.取消计划生育的孕前查体制度;5.取消生育
证年年转证制度;6.改孕情普查制度为健康查体,减少普查的范围与次数,每年结合
健康查体,对40岁以下已婚育龄群众进行一次查体;7.简化已婚育龄妇女落户手续,
由甲地迁往乙地的,不再重新进行孕情检查;8.简化证件保管手续。

【优质服务】以争创“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为总抓手,全市开展了以避孕节育优质
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全面推
行知情选择,全市知情选择村已达100%。完善了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网络,全市优生
监护率达到100%,98%以上的孕妇采取了各种优生措施,提高了新生儿出生质量。为
5000多名不孕症夫妇建立了诊治档案,77万多40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全部进行了孕
情及生殖健康查体。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科普知识的宣传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市委
组织部、市计生委先后两次对全市乡镇(办)党政分管领导、计生助理和全市科级以上
计划生育干部300多人进行了计划生育专题培训。全市上下加强避孕节育、优生优育
、生殖健康和生产、生活等科普知识宣传。并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中小学生和男性生
殖健康上。与公安、工商、民政、劳动、卫生、城建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特殊
人群管理服务工作。对流动人口实行“合署办公,一站式服务”,简化了流动人口的
办事程序,基本完成了由属地管理到现居地管理再到社区服务管理模式的跨越。

【依法行政】全市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先进县”活动。将“一法三规”和省
《条例》纳入普法教育的范围,与司法局联合举办了学法知识竞赛,在全社会普及计
划生育法律知识。通过实行政策法规“优质服务联系卡”制度,开展政策法规咨询、
来信来访受理、有奖举报稽查、计生法律救济、行政执法监督以及争做新时期最可爱
的人等活动,杜绝了违法行政案件发生。加大了对涉及加重农民负担、乱收费、乱罚
款问题的监察力度,有效制止和纠正了在工作中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解决
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全市信访“三无”乡镇达到95%,信访总量比
上年减少20%,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芦琳)

市计生委与司法局在全市开展了人口与计划
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摄影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