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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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根据“十五”计划和城市化发展要求,对部分市、县、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进行了调整,特别是对莱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做了较大调整,增加了建设用地比重,为市政府迁至莱山后的城市建设留下比较广
阔的发展空间。各级严格按规划审批土地,加强了对农地转用的审批管理,做到了“
圈内”用地严格审查,“圈外”用地坚决不批,使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有效控制了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年内,全市共审批建设用地931.96公顷,其中存量土
地302.8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517.66公顷,其中耕地378.12公顷。各项指标均控
制在预定计划范围内。

【土地开发整理】为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的管理,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完成了土地
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全市30公顷以上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逐个进行论证,建立了土
地开发整理项目储备库,入选项目127个。到2005年全部项目完成后,可增加耕地40
00公顷。积极做好项目立项的争取工作,龙口煤矿塌陷地等3个项目获得国家立项,
牟平滩涂开发等10个项目经省立项,争取扶持资金3200万元。全市开发整理增加耕地
861.2公顷,其中开发增加505.6公顷,复垦增加203.8公顷,整理增加151.7公顷。开
发与占用相抵,增加耕地483.08公顷。

【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一是初步建立起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市政府出台了《烟台
市土地储备办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小步启动,稳妥
发展”的原则,加快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市及11个县市建立了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并
积极筹措资金,采取收回、收购、征用等办法储备土地近500公顷。市土地储备中心
对17幅共计73.3公顷符合储备条件的土地办理了有关手续,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
和土地储备融资创造了条件。二是全面推行划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年内共收取
土地租金4200多万元,其中市区范围内征收1360万元。三是积极推行土地使用权和矿
业权招标拍卖。为增加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的透明度,实现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
的市场化配置和政府收益的最大化,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就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
标拍卖进行了有益尝试。6个市建立了土地有形交易场所。海阳市公开拍卖3.2公顷土
地获得成功,政府土地纯收益1174.28万元。莱阳、莱州、龙口、蓬莱等市也正在积
极准备。市国土资源局配合省国土资源厅在莱州、招远成功地进行了采矿权和探矿权
公开拍卖试点,为矿业权市场化管理提供了有益经验。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市场监
管工作。年内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278宗,涉及面积216万平方米,涉及
金额5.3亿元;为13个单位的28宗、147万平方米土地进行了资产评估,涉及土地总资
产9.2亿元。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一是开展了多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4.22世界地球日”、
“6.25全国土地日”和中华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为契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
地宣传《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增强了广大群众珍惜保护、合理开发国土
资源的意识,优化了国土资源工作的外部环境,为严格执法、科学管理奠定了良好的
社会基础。二是集中开展了历史遗留违法用地的清查处理和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的清
理整顿工作。全市共清查出历史遗留违法用地和房地产开发违法用地4213宗,占地5
295.87公顷。三是继续把矿业秩序治理维护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针对矿业纠纷向行政
区域边界转移,违法行为由黄金向石材、海砂等矿种转移的新情况,组织了数百人专
业队伍,开展了以打击违法采石采砂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治理活动。全市取缔非法采砂
场21处,查处违法运砂车辆170台,挖砂运砂船20余艘,罚没款90余万元,基本杜绝
了商业性非法采砂活动。自10月开始,按照省、市政府部署开展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
开采秩序治理整顿活动,并于11月22日在招远召开了现场会。各县市区均出台了治理
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健全了工作机构。集中整顿工作中,全市共清理违法矿点138处
,处罚超层越界采矿38起,对80多名违法采矿责任人实行拘留等刑事处罚,打击了违
法者的气焰。年内还组织力量对历史遗留的“老大难”权属纠纷进行了查处,招远辛
庄镇滩涂权属纠纷等19起重大权属争议和纠纷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和圆满解决。四是
重视和加强信访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三项制
度”,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明确到科室,落实到人,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效遏
制了信访案件上升的势头。年内共处结来信来访案件1259件,同比下降9%。受理行政
复议案件5起并全部处结。

【地质勘查】地质勘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勘查市场日趋活跃。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通过
政策引导,强化服务,积极促进地方政府、矿山企业、地勘单位和社会各界投资勘查
矿产资源,初步形成了地质勘查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年内投资进行矿产资源勘
查工作的矿山企业、地勘单位及其它社会法人单位共计216家,勘查施工项目341个,
勘查矿种23个,投入勘查资金6100万元。争取部省矿产资源补偿费资助项目8个,争
取勘查资金350万元,勘查施工项目约占全省的1/3。

【地质环境保护】组织开展了全市矿山尾矿、固体废料、土地复垦及矿山环境调查工
作,摸清了底子并编写了专题报告。推广了莱阳市、长岛县整治和保护地质环境的经
验,加大了地质环境整治力度,年内全市共治理塌陷86处,地裂缝6处,整治面积12
6公顷。完成了9个地质灾害保护区的立项工作,已分报部省审批。

【机构改革】2000年12月,市政府决定将原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合并,组建烟台
市国土资源局。对芝罘、莱山区土地管理工作实行市统一管理体制。芝罘区土地矿产
管理局改为市国土资源局芝罘分局,原市土地管理局莱山分局改为市国土资源局莱山
分局,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市国土资源局为主。福山、牟平区和烟
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5平方公里封闭区土地管理实行市、区
双重管理,以区为主的体制。福山、牟平设置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由市国土资源局与
区政府双重领导,以区政府为主。各区地矿管理工作不单独设立机构,均由国土资源
分局承担,直接对区政府负责。各分局组建工作全部完成。2001年7月,新组建的市
国土资源局迁至莱山区新苑路7号。

(梁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