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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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保护和建设烟台历史文化名城工作
的实施意见

(烟政发〔2001〕69号)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我市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市区内具有突出历史文化特色的文物古迹很多。目
前,这些文物古迹、优秀历史建筑、历史街区、景区亟待保护。为此,市政府决定,
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护和建设烟台历史文化名城
活动。现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烟台历史文化名城,深入挖掘我市的历史文化内涵,在详细调查的基础
上,对具有代表性的、突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重点保护地段、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景区和周边环境进行全面地保护。通过高起点规划,建设历史文化精品工程
,展示滨海城市特色,树立烟台历史文化名城形象,进一步提高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
护和城市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以历史文化街区、优秀历史建筑为保护和建设重点,并对其建设控制地带进
行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充分论证,科学规划,严格按规划实施,一次到位,不留遗憾
;三是在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的同时,整体保护烟台市的历史文化环境、自
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并加以继承和发扬,逐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综合保护体系
;四是合理确定保护内容与范围,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继承与创新的
关系,使城市建设协调发展。
二、实施计划
根据保护和建设内容的不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工程分为两大类,一类是
单体建筑的保护,一类是历史街区、历史文化景区的保护。两类保护工程同时展开进
行。
(一)单体建筑的保护。
范围为五区范围内的所有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内的单体建筑

1.方案编制与规划时限。单体建筑修缮方案编制及施工由建筑产权和使用单位负
责,按规划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编制。(1)对建筑质量较好的只需进行保
养维护,按原貌做出修缮、粉刷方案。方案编制时间为7月10日-8月10日,工程完工
时间为9月30日。(2)对建筑结构有问题的危房,需要进行抢险加固的,年底前做出加
固方案,明年上半年完工。(3)对重要的建筑需在建筑勘测基础上重点修缮。建筑使
用权或产权归单位所有的,要在年底前做出修缮方案,明年上半年完工;使用权及产
权归个人所有的,要在今年下半年之前做出修缮方案,明年年底前完工。(4)建筑环
境需要治理的,一并做出周边环境绿化、美化方案。(5)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优
秀历史建筑的修缮,需按国家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建筑修缮方案编制情况进行督促、
检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论证。如需修改设计,要尽快反馈。市历史
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办公室可协助使用单位委托设计,费用由建筑使用单位负担。
2.保护和建设要求:(1)建筑修缮及环境治理方案确定后,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
。包括督促检查、施工监理、施工队伍资质审查、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并将工程进
展情况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总体完工后,由市建设局
牵头,会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专家进行综合
验收。(2)对因随意改变原建筑使用性质或使用不当而造成建筑损坏,又不按保护规
划要求进行修缮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无力按规划要求进行修缮的,采取产权或使用权置换的办法,由市房管局统一收回
。(3)对于特色住宅、民居,原来独户,现在多家合用的,可采取疏散居民、适当改
善设施、产权或使用权置换等办法进行保护,与历史街区整体改造同步实施。
(二)历史街区、历史文化景区的保护。
历史街区、历史文化景区的保护,由管理、使用单位负责。根据不同情况,分期
分批进行。各区都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重点保护工程。市里确定的重点保护工程见
《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一览表》。各责任单位要按统一进度要求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工程建设步骤及投资预算。各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在7月底
前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
室。具体保护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历史资料调查、提出保护要求。历史资料调查由市文化管理部门负责
,要明确保护内容,包括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部分,提出重点保护的范围。规划部门
负责提出保护规划设计要求。
第二阶段:编制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方案一般采取招标的形式,邀请国内高水平
规划设计单位参加,经评审确定中标方案。
第三阶段:工程建设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列出工程实施计划,包括工程进度、资
金筹措及工程建设保证措施等。市建设局负责工程建设的协调工作。
三、强化措施
这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活动涉及面广、时间长、任务量大、标准高,而且
有些保护和建设工程还面临资金紧张、技术力量薄弱等困难,组织实施难度很大。各
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必须全面动员,全员参与,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历史文化名
城保护和建设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市文化局、建设局、城管局、
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参与。为了搞好这次活动,市里决定成立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
设领导小组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和
实施等方面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集思广益,把专家咨询建议纳入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议的各个工作环节,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走向民主化、
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建设的政
策法规和重要工程项目,统一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全面负责这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为咨询机构,由建
筑、规划、文物、历史等方面的专家和市民代表组成。各级、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
的工作班子和工作机构,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切实把这项活动深入开展起来。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
城活动。
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
度,进行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发动,使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活动家喻
户晓,人人尽知,在全社会迅速形成浓厚的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活动氛围。要按
照“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思路,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作用。要密切联系群
众,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争取市民的大力支持和积极
参与,形成社会各界和市民齐上阵,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联动。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精
心组织实施,把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切实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涉及多个部
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和配合,真正做到各司其
职,各负其责,步调一致,联合行动,形成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强大动力,确
保把每一项工程建成精品,建成代表全市形象的标志性工程。要建立健全定期督查调
度制度。市政府将不定期召开督查调度会,听取各区、各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的保护
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情况汇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对
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活动进行督导、检查。要严格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历史文
化名城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名城保护和建设活动顺利实施。
附件:1.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一览表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2
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一览表

┌──┬───────┬─────┬───────────────┬────────────────┬─────┐
│序号│工程项目 │责任单位 │工程内容 │时限要求 │协助部门 │
├──┼───────┼─────┼───────────────┼────────────────┼─────┤
│1 │烟台山 │市文化局 │海岸街以北整个区域,一期工程为│2001年完成一期工程,2002年完成 │市规划局 │
│ │ │ │烟台山环境绿化建设、近代建筑修│二期工程论证。 │市建设局 │
│ │ │ │缮,二期工程为搬迁西侧渔轮修造│ │ │
│ │ │ │厂、警备区船运大队,并按规划建│ │ │
│ │ │ │设。 │ │ │
├──┼───────┼─────┼───────────────┼────────────────┼─────┤
│2 │所城 │市房管局 │编制所城保护规划方案,制定工程│年底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明年 │市规划局 │
│ │ │ │实施政策、措施、计划。 │上半年提出实施初步方案 │市文化局 │
│ │ │ │ │ │市建设局 │
├──┼───────┼─────┼───────────────┼────────────────┼─────┤
│3 │朝阳街 │市房管局 │编制朝阳街保护规划,冲突性建筑│明年上半年完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市规划局 │
│ │ │ │逐步搬迁、改造,历史建筑修缮,│,并确定实施方案。 │市文化局 │
│ │ │ │危旧建筑改造,重现历史街区风貌│ │市建设局 │
│ │ │ │。 │ │ │
├──┼───────┼─────┼───────────────┼────────────────┼─────┤
│4 │西炮台 │市城管理 │范围包括南至只楚路的公园广场及│年底前完成规划方案,明年实施完 │市规划局 │
│ │ │ │西侧山体的环境绿化、文物古迹的│毕。 │市文化局 │
│ │ │ │保护、利用。 │ │ │
├──┼───────┼─────┼───────────────┼────────────────┼─────┤
│5 │东炮台 │市旅游局 │编制东炮台景区保护规划,进行环│9月底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年内 │市规划局 │
│ │ │ │境、绿化、景观建设。 │完成建设。 │市文化局 │
├──┼───────┼─────┼───────────────┼────────────────┼─────┤
│6 │毓璜顶公园 │市城管局 │建设北大门东侧绿地,拆除园内临│8月底前完成。 │市规划局 │
│ │ │ │时建设。 │ │烟台警备区│
├──┼───────┼─────┼───────────────┼────────────────┼─────┤
│7 │近代港口 │市交通局 │包括北太平湾码头、东海关税务司│年内完成规划设计,与烟台山二期 │市规划局 │
│ │保护区建设 │烟台海关 │公署旧址及验货房的保护利用、周│工程同步实施。 │市建设局 │
│ │ │烟台港务局│边环境建设。 │ │市文化局 │
├──┼───────┼─────┼───────────────┼────────────────┼─────┤
│8 │滨海广场 │市建设局 │近代建筑保护利用、居民搬迁、广│年内完成详细规划施工图设计,包 │市规划局 │
│ │ │ │场环境绿化建设。 │括环境小品、雕塑设计方案,做出 │ │
│ │ │ │ │分期实施计划。 │ │
├──┼───────┼─────┼───────────────┼────────────────┼─────┤
│9 │张裕酿酒公司 │张裕公司 │张裕酒文化博物馆和室外环境建设│争取年内完成并对外开放。 │市规划局 │
│ │复原改造 │ │。 │ │市建设局 │
├──┼───────┼─────┼───────────────┼────────────────┼─────┤
│10 │福建会馆 │市文化局 │拆除西侧民房,改善环境。 │争醛年内完成规划设计。 │市规划局 │
│ │ │ │ │ │市建设局 │
├──┼───────┼─────┼───────────────┼────────────────┼─────┤
│11 │白石村遗址公园│市城管局 │遗址保护、环境绿地建设。 │年内完成规划设计,明年5月底工程 │市规划局 │
│ │ │ │ │完工。 │市文化局 │
├──┼───────┼─────┼───────────────┼────────────────┼─────┤
│12 │芝罘岛风景区 │芝罘区政府│编制芝罘岛保护和建设控制性规划│明年上半年完成规划编制。 │市规划局 │
│ │ │ │。 │ │ │
├──┼───────┼─────┼───────────────┼────────────────┼─────┤
│13 │崆峒岛 │芝罘区政府│编制控制性详规和旅游规划。 │年内完成。 │市规划局 │
└──┴───────┴─────┴───────────────┴────────────────┴─────┘

烟台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烟台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烟政发〔2001〕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史志编纂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对烟台市地方史志编纂委
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杨金镜烟台市市长
副主任:吕在模烟台市副市长
成员:张广波市政府秘书长
郭春晓市委副秘书长
柳新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贤书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葛枫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铭伟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
孙承贤市计委主任
杨中山市经贸委主任
叶文君市财政局局长
刘连基市教育局局长
冯永林市统计局局长
曲爱海市档案局局长
王茂祥市科技局局长
孙以勤市文化局局长
林治松市人事局副局长
位同亮市社科联主席
张铭元市文联主席
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承担。

二一年九月五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烟政编〔2001〕14号)

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办事节奏,改善投资环境,为各类经济组
织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
公室,为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编制10名,
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所需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从市直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
单位中选配。
主要职责是:组织市有关部门到中心服务场所开设服务窗口;督查、指导各服务
窗口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联审和各窗口之间的
业务衔接;负责各窗口单位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承担中心内部
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受理有关投诉,为到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等。
内设机构等由市编委办公室审定。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进入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实行集中办理的
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的通告

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市政府决定:烟台市行
政审批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地址:芝罘区菜市街46号)自2002年元月4日起正式
对外办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36个部门、单位的416个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进入“
中心”实行集中办理。届时,凡进入“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有关
部门、单位不再在原办公地点受理。
现将首批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实行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通告如下:

1.烟台市发展计划委员会(19项)
(一)批准事项(5项)
1.限额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批准
2.限额以下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批准
3.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批准
4.县乡公路的新建、改建项目批准
5.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批准
(二)核准事项(3项)
1.发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核准
2.批复外地企事业单位驻烟办事机构的设立核准
3.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招投标方案、范围核准
(三)审核事项(11项)
1.上报外商投资有关事项审核
2.上报境外投资、境外融资有关事项审核
3.上报国外贷款项目审核
4.上报有关项目的退税申请审核
5.限额以上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内容和范围审核
6.地方企业债券发行审核
7.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审核
8.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审核
9.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上报审核
10.六种农副产品的进口配额上报审核
11.非经营性外地驻烟办事机构的设立上报审核

2.烟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14项)
(一)批准事项(2项)
1.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批准
2.投资主体多元化企业重组方案批准
(二)核准事项(3项)
1.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标书核准
2.35t/n以下锅炉设置、增容和更新核准
3.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工业)核准认定
(三)审核事项(9项)
1.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上报审核
2.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审核认定
3.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上报审核
4.鉴定民用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审核
5.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的建立审核
6.认定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
7.对重要工业品进口的审核
8.商业物资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审核
9.机电产品进口审核

3.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7项)
(一)核准事项(4项)
1.乡镇以上各类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发放批准
2.生产性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审查、验收核准
3.除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发放核准
4.对主要经营者(厂长、经理、矿长)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发放核准
(二)审核事项(3项)
1.对承担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
全咨询等中介组织的资格审核
2.发放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安全经营许可证审核
3.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登记、注册审核

4.烟台市交通局(25项)
(一)批准事项(9项)
1.《客运出租车道路运输证》发放批准
2.三级以下客运汽车站、营业性客车停车场经营批准
3.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道路货运站场、营业性货运停车场、货运交易市场经
营批准
4.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客货运代理经营批准
5.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仓储理货经营与配载经营批准
6.设立经营地(市)内水路运输业务的企业(船舶)批准
7.烟台市境内旅游船舶经营批准
8.设立国内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批准
9.设立船舶修造经营企业批准
(二)核准事项(5项)
1.摩托车维修经营与变更核准
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经营与变更核准
3.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核准
4.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核准
5.搬运装卸经营与变更核准
(三)审核事项(11项)
1.二级以上客运汽车站、营业性客车停车场经营审核
2.一类汽车维修经营审核
3.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审核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经营审核
5.设立集装箱箱站企业许可审核
6.设立国际船舶代理公司许可审核
7.外国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核
8.港口(码头)规划、建设项目审核
9.经营国内沿海、省内水路运输的企业(个体、船舶)审核
10.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认定审核
11.联运代理经营审核

5.烟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9项)
(一)批准事项(1项)
1.批准设立计量授权检定机构
(二)核准事项(13项)
1.进口计量器具计量审查核准
2.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核准
3.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4.各专业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5.核准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市直及芝罘区)
6.E级锅炉安装单位资格核准
7.锅炉水处理检测单位资格核准
8.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格核准
9.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资格核准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核准
11.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核准
1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IC卡核准
13.企事业单位建立最高计量标准核准
(三)审核事项(3项)
1.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审核
2.D级以上锅炉安装单位许可证审核
3.2.5Mpa以上锅炉、压力容器水处理操作人员资格审核
(四)备案事项(2项)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2.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市直单位及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

6.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4项)
(一)核准事项(4项)
1.残疾人残疾等级核准确认
2.办理残疾人有关优惠照顾证明核准
3.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准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交、减免资格核准

7.烟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4项)
(一)批准事项(3项)
1.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准
2.核发《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批准
3.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批准
(二)审核事项(1项)
1.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核

8.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8项)
(一)批准事项(1项)
1.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批准
(二)核准事项(8项)
1.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致残等级评定核准
2.《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核准
3.社会保险登记核准
4.《社区就业证》发放核准
5.跨区域就业核准
6.企业职工工伤认定核准
7.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退职核准
8.社会力量开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班核准
(三)审核事项(3项)
1.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核
2.技工学校机构设立、撤并审核
3.外国人来烟就业审核
(四)备案事项(6项)
1.劳动规章制度备案
2.技工学校招生计划、毕业生分配计划备案
3.劳动合同鉴证备案
4.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备案
5.集体合同备案
6.企业职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转诊就医备案

9.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9项)
(一)批准事项(3项)
1.市级国有营运机构章程修订、注册资本变更、合并、分立、对外担保等重大事
项批准
2.企业改制中国有产(股)权处置方案批准
3.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批准
(二)核准事项(3项)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合规性核准
2.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申报核准
3.市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核准
(三)审核事项(1项)
1.市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股权变动(转让、减持等)事项审核
(四)备案事项(2项)
1.国有股份公司重大事项备案
2.市级营运机构重大事项备案

10.烟台市外事办公室(5项)
(一)核准事项(1项)
1.邀请外国人来烟从事经贸等活动的申请核准
(二)审核事项(4项)
1.非经贸因公临时出国申请(护照发放)审核
2.因公赴港、澳申请(通行证申领)审核
3.外国新闻从业人员短期来烟采访申请审核
4.对外建立友好城市友好关系申请审核

11.烟台市民政局(18项)
(一)批准事项(3项)
1.婚前健康检查医疗机构资格认定批准
2.社会团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批准
3.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注销批准
(二)核准事项(5项)
1.社会团体年检核准
2.社会福利企业年检认证核准
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核准
4.涉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收养登记核准
5.涉外(含华侨、港、澳、台同胞)婚姻登记核准
(三)审核事项(8项)
1.境内台、站、港、场等名称审核
2.乡镇名称,山河、湖泊、岛屿等自然实体名称审核
3.呈批革命烈士审核
4.评定革命伤残人员审核
5.乡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报
审核
6.新建、扩建经营性公墓(含骨灰塔陵园)审核
7.新办社会福利企业资格审核
8.市辖区的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驻地迁移审核
(四)备案事项(2项)
1.城镇居民委员会和城镇街道名称备案
2.自然村和村民委员会名称备案

12.烟台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16项)
(一)批准事项(1项)
1.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外派人员批准
(二)核准事项(6项)
1.利用外资项目核准
2.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内容变更核准
3.外商投资企业解体、合并、分支机构的设立核准
4.外来加工贸易合同项目核准
5.科及科以下因公经贸出国(境)团组核准
6.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生产设备、建设用原材料核准
(三)审核事项(8项)
1.申请办理海员证审核
2.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改造(投资者股权变更)审核
3.限制类加工贸易合同项目审核
4.境外企业在我市设立办事处事项审核
5.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公司及机构审核
6.发放加工贸易企业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审核
7.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二类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审

8.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审核
(四)备案事项(1项)
1.从事加工贸易业务经营、生产企业的备案

13.烟台市财政局(17项)
(一)批准事项(2项)
1.非贸易非经营性临时出国用汇批准
2.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批准
(二)核准事项(9项)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核准
2.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准
3.限额以下契税减免申请核准
4.耕地占用税减免申请核准
5.领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申请核准
6.特殊行业年度会计报鬼核准
7.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帐户开设与变更核准
8.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申请核准
9.地方金融保险企业财务计划核准
(三)审核事项(4项)
1.耕地占用税减免申请审核
2.限额以上契税减免申请审核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立项申请审核
4.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
(四)备案事项(2项)
1.企业财务报告备案
2.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备案

14.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7项)
(一)核准事项(7项)
1.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登记核准
2.广告经营许可核准
3.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登记核准
4.经纪人资格认定核准
5.印制商标单位许可核准
6.商品展销会、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核准
7.店堂牌匾广告发布登记核准

15.烟台市国家税务局(18项)
(一)批准事项(2项)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减免退批准
2.出口货物退免税批准
(二)核准事项(7项)
1.纳税申报延期核准
2.税务登记核准
3.个体户不设置帐簿核准
4.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核准
5.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税款返还核准
6.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限额以下免征增值税核准
7.限额以下企业税前扣除弥补亏损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核准
(三)审核事项(8项)
1.企业所得税减免和抵免审核
2.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审核
3.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核
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限额以上免征增值税审核
5.延期缴纳税款审核
6.印制企业衔头普通发票审核
7.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税前扣除弥补亏损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审核
8.限额以上企业税前扣除弥补亏损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核准
(四)备案事项(1项)
1.加工贸易批准证备案

16.烟台市地方税务局(6项)
(一)批准事项(2项)
1.减、免税申请批准
2.总机构向分支机构或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申请批准
(二)核准事项(4项)
1.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及纳税期限核准
2.纳税人税务开业登记、变更、注销登记核准
3.出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核准
4.出具涉税人员出境完税证明标准

17.烟台市水利局(8项)
(一)批准事项(4项)
1.取水许可证发放批准
2.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批准
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排灌工程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批准
4.县市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批准
(二)核准事项(1项)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核准
(三)审核事项(2项)
1.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
2.新建和扩建排污口审核
(四)备案事项(1项)
1.县市区水长期供求计划备案

18.烟台市畜牧局(8项)
(一)核准事项(3项)
1.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准
2.畜禽及产品防疫、检疫证明核准
3.申领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登记证核准
(二)审核事项(5项)
1.兽药生产许可证发放审核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发放审核
3.饲料生产企业登记证发放审核
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审核
5.兽药制剂许可证发放审核

19.烟台市地震局(1项)
(一)批准事项(1项)
1.大型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批准

20.烟台市农业局(4项)
(一)核准事项(3项)
1.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准
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准
3.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准
(二)审核事项(1项)
1.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申请审核

21.烟台市文化局(烟台市新闻出版局)(14项)
(一)批准事项(5项)
1.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批准
2.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迁移、拆除工程批准
3.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变更隶属关系批准
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工程建设批准
5.网络文化准营证批准
(二)核准事项(5项)
1.营业性演出和临时性演出许可证核准
2.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核准
3.申请其他印刷品印刷许可证核准
4.文化经营许可证核准
5.文物地段内工程建设、改造核准
(三)审核事项(4项)
1.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工程建设审核
2.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审核
3.作品登记证审核
4.文化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审核

22.烟台市卫生局(22项)
(一)批准事项(3项)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
2.性病防治机构批准
3.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资格批准
(二)核准事项(12项)
1.医疗机构变更核准
2.医师执业注册核准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核准
4.护士执业注册核准
5.新增医疗项目评审认定核准
6.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核准
7.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准
8.职业卫生检测资格认证核准
9.船舶卫生检疫合格证核准
10.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准
11.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核准
1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核准
(三)审核事项(6项)
1.使用计算机收费软件审核
2.发布食品、医疗广告证明审核
3.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卫生许可审核
4.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审核
5.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核
6.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证审核
(四)备案事项(1项)
1.放射性同位素许可证备案

23.烟台市林业局(9项)
(一)批准事项(1项)
1.林业采伐许可证批准
(二)核准事项(5项)
1.木材运输证核准
2.市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准
3.市级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准
4.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核准
5.植物检疫证书核准
(三)审核事项(3项)
1.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审核
2.特许猎捕证审核
3.申请使用林地审核

24.烟台市教育局(10项)
(一)批准事项(2项)
1.高中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批准
2.举办职业中专新上专业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批准
(二)核准事项(3项)
1.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认定核准
2.普通高中学生转学、休学核准
3.各类专业院校在烟发布招生广告(证明)核准
(三)审核事项(4项)
1.高中段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新建、撤并审核
2.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设立审核
3.民办高等教育学校设立审核
4.中外合作办学校(园),国际学校设立审核
5.高等院校来烟设立函授站资格审核

25.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13项)
(一)批准事项(2项)
1.渔业船舶船名、船号及船籍港登记批准
2.在渔港内从事渔业生产活动批准
(二)核准事项(4项)
1.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核准
2.船舶装卸危险物品核准
3.船舶排放污染物、使用化学消油剂清除油污核准
4.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
(三)审核事项(6项)
1.渔港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审核
2.海域使用证审核
3.海域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论证报告审核
4.渔船捕捞许可证审核
5.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
6.申报远洋渔业项目审核
(四)备案事项(1项)
1.海洋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备案

26.烟台市建设局(15项)
(一)核准事项(2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准
2.乙级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证书核准
(二)审核事项(9项)
1.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审核
2.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
3.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核
4.申请丙丁级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核
5.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升级和报评先进企业安全资格审核。
6.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审核
7.申请甲级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证书审核
8.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审核
9.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二级和二级以下企业资质审核
(三)备案事项(4项)
1.外地勘察设计单位进烟登记备案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丙级村镇工匠从业资格证书备案
4.外地建筑业企业进烟施工许可证备案

27.烟台市国土资源局(7项)
(一)批准事项(2项)
1.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登记、采矿权转让批准
2.选(洗)矿登记批准
(二)核准事项(2项)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核准
2.土地权属登记核准
(三)审核事项(2项)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租赁、出让审核
2.申请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登记、探矿权转让审核
(四)备案事项(1项)
1.土地估价备案

28.烟台市规划局(16项)
(一)批准事项(6项)
1.城市分区规划的城市详细规划批准
2.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批准
3.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准
4.限额以下的平面和高程控制测量方案设计批准
5.测量标志使用批准
6.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大型广告牌的选址方案批准
(二)核准事项(6项)
1.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准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准
3.建设工程验线核准
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核准
5.限额以下的测绘成果质量验收核准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核准
(三)审核事项(3项)
1.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认证审核
2.废除或迁建测量标志的审核
3.乙、丙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审核
(四)备案事项(1项)
1.限额以下测绘项目立项登记备案

29.烟台市城市管理局(17项)
(一)批准事项(6项)
1.城市道路挖掘、占用批准
2.占用城市绿地、伐移树木批准
3.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批准
4.燃气工程立项批准
5.城市雕塑设置批准
6.城市计划用水、给水增容许可批准
(二)核准事项(6项)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准运证核准
2.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核准
3.排水许可核准
4.城市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燃气供应站(点)许可核准
5.城市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核准
6.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核准
(三)审核事项(5项)
1.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审核
2.城市燃气企业资质审核
3.城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核
4.城市集中供热企业资质审核
5.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审核

30.烟台市环境保护局(15项)
(一)批准事项(7项)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
2.拆除或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批准
3.排污许可证批准
4.危险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批准
5.集中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批准
6.夜间建筑施工批准
7.设置入海排污口位置批准
(二)审核事项(2项)
1.申请进口废物(国家允许进口的)审核
2.申请丙级污染防治工程设计证书的初审
(三)备案事项(6项)
1.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的环保备案
2.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单位备案
3.进口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备案
4.超标准向水体排污单位的治理规划备案
5.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备案
6.沿海可能发生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备案

31.烟台市公安交警支队(6项)
(一)批准事项(3项)
1.车辆超长、超宽、超高通行审批
2.挖掘占用道路审批
3.公共停车场审批
(二)核准事项(1项)
1.机动车移动证核准
(三)审核事项(2项)
1.开辟或调整公交线路及站点审核
2.规划建设停车场审核

32.烟台市房产管理局(8项)
(一)批准事项(1项)
1.拆迁许可证批准
(二)核准事项(3项)
1.二级以下拆迁单位资格核准
2.市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临时资格核准
3.市区房屋权属登记核准
(三)审核事项(4项)
1.市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审核
2.市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和年检审核
3.三级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初审
4.一级拆迁单位资格审核

33.烟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1项)
(一)批准事项(1项)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批准

34.烟台市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办公室(1项)
(一)审核事项(1项)
1.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

35.烟台市公安局(31项)
(一)批准事项(2项)
1.集会游行示威批准
2.经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许可证批准
(二)核准事项(16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准
2.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核准(含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核准
)
3.建筑工程消防、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竣工验收核准
4.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产证核准
5.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
6.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证核准
7.爆破员作业证核准
8.大型爆破及控制爆破作业核准
9.剧毒物品运输证核准
10.枪支运输许可证核准
11.外国人出入境签证、居留证、旅行证核准
12.境外驻烟机构办公处所核准
13.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核准
1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核准
15.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核准
16.举办大型活动公共安全审查核准
(三)审核事项(11项)
1.公用上网服务业(网吧)安全审核合格证审核
2.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定居审核
3.申领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核
4.申领消防器材产品维修许可证审核
5.申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维修保养许可证审核
6.建筑工程消防设计自动消防设施、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审核
7.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行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旧货业、印刷业、拍卖业审

8.申领枪支配购证、持枪证件审核
9.单位自用多色复印机审核
10.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核
11.申领营业性射击场安全审查合格证审核
(四)备案事项(2项)
1.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生产、使用、销售前登记备案
2.国际联网用户备案

36.烟台市物价局(4项)
(一)核准事项(3项)
1.《收费许可证》发放核准
2.《收费员证》发放核准
3.省授权管理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商品与服务价格定价核准
(二)审核事项(1项)
1.省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定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