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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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0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
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保
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突出办案
重点,依法严厉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2000年全市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
件330件,比上年增加7.1%,其中贪污案115件,贿赂案102件. 挪用公款案
73件,玩忽职守案20件,滥用职权案15件,徇私舞弊案2件。在立查的上述
罪案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116件.比上年增
加28.9%,贪污贿赂10-50万元的25件,50~100万元的3件,100万元以上的
2件;挪用公款10~50万元的32件,50~100万元的6件,100万元以上的6件;
科级以上千部犯罪案件53件,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25件(包括企业
中享受同级别待遇的人员),比上年增加92.3%;立查"三机关一部门"工作
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7件,比上年增加6.3%,其中,党政机关22件,经济管
理部门24件,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0件,农村基层干部贪
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
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的侦查、预审活动,依法快捕快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2000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
案件2393件3555人(含退查重报),经审查批准逮捕2108件3073人,分别比上
年增加11.2%和12.6%I受理移送起诉3291件5048人,在法定办理案期限内
经审查已提起公诉2586件3791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4.2%和19.1%。批准逮
捕杀人、抢劫,绑架、爆炸、故意伤害等暴力案犯1043人,破坏金融管理秩
序、危害税收征管、走私骗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案犯68人,重特大案犯
1518人,团伙案犯1965人。
全市检察机关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等突
出问题,坚持纠正违法与查办案件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在侦查环节,对发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
依法监督立案155件,起诉后法院已判决78人.其中被判处lO年以上有期徒刑
的6人;通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防错捕116人,防错诉107人,追捕漏犯26
人,追诉168人,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问题34件次}在审判环节,对认为确
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起抗诉7件7人,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3人,纠正
审判活动中的违法问题70件次,在执行环节,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
当案8件,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12件次;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
对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立案审查325件,比上年增加59.3%,提
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200件, 提起抗诉82件, 分别比上年增加58.7%和
36.7%。年内法院再审结案46件,改判21件,调解5件。在纠正违法的同时,
注意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的背后.发现并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
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案件18件18人。
【发挥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一是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检察机关在严格执
法的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先后制定实施《关
于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意见》、《关于为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服务
的意见》;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738件次,平息集体访、告急访214件993人次,
帮助干群关系紧张、上访不断的80个村庄恢复正常秩序,并抽调干警120多
人次参与整顿后进村的工作}针对"严打"和专项治理中
发现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739条,建立综合治理联
系点115个.开展以案释法等法制宣传教育359场次,受教育群众28.5万人次;
结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进行教育、感化和挽
救283人次I对在押人犯进行集体教育177次.个别教育2493人次}对监外罪犯
进行遵纪守法教育2445人次,协助建立帮教组织455个}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
件,帮助发案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506万元,其中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18万
元,并帮助发案单位查原因、堵漏洞、建制度,使25个管理混乱、亏损严重
的企业走出了困境;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坚持耐心说服,积极疏
导,使201名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息访息诉;对法院显失公平的民事、行政
判决、裁定依法抗诉的同时,耐心做好有正当理由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申
诉人的说服教育工作,使181起案件的申诉人服判息诉。二是坚持惩治与保
护并重。检察机关注意慎重对待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区
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打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
者,注意维护发案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正常的工作、生产经营秩序,在查办
的330起职务犯罪案件中,对41名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
的失足者,依法作了妥善处理,为受到诬告的17人及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三是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全市检察机关着眼于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蔓
延,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组织领导上,经
积极争取有10个县(市)区成立了由党委领导同志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检察
院组织实施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纳入党委政府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格局}在工作措施上,选择65起重大典型案
件,进行个案重点预防,积极介入12个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预决算、资金
拨付等环节实施同步预防,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商业银行、建委、人民
保险公司等单位开展协作预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意
见和建议开展调研参谋预防,采取以案释法、现身说法、参观监狱、观看录
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预防。
【机关队伍建设】烟台市检察院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17期,培训干警370多
人,抽调业务骨干7人到基层巡回讲课97场次,与烟台大学联合开办有76名
干警参加的民商法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全市有608名检察干警进行微机操作
培训,其中321人经考试获得初级证书;全市举办汽车驾驶培训班ll期,85
名干警取得驾驶执照。进一步加大制度改革和机制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行主
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初步形成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的办案机制,择优
选任了116名主诉检察官、63名主办检察官f推行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双向
选择、岗位轮换、任命公示等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机关和队伍建设
注入生机和活力;完善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初
步形成重实绩、重实效的工作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外部双向监督制约。
在内部监督方面,逐级签订"四无"责任状,建立干警个人廉政档案,严格落
实"一案三卡"制度、重大事项和非工作时间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共向案件当
事人发放办案告知卡1192张,填写廉政自律卡971张,回访案件当事人923人
次{对于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做到有举必查、违者必究;在争取外部
监督方面,共向社会各界发放检务公开宣传材料3万多份,为1000多位市县
人大代表订阅《山东检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代表890多
人,向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3700多封.征得批评、意见、建议103条。
【检察委员会工作】2000年,市县两级院共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196次,讨
论案件245件、工作事项37件,其中,烟台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召开会议11
次,讨论案件17件、工作事项3件。烟台市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院检
察委员会工作规范化管理,统一检察委员会工作文书制作标准,理顺案件请
示、汇报的关系和工作程序。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还编拟《烟台市检察机关
检察委员工作程序图解》,起草了《烟台市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达标升
级管理办法》 。 对检察委员会工作考核进行有益的探索,通过总结,写出
《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的工作经验,作为典型在省院有
关会议上进行交流。
【开展执法检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
于8月下旬至9月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检查。从
检查和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抽查的情况看,刑诉法修订颁布实施3年来,全市
检察机关执法工作严肃认真,较好地履行了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工作
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组织干警认真学法.明确刑诉法的立法宗旨和基
本原则,熟知刑诉法规定的内容,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刑诉法;(二)转
变执法观念,通过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活动,教育干警自觉从过去的执法思
维定势和执法方式方法中解脱出来,适应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新要求;(三)
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刑诉法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广泛开展多种形
式的群众性的理论与实践研讨活动}(四)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责
任制和运作规程,实行检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这次检查也发现
丁执法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其中有部分干警执法观念落后于刑事诉讼
制度改革,政治、业务索质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刑诉法某些条
款不完善,不便操作,难以执行;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工作滞后,已有的解
释有些与立法本意相悖;由于缺乏统一的司法解释,公、检、法机关之间司
法协调难。针对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烟台市检察院从强化法律监督职
责意识,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建议立法机关加强立法解释工作
和统一司法解释、建议加强司法协调与司法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
刑诉法执行工作的措施,促进了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工作的开展。
【省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2000年,全市检察机关有113个单位(部门)和288
名干警被县以上党委和烟台市检察院以上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其中,省以上
先进集体9个、先进个人l个。栖霞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
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烟台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
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工作奖";烟台市检察院和栖霞市、招远市检察院
的控告申诉部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烟台市检察
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处长迟心东和审查起诉处副处长王滨分别被最高检
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全
市13个县(市)区检察院中,继1999年7个被省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称号
之后,其余6个院2000年也被省检察院授予"五好检察院"称号;烟台市检察
院和海阳市、莱州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芝罘区、莱阳市检
察院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检察院荣记一等功的1人、荣记二等功
的6人、评为先进工作者的3人。
【全国十佳公诉人】王滨,男,现年34岁,中共党员,现任烟台市检察院审
查起诉处处长。该同志自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7次被评为市检察院先
进工作者,3次被评为市级先进工作者。1993年和1997年两次荣获市级优秀
公诉人称号,1995年荣获市级"十佳"公诉人称号,1997年以总分第一名的成
绩荣获山东省优秀公诉人称号,1998年被授予全市检察机关"十杰青年干警"
称号,2000年被授予全市"十杰青年卫士"称号,先后荣记三等功一次、二等
功二次、一等功一次。2000年11月被省检察院免试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
经过初评、笔试、演讲、论文答辩4项程序的竞争,最终获得最佳论文奖、
演讲二等奖、优秀辩手奖三项殊荣,被最高检察院授予"全国十佳公诉人"称
号,并被省检察院荣记一等功。
(秉 正 万 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