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改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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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我市调整有关房改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烟政发[200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关于我市调整有关房改政策的意见》业经市政府第30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我市调整有关房改政策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的步伐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有关房改政策提出以下调整意见:
一、关于住房货币化分配
住房货币化分配就是把原来的住房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分配,把原来的福利性实物
优惠变为价值补偿和补贴。从1999年1月1日起,对1998年底以前退离休的干部职工按
照退离休时的职务和工龄通过计发一次性住房资金的形式进行补偿;对1999年以后参
加工作的职工,按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住房补贴;对1998年底的在职职工,199
8年以前计发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1999年以后发放住房补贴至退离休时间。对上述
三类人员,虽然计发补偿或补贴的形式不同,但其计发的工作年限(从参加工作开始
到退离休时截止)、资金数额以及相对应的购买力基本一致。住房货币化分配的主要
内容是,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定期发放住房补贴,实施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一)不断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有在房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城镇企业(包
括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政府有关
规定,积极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不能
低于6%,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可在规定缴交比例的基础上,经所在地房委会批准适当
提高缴存比例,效益差的单位欠缴部分要随效益好转后补交。
(二)全面落实住房补贴政策。各单位对住房补贴的发放应按照房改政策确定的发
放范围、发放比例、发放方式运作。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能扩大或提高发放范围、基
数和比例。各县市区住房补贴的发放可以根据市房改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
况确定。
(三)大力推进实施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是住房分配货
币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过去职工工资中没有支付的住房消费含量的一种逾期的货
币补助,各单位无论暂时是否有能力兑付,都应履行给职工计算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的责任,从而避免职工对这一住房货币化分配主要内容政策不明,底数不清。兑付一
次性住房资金补偿,可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分期兑付、买房抵扣等
方式或随单位状况好转、职工流动时逐步解决。各县市区要抓紧调查、测算,结合本
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争取年底前实施。
今后,凡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按月发放了住房补贴,并且有能力对本单位
职工兑付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的单位,原则上不再为职工换购住房。
二、关于2000年度公房出售价格及优惠政策
2000年7月1日起,市中心区房改售房仍然实行成本价。售房价格由建筑面积991
元/平方米调整为1010元/平方米;职工购买公房不再享受工龄折扣,取消现住房优惠
;一次性付款优惠由1999年度的8%调整为4%;芝罘区东口以东原三类地段调整为二类
地段,增减系数为-5%;其他售房政策仍按烟政发[1999]134呈文件规定执行。
三、关于莱山区房改售房价格及有关政策
莱山区2000年度房改售房成本价由建筑面积898元/平方米调整为930元/平方米;
房改市场价由建筑面积1149.08元/平方米调整为1277.40元/平方米(即芝罘区新区房
改市场价);取消工龄折扣;一次性付款优惠,现住房优惠政策与芝罘区相同。
莱山区的地段划分:金沟寨立交桥以南,瀛洲大街以北,桐林路南口沿山脉--凤
凰山线--岱王山线、省计委培训中心以东,按芝罘区二类地段标准执行,增减系数为
-5%;瀛洲大街以南,轸大路以北,东方大街以西,按芝罘区三类地段执行,增减系
数为-10%;莱山区规划范围以内的其余地段,增减系数为-12%。
为了方便职工调换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对职工在芝罘区、莱山区之间调整住房
的,可以按芝罘区范围内职工房改购房后调房调价的规定原则办理,即:原购住房扣
除买房后折旧、等级、地段、楼层、朝向等因素后,以同等面积置换,超过原购房面
积的部分,按届时新房所在地的房改政策购买。
四、关于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是加快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商品化,启动住房消费的重要
保障措施。要充分利用政策性住房资金,积极支持职工个人购买自用住房,扩大向职
工个人发放政策性住房贷款的规模,加快住房商品化进程。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简化手续。在先存后贷,抵押保险,一次整借,按时归还的原则下,尽量简化贷
款手续,放宽贷款条件,创造宽松的职工个人政策性贷款的环境。二是降低收费。对
职工个人政策性贷款,除利率水平严格按国家规定外,其他费用能减则减,能免则免
,原则上只收保险费和抵押登记费,充分体现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优越性。三是理
顺程序,规范操作。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性强,关系到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理顺抵押登记、担保等有关程序、手续,明确职责,规范操作,保证这
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住房制度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这项改革对于进一步改
善人民生活、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房改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覆盖面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房改工作作为一件
大事来抓,继续按照“人民安心、中央放心、有利稳定、促进发展”的要求,进一步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里的房改政策和工作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住
房制度改革。特别要注重加大房改政策的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让广大市民进一
步理解、拥护、支持房改,积极参与房改。同时,要注意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房改过程
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房改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使房改更好地为改善人民生活
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