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党政机关驻地临时迁移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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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烟台市
市级党政机关驻地临时迁移的请示

(烟政发[2000]4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建于1958年的我市市直机关部分办公用房因年久失修,朽坏严重,早在90年代初
就已被房管、地震等部门鉴定为危楼。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安全工
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及办公设施的安全,特申请将烟台市市级党政
机关驻地从烟台市芝罘区临时迁移至烟台市莱山区。
一、迁移有利于保证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的安全。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分部门和
单位办公用房已经使用了四、五十年。由于受当时经济条件、建筑材料、施工技术等
方面的限制,这批建筑多为砖混结构,内部设计不合理,功能不齐全,楼体已严重朽
坏,有些90年代初就已被房管、地震等部门鉴定为危楼。近年来,这些办公用房虽经
多次加固维修,仍存在着很大的不安全隐患,随时都在威胁着机关工作人员及办公设
施的安全。前段时间,有关部门对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再次进行了鉴定,认为部分
办公用房已不能再继续使用。为此,市委、市政府拟在新办公大楼建设方案尚未确定
的情况下,临时迁移到烟台市莱山区机关大楼。
二、迁移有利于节约开支,减少浪费。目前,我市正式迁移规划正在具体的实施
过程中,勘察选址、资金筹措、建筑施工等各个方面,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而现有办
公楼的安全状况又不允许我们继续等待下去,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办公场所临时迁移
。我们直接迁入莱山区机关大楼办公,不仅可以节约开支,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而
且还可以为进一步搞好新的市级机关驻地的选址论证和建设赢得时间,防止因论证不
充分仓促决策,而造成失误和浪费。
三、迁移有利于市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提高办事效率。多年来,我市市级党政
机关和一些主要部门一直分散多处办公,不仅不利于机关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而且
也不便于基层到机关办事。莱山区机关大楼总面积3.6万平方米,设施完好,功能齐
全,安全可靠,市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主要部门迁入后,将有利于集中办公,方便基层
群众,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有利于机关的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以上请示如无不当,请转报国务院审批。
附:1.烟房危鉴(1992)3号
2.烟房危鉴发(1999)11号
3.烟房危鉴发(1999)26号

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烟台市房地产管理局、烟台市危险房鉴定组
关于对毓璜顶西路16号房进行鉴定的意见

(烟房危鉴[1992]3号)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
你单位申请对市委办公用房进行鉴定的报告收悉。我局於92年2月24日组织有关
人员进行了实地勘查。该房建于50年代,系砖混简易结构,建筑面积10162m2。现
已破损严重,地基不均匀下沉,墙体裂缝,屋面漏雨。经研究,确定为危房。
建议:拆除重建。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烟台市房产管理局、烟台市危险房鉴定组
关于市委综合楼的鉴定意见

(烟房危鉴发[1999]11号)

烟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
你处申请对市委综合楼进行鉴定的报告收悉。我局于1999年6月18日组织有关人
员进行了实地勘查。该楼建于1958年,建筑面积3750.99平方米,系三层砖混结构楼
房。经勘查,该楼东楼梯间承重墙产生45度裂缝,三楼东侧南、北墙各有数道不同程
度的裂缝,一层窗下墙皮潮湿脱落,外墙砌筑砂浆标号低。经测定,三楼东侧部分裂
缝房间属局部危房。
建议:对危房部分彻底维修。

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

烟台市房产管理局、烟台市危险房鉴定组
关于市政府办公楼的鉴定意见

(烟房危鉴发[1999]26号)

烟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
你处申请对市政府办公楼进行鉴定的报告收悉。我局于99年11月10日组织有关人
员进行了实地勘察。该楼建于1959年,两层砖混结构楼房,建筑面积1043.34平方米
。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造成墙体与地板间水平裂缝多处,承重墙发生45度贯通斜裂
缝,最大处1~3MM。据反映,目前正在继续加大。经测定,确定为危房。
建议:拆除重建。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