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购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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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公房出售程序:(1)住户携带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到自己住房所辖
房管处、小区管理处办理购房申请登记,同时领取职工情况证明信;(2)住
户将单位(或街道)填写的职工情况证明信、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送
交房管处或小区管理处,同时交纳购房预付款;(3)房管处、小区管理处将
填写好的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职工情况证明信、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
印件报到市房委办审查,进入微机计算价格;(4)房管处与住户签订购房合
同书,住户携带合同书到市房委办开取付款通知单;(5)住户接付款通知10
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房款;(6)住户交款后到房管处、小区管理处画房屋示意
图并退领购房预付款;(7)住户到市房委办换领购房发票和房权转移通知单;
(8)住户lO日内到房产交易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单位自管公房出售程序;(1)产权单位持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产权证
原件到市房委办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房改有关表格;(2)产权单位将填写
好的房改有关表格、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资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产权单位公积
金交缴证明报到市房委办审查,审查后进入微机计算价格;(3)产权单位按
计算好的售房价格与职工签订合同,同时到市房委办领取付款通知单,职工
应在接到计算好的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lO日内到指定银行交付房款;(4)交
款后,产权单位到房委办领取产权转移通知单,10日内到房产交易处办理房
产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