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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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含同签证制度】 为预防和减少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预防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发生,年内,市劳动仲裁办公室对全市14万在职合同制工人实行劳动合同签证。主要签证内容。①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招收职工的规定,特别是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一方是否在16周岁以上。②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当事人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可行。⑧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是否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④签订劳动合同手续是否完备,文字表达是否清楚.劳动合同签证由劳动仲裁办公窒人员会同企业主管部门、企业调解委员会及劳资人员共同组织实施。签证人员首先审查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资格,询问双方对合同内容掌握的情况,逐项审查合同内容和各项手续。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对符合欢策规定、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出具证明(签证书),加盖劳动合同签证专章和签证人章。截至年底,签证劳动合同14万份,纠正存有各种问题的合同3.7万份,对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保障劳动制度改革起到积极作用。
【全国劳动仲裁工作会议】 10月20~24日,由自家劳动部在烟台劳动大厦组织召开。这是恢复劳动仲裁制度后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未参加)和计划单列市的劳动厅(局)长、仲裁处长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局的代表,山东省各地市劳动局长、仲裁办公窒主任列席了会议,共140余人。会议主要总结交流了恢复仲裁制度8年来各地开展劳动仲裁工作的经验,研究修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规,部署1990年的工作任务。
(刘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