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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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统计】 年内基本实现了对全市职工人数的宏观计划调控.对市、县(市、区)属全民单位下达新增统配人员指标5500人,自然减员指标2600人,清退临时工指标8179人。实际接收冒家统配人员6165人,自然减退8516人,清遇临时工10015人。鼓励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接收国家统配人员,下达清退临时工计划1万人。实际接收统配人员1345人,自然减员2280人,清退临时工10674人。全市共下达城镇合同制招工计划19725人,其中全民单位7345人,集体单位9268人,外商投资企业3112人。实际招收14289人,其中全民单位6537人,集体单位6368人,外商投资企业1384人。城镇合同制工人招收计划完成率为72.4%,其中全民单位为89%,集体单位为68.7%,外商投资企业为44.5%。下达农民合同制招工计划9734人(不含清退临时工留转人数),其中全民单位6200人,县以上集体单位3500人,外商投资企业34人,招工计划完成率为100%。下达临时工计划75600人,其中全民单位35000人,县以上集体单位40000人,外商投资企业600人。年末在岗临时工人数为84408人,其中全民单位32976人,县以上集体单位50932人,外商投资企业500人。下达外地调入工人指标778人,实际调入561人。市内县(市、区)调入芝罘区工人控制指标160人,实际调入102人。下达市(县、区)属单位工资总额计划103579.1万元,其中全民单位68488.6万元,县以上集体单位35090.5万元。实际全民单位发放73196.9万元,县以上集体单位发放33254.6万元。
截至年底,全市共有职工67448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453552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合营单位207933人,外商投资企业职工13000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7%、1.4%、52.9%。市、县(市、区)属单位共有职工590825人,其中全民单位368429人,集体单位、合营单位209396人,外商投资企业13000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5%、1.4%和52.9%。
职工队伍结构中,固定职工392730人,比上年增加6986人;合同制职工189345人,比上年增加37697人临时工92410人,比上年减少29359人。固定职工增加的因素有:接收统配人员9173人,全民所有制单。位中集体身份职工转全民所有制职工8970人,从外地调入2248人,其它因素200人。同时,固定工自然减员7135人,调出烟台市947人,其它因素5523人,增减相抵净增6986人。合同制工人增加的因素有:从城镇待业青年中招收14289人。从农村招收21799人。计划外用工转合同制等因素5253人。同时,合同制工人合同终止和解除合同3054人,开除、死亡、辞职等因素590人;增减相抵后净增37697人。临时工减少原因主要是清退。
(高琦)
【推行企业优化劳动组合】 全市推行优化劳动组合的企业年底增加到1435个,职工增至295169人,分别占全市企业和职工总数的64%和68%。市劳动部门指导优化劳动组合的企业组建企业劳动服务公司77个,安置分离下岗的富余职工5673人,占应安置富余职工总数的94%。
4月19日,市劳动局下发《关于推行优化劳动组合的通知》,要求在县属以上企业逐步推行,明确规定了优化组合的工作原则、有关政策及考核择优标准。市劳动局淋改委抽调7人组成优化劳动组合办公室。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联络、协调和指导。4月25日,市劳动局组织全市300多名劳资干部,举办了以定员定额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为期20天。5月,全市大多数企业全面展开工作。整个工作程序按调整劳动组织体系、健全厂规厂纪、落实定员定额、考核择优上岗、签定岗位合同、安置富余人员、搞活企业内部分配等7个方面进行。对已推行优化劳动组合的企业,实行动态组合,即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岗上岗下分流,落实岗位合同化管理,从而保证了这项工作的稳步进得。
(姜克太 巴信刚)
【培育和发展劳务市场】 为健全招工市场管理程序,增强劳动就业工作的透明度,10月;市委市府两办联合颁发《关于在全市招工工作中实行政务公开的暂行规定》,市劳动局下发《关于市场招工(招生)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招;工作必须坚持政策透明、条件公开、机会均等、竞争就业。从而使劳务市场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年内全市共开办49次就业市场,为14289人提供了就业岗位。其中全民企业6537人,集体企业6247人,合资企业1384人,乡镇企业121人。同时,还为用工单位招收临时工22482人,其中城镇2433人,农村20049人。为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和管理,3~5月,先后在龙口、海阳、栖霞3市(县)开办招用农村临时工市场,招收142人。在福山区进行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发放《务工许可证》的试点工作,有2805人领取了《务工许可证》。市劳务开发服务中心全年为89个需求单位和755名要求交流的技工办理登记,多次组织洽谈会,成交157人,成交率达21%。烟台市发展结构型劳务市场的做法得到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肯定。
(于西洋)
【清退计划外用工】 根据省政府鲁政发[1988]133号文件和(1989154号文件精神,市劳动局于1月在福山区进行清退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市政府下达了《关于清理计划外用工的通知》,对全民和县以上集体单位清退临时工的范围、条件等做了具体规定,并将清退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部门;对全民单位中的集体身份职工提出解决意见,并确定将1980年底前劳动部门为供销社系统招收的亦农亦商人员转招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并从供销社1985年底前使用的临时工中转招25%为合同制工人。年底,清退计划外用工工作全面结束。共清退来自农村的临时工20689人,其中全民单位10015人,集体单位10674人。清理解决全民单位中的集体混岗人员9246人,1978年底前的l临时工转招为合同制工人683人,供销社系统转招合同制工人7123人。
【外资企业劳动管理】 为加强外资企业的劳动管理工作,3月24日,市劳动局下发《关于发布烟台市部分国营企业1989年职工平均实得工资的通知》,为外资企业提供了可参照执行的国营企业行业工资标准。4月吨日,市劳动局、人事局、外经委联合下达了《烟台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的补充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外资企业劳动管理的法制化。同时制订了外资企业合同制职工使用的合同标本。7月23日,市劳动局内部增设外资企业管理科。为充分了解外资企业管理者对现行劳动工资管理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市劳动局于8月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分别举行了外资企业外籍专家座谈会、中方管理者对话会,促进了有关问题的及时解决。一年来,在协助外商投资企业招聘招收职工,指导搞活内部分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调解处理劳动争议等服务性工作方面,均受到外资企业的好评。
(高 琦)
【调整就业政策拓宽安置渠道】 为缓解城镇劳动就业安置的压力,及时调整就业政策,转换就业机制,拓宽安置渠道,把社会待业率控制在l%以下。市劳动部门鼓励和支持待业人员组织就业、自谋职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屠委)及私营企业就业。坚持对成建制农转非的人员,实行就地安置的原则。全年城镇待业青年到县以上集体单位就业6271名;到合营单位和外商投资企业1384名;就业安置成建制农转非人员4400名到乡镇、村办企业就业121名。明确规定了到乡镇(街道)、村(居委)及私营企业就业的城镇待业青年,只要本人要求,接收单位同意为其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基金,可由劳动部门办理城镇劳动合同制工人录用手续的政策。市劳动局根据省下达的招工计划安排6603名全民指标以解决新建扩建投产项目的需要。从城镇待业人员中招工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
待业职工、城镇退伍军人,后待业青年;先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后初中毕业生;先16~25周岁待业青年,后26~35周岁的待业人员。同时针对待业职工重新就业难的状况,特别强调劳动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社会待业职工结构状况,在招工计划内,确定一定比例招收社会待业职工。严格控制从农村和外地区招用劳动力。任何单位和个体用工者在招用劳动力时,凡适合城镇劳动力从业的岗位,不得使用农村劳动力,确需招用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从外地区招用劳动力,招用外地区劳动力需经市劳动局批准。根据省劳动局下达的从农村招工指标和省政府鲁政发[1989]133号、市政府烟政发[1989]100号文件精神,全市从农村招收农民合同制
工人18423名,以解决某些行业和企业从城镇招工难的问题,稳定了企业部分生产、技术骨干。对进城务工的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外地区劳动力,建立了登记和务工许可证制度。
(姜克太 巴信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