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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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概况】 清末民初,烟台商会统管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主要从事农村市场和私人工商业管理。抗日战争时期,胶东行署设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任务是:建立公私商业,利用私营经济活跃抗日根据地经济,组织群众反日寇的经济封锁,建立缉私队伍查处违法进出解放区的商品,推行解放区的北海币,管理私营商业、指导集市贸易。新中国成立后,烟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城乡集市相继成立了市场管理委员会。建国初期,烟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始工商企业的登记管理、控制和管理城乡集市贸易等工作,通过本身的管理职能推动工商企业的发展,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物价的稳定。1953~1956年,烟台各级工商管理部门积极协助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1958~1963年,烟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对城乡市场加强管理,活跃物资交流,采取措施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同时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全市工商管理工作健康发展。1965~1976年,受"文化大革命"的严重礅击,机构几经合并、撤销,工商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市场管理采取“左”的管理办法,市场贸易很不正常,限制过死,出现强行驱赶上市人员和强命关闭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的现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逐步走上正规。工商管理人员不断充实,队伍扩大,到1987年,全市发展到1323人。被管理的工商企业由1980年的12998个,发展到1987年的40697户;被管理的城市集贸市场由1980年的355处,发展到1987年的464处。经济合同管理、商业广告管理、个体经济管理和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等工作都得到了加强。其中到1987年全市商标注册达到了381件,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32户,个体和私营工商业户达到93734户。仅1987年一年鉴证合同13157份,仲裁合同13起,查处经济违法案件1728起,罚没款62.71万元。外资企业发展到40户。
【1989年综述】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方针,整顿经济秩序,惩治腐败、搞活流通,开展各项监督管理。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年撤销公司199个;查处经济违法案件比上年有很大进展,查处案件总数和大案要案分别比上年增长52%和100.8%;经济合同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合同仲裁和签证数量大幅度增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由全省工商系统的中游水平进入全省年终评比第二名;力口强市场秩序整顿,新建改建和扩建了一批农贸市场;开展企业年检,进行登记换照,加强企业开业后的监督检查;调整个体工商业的行业结构艉进个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其中个体工商户比上年增长了7.68%,从业人员比上年增长了6.5%。廉政建设经验被山东省工商管理局在全省工商管理系统推广,国家工商局亦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89年治理整顿任务繁重,工商管理人员与工作量大的矛盾比较突出,一些经济违法案件没有得到及时处理。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年底,全市核准登记发照的工商企业达到35278户,其中年内新核准登记的5653户。在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中,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企业年检和登记换照,重视对企业经济性质的审定,对经济性质混乱者,按照财产所有权进行了清理和纠正,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重新核定,严格区分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的界限,重新确立了企业的法律地位。截至1989年底,全市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业43252户,占应检企业总数的97%;办理重新登记换照手续的企业28159户,占应换照企业总数的91%。对新开办企业普遍实行回访制度。全市被回访企业4352户,占新开办企业的96%。深入企业检查14469次,查处违法违章企业2070户,罚没款67.4万元。
【外资企业登记管理】 截至年底,烟台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共154户,其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38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2户,外资企业4户。总投资额28765.9万美元,注册资本总计20074.2万美元,其中外商认缴出资额7739.8万美元。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5家。登记外国承包商14家,累计承包合同额62.02万元。年内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6l户,与上年登记注册户数基本持平。其中:中外合资企业57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户,独资企业3户。总投资10886.8万美元,注册资本总额6939.23万美元,其中外商认缴出资额2148.08万美元。新登记外国企业常驻机构3家。登记外国承包商2家,承包合同额1.6.7万元。此外,办理各种变更登记32件,注销登记1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56件。
【个体经济管理】 年内全市共核准登记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作和私营企业85419户,从业人员达到
130958人,分别比上年年底实有数增长7.68%和6.59%。全市个体工商业拥有资金35671万元,总产值62900万元,营业额104705万元,其中商品零售额为8858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3.4%、84.4%、24.4%和15.5%。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引导个体经济由商业经营型向生产加工型和枣副产品加工增殖型转变,扶持劳动密集型和短、平、快项目发展。全市个体工商业在全国个体工商业大滑坡情况下,仍然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的势头。全年给个体工商户登记换照71982户,占应换照户数的98.3%,在换照中查处违法违章者9622户,清理无证经营者4535户,严格划分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作和私人企业的界限。同时清理了个体档案,促使个体档案管理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全省范围进行个体换照工作验收时,烟台市被评为第一名。在对个体经济的管理中,突出抓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全市全年共举办法制教育和职工道德教育培训班383期,受训人员110300人。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66户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生产厂家参加山东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名优新特产品展销会”。烟台参展产品82种、1140件。在展销会上,烟台销售产品36种,销售额4万元;接洽订货单位21个,订货9种;订货额62.9万元。展销结束后,烟台市被评为全省第一名。
【经济合同管理】 年内全市共处结合同纠纷案件9842起,是上年的44倍,其中调解6663起,是上年的37倍。鉴证合同1575份,是上年的4倍。工商管理人员深入10850个企业检查合同103838份,分别是上年的2倍和3倍。确认无效合同2836份,是上年的142倍。协助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4052万元,是上年的5倍。举办业务培训班52期,培训人员311311人次,考核任命合同管理人员2657人。以合同经济合同管理鉴证和仲裁为突破口,带动合同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鉴证合同主要围绕lO万元以上购销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和农资购销合同进行鉴证。全年在工商所中派出仲裁庭67处,配备专职兼职仲裁员、书记员148人,仲裁合同纠纷案件8726起。
仲裁工作改变过去“坐堂等诉”为主动深入企业发现案件。年内,全市有1154个企业参加。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定活动,其中795个单位被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比上年增加了366个,占全市企业总数的3%。
【市场管理】 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加市场管理整顿工作,在市、县(市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或会同建筑、文化、商业、计量、医药、交通等部门,先后开展了对建筑、文化、食品、医药、果品和机动车辆市场的整顿,其中对303个施工单位的施工工程和92个安装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出无证设计者11项,无证施工者27项,无营业执照施工者1户,工程质量低劣、需要返工者27项。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证照等处理。文化市场的清理整顿是全年市场管理的重点。全市共检查书刊经营单位1700多个,取缔非法经营书刊摊点41个,查封收缴各种有害书刊14万余册。取缔非法录像放映点96个,查缴暗像制品4570余盒。取缔和停业整顿舞厅9个,查获贩黄团伙lO个,处理各种违法人员392人。对全市定型包装食品、罐头和啤酒等商品使用的通用标签进行检查,共检查国营、集体、生产经营单位811户,个体经营者2758户,农贸市场39处,检查品种295个。查出不合格食品包括变质饮料10168瓶,变质酒9765瓶,变质罐头8129公斤,变质海米657.5公斤,变质饼干1247公斤,变质啤酒2758瓶。全市对机动车辆市场亦进行了整顿,验证新机动车辆5256辆,验证旧机动车辆7215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重视市场规范化管理,各类市场普遍实行“四建立、五公开”制度(建立举报箱、市场示意图、政务公开栏、群众监督
台和公开招标收费、公开收费范围和标准、公开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公开管理人员的纪律、公开管理人员的廉洁清政守则),市场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各类市场积极为入市经营者提供各种服务,帮助商贩搞好引进帮销工作。全市通过发布市场信息引进各种农副产品达6357.1万公斤,评出1988年度文明集贸市场30处,省级文明集贸市场30处,市级文明集贸市场40处。
【广告管理】 全市共有广告经营单位50户,其中本年度登记5户,比上年增加11%。按经济性质划分,全民单位25家,集体单位24家、个体经营者1户;按经营形式划分,专营单位13户,兼营单位37户;按使用媒介划分,专业公司10户,新闻单位15户,印刷出版单位10户、文化馆站3户、交通运输部门2户、其他部门10户。全市广告从业人员816人,比上年增加5.8%。全年广告经营额569.7万元。广告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全年、印发《广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宣传材料600余份,举办广告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广告业务员培训班2次。二是对全市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和换照,整顿查出8户没有建立健全广告管理制度,2户擅自超范围经营,对3户不具备承接广告宣传条件的单位办理注销手续。对具备条件的35户单位换发了新的《广告经营许可证》。全年共查处广告违章案件10起,取缔无证经营2户,罚没款2400元。此外,还参加全国和山东省广告协会举办的广告评展活动,全市选送作品23件,其中4件被评坶黼作品,1件被评为全国优秀作品,获三等奖。
【商标管理】 截至年底,全市注册商标发展到2032件,其中本年度新注册商标326件。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对全市131家酒厂使用的158件注册商标、1199件标识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4起,没收扣押和销毁侵权商标标识900余万件,罚没款6万余元。并组织力量对商标印制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协助14家企业建立了商标印制管理制度,并在企业中设立了21名商标印制管理人员。
【经济违法案估查处】 年内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章案件2245件,查结2241件,查结率为99.52%,查结案件数比上年同期增长52%。其中,大要案立案512件,查结510件,比去年增长100.8%。罚没款405.54万元,比上年增加65%。为受害者追回金额462.97万元。全市共查处倒卖生产资料大要案140起,罚没款250万元。查处倒卖的主要物资有:钢材5076.5吨,汽车24部,汽油117.8吨。查处制售假冒劣商品案件305件,其中大要案115件,假冒劣商品总值406.38万元。查处的假冒劣商品主要有:化肥890吨、农药898.7吨、柴油182吨、白酒45786瓶、色酒97244瓶、
啤酒2806瓶、饮料59133瓶、卷烟2150条、洗衣膏14.3吨、洗衣粉47.5吨、罐头25808瓶、木耳506公斤、鱼粉124吨,食用碱5.5吨、种子300公斤,银元427枚、手表2721只、塑料102吨、骨粉409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黄金大要案件16起,查处黄金12204.7克。结合整顿黄金生产秩序,取缔土金磨、土氰化和非法淘金等非法活动,狠狠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黄金不法行为。仅招远、莱州两县市就查处黄金大要案9起,查缴黄金9592克。全市共设立举报电话18部,举报箱84个,受理群众举报案件764起,其中立案查处515起,查结512起,转交有关部门处理36起。
(王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