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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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概况】 1950年,烟台市和莱阳、文登专署及辖属各县均建立起税收管理机构。1958年,财政、税务机构合并。1961年,烟台专署税务局成立。1967年,税务机构瘫痪,税务工作由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部财贸组管理。1969年改归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财政局。1981年11月财政局税务科以烟台地区税务局名义办理税收业务。1982年,所辖各县除烟台市(今芝罘区外),全部恢复或单设税务机构。1983年11月,烟台市税务局成立,财税机构正式分设。到1988年底,市税务局下辖税务征收一处、税务征收二处、涉外征收处、开发区分局及接待处。县及以下税务机构有11个县市区税务局及所辖12个税务分局、9个征收处和118个基层税务所。全市共有税务工作人员2298人。
建国后,实行国家统一的税收制度。1950~1988年,税收工作大致可分为4个阶段。1950~1952年为统一新税制时期。1950年1月国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施纲要》,建立了统一的新税制。根据新税制,烟台市开征了货物税、工商业税、利息所得税、印花税、交易税、屠宰税、特种消费行为税、使用牌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1950年建立了税务机构之后,全系统共有人员699人。1953~1957年为修正税制时期。对原工商各税的"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作了修正。1958年的税制改革及"文化大革命"期间的简并税制时期。1958年把原来实行的货物税等4种合并为工商统一税,1963年调整了部分所得税税率,到1972年全市开征的税种有10种。1973年税制进一步简并,只对国营企业征收工商税,对集体企业征收工商税和所得税,对个人征收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和屠宰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税制改革时期。为适应国内经济形势和对外经济交流的需要,进行了工商税制改革和第一步、第二步利改税,税收在社会经济工作中的地位明显提高。
随着税制改革的步步深入,到1988年底,烟台市正在征收的税种有30个,基本上形成了一个"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新格局。1988年工商税收入库79831万元,是1953年的29.2倍,是1978年的3倍。 1983年财税机构分设以后,烟台市税务部门全方位地扶持企业发展生产,实现了"税收促进生产,生产增加税收"的良性循环,1984~1988年,通过税收"支帮促",为全市增加产值21.5亿元,增加税收1.89亿元。
【1989年综述】 全市税务部门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狠抓税收的治理整顿,支持经济发展,大力培植税源,取得新成绩。
工商税收在工业生产滑坡的情况下,全年入库92244万元,比上年增长15.55%,增收12414万元。在治理整顿中,市税务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和《关于严格控制减免税的通知》,停止了对"八小"企业和31种产品的减免税。同时,配合清理整顿公司,狠狠打击偷抗税行为,全市共查处偷抗税大案145起,补税罚款200万元。在个体税收专项检查中,全市集中了1600多名税务干部,历时3个月,对53700户个体业户进行了税收检查,共补税罚款744.3万元。其中补税罚款万元以上的77户,10万元以上的2户。
在税务征管制度改革中,市税务局设立了税务稽查大队,9个县市区设立了稽查队(股),6个县市区设立了税务检察室,在14处交通要道设立了税务检查站。至此,"征查两条线"新的征管模式已从组织上建立起来。
通过税收促进生产发展,全年共帮助2830个企业增加产值55300万元,利润5100万元,税金4600万元。
在抓税收的同时,烟台市各级税务机构都实行政务公开,加强廉政建设。全年开展了2次廉政建设自查活动,进一步实行"公开办税"制度,在全市性廉政建设大检查中,市税务局被列为免检单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366名干部被评为县以上先进工作者,39人记功,3人晋级,84个基层单位被县政府授予"先进单位"或"文明单位"称号,牟平县税务局获"全国税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税务机关实行政务公开】 为了加强廉政建设,全面提高税收工作水平,市税务局分步骤、稳妥地实行了"公开办税"制度,成立了专门办事机构。根据"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制定了《公开办税规则》和《为政清廉准则》。办税规则公开了税务部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办税纪律、违纪处理和监督办法等。为政清廉准则面对全体干部提出了"十要十不准"的规定。在制定这两个办法时,把握了4个原则,即公开透明、奖罚严明、具体详尽和监督措施严密。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在全系统发展了160多名兼职监察员,在社会上聘请了220名义务监督员,设15部监督电话,170个举报箱,建立了局长接访日制度,基本上形成了双向监督网络。同时,结合征管制度改革,建立了干部换岗交流制度,注意原籍回避,解决税务干部长期在一地任职带来的弊端。公开办税,在全税务系统树立起廉政新风,涌现出一批廉洁清正的好典型。据统计,全系统全年共拒吃请3273人次,拒收礼物折款56900元。征纳双方互相监督,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了1名税务干部的违纪问题。同时,征纳关系改善,群众税法意识提高,全系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偷漏税案件837起,补税罚款406万元。 .
【工商税收增长】 全市部分工业企业生产滑坡,给全年税收任务的完成带来困难。市税务部门为确保全年收入任务的左成,大力开展税收"支帮促",扶持企业发展生产,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以"大税不足小税补,企业税收不足零散税收补,实现税款不足拖欠税款补"为收入指导思想,将税收计划按月下达、逐级分解,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全年共完成工商税收92244万元,占计划的101.82%,比上年增长15.55%。
【开征土地使用税、特别消费税、预算调节基金】 烟台市年内开始组织土地使用税征收工作。其中,经核定,芝罘区内土地占用税标准共划分为4类,税额为每年每平方米。0.4~1.10元不等。全市全年征收土地使用税1290万元。2月1日开征特别消费税。年内只对生产或进口彩电、轿车及部分面包车、吉普车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中,18英时以上彩电每台税额600元,14英时每台税额400元。全年共征收特别消费税48万元。1月1日开征预算调节基金,全年征收3270万元。
【支持企业搞活经济】 全市税务部门以"经济--税收--经济"的思想为指导,提出了"企业发展我发展,我与企业共兴衰"的口号,千方百计保护现有税源、培养后续税源、涵养潜在税源。共帮助2830个企业增加产值55300万元,增加利润5100万元,税金4600万元。主要做法:一是帮助有发展前途的企业克服经营困难。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全市2678户企业报请、审批减免税2.13亿元。为690户进行设备更新改造、上新项目的企业办理以税归贷和税前还贷1.12亿元,减轻了企业常款包袱。二是从资金上支持企业。利用税收扶持生产周转金,向859户企业投放资金6910万元,使这部分企业年内增加产值2.2亿元,增加利税3120万元。同时,还帮助240户企业清理"三角债",共拆借融通资金1853万元。为288户企业追要货款1540万元。三是帮助企业增加经济效益。发挥税务干部联系面广的特点,为企业提供经济信息1500多条,被采用900多条;为130个企业牵线搭桥,促成了横向联合;为267户企业推销产品2324万元,为300户企业采购原材料2309万元。利用税务干部懂财务的特点,年内在全市举办企业财会人员培训班354期,培训人员9400人次;帮助2336户企业建帐建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建立联系基点,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扶持。1989年税务部门将"支帮促"基点企业由上年的864个调减为604个,又从中选出34户企业,做为全市的重点"支帮促"对象,充分发挥了骨干企业的辐射作用。
【市税务稽查大队成立】 经市政府批准,于11月成立,副县级,编制30人,由市税务局直接领导。主要职责是:对各类纳税户进行税务检查;受理并查处偷抗税案件;监督税收计划和税收政策的执行;检查发现征管漏洞,督促征管机构做好所查偷漏抗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入库工作;在主要交通要道设立检查站;领导下级稽查组织开展工作。市稽查大队的成立,完善了税收稽查体系,使税收检查从税收征管中分离出来,改变了税收征管"一人进厂,征管查包揽"的旧模式,是征管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市政府召井税收工作经验支流会】 6月1~2日,市政府在毓璜顶宾馆召开。250多人参加了大会。会议印发了16份典型材料。在大会上做典型发言的有:牟平县、招远县、海阳县税务局及莱阳市城厢税务分局和芝罘区第四税务所5个先进集体的代表;2位先进个人代表。山东省税务局局长栾维晋、烟台市委书记陈建国、市长杜世成以及市人大、政协、纪委的主要领导到会。栾维晋、杜世成在会上讲话。市领导为14个先进单位和22个先进个人颁发了锦旗和证书。
【集体企业会计达标升级工作】 8月,烟台市集体企业会计达标升级评审委员会成立,其办事机构设在市税务局。自此,烟台市集体企业会计达标升级工作(以下简称"达升工作"j全面展开。达升工作是为了有组织、有目标、有步骤地提高集体企业的财会工作水平,逐步实现会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会计工作的等级分为;会计工作达标、会计工作3级、2级、1级4个等级。每年考核评事一次。为搞好这项工作,各县市区税务局、各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均成立了考评组织和领导小组。市税务局先后4次召开达升工作会议,还录制了《达升工作指导》专题录像片,指导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在此基础上,市税务局又在部分企业进行了达标验收。全市1844户集体企业,属达标升级范围的1170户,至年底有242户企业已达标,38户企业升为3级,6户企业通过了省2级验收。山东省达升工作现场会于12月18日在烟台市召开,省税务局局长栾维晋到会并讲话,对烟台达升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给予肯定、并进行推广。
【烟台市被列为全国个人收人调节税改革试点市】 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有利于缓鹪社会分配不公、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但由于税源分散不易控管,漏洞较大,各级税务部门都在探索更有效的征管方法和手段。烟台市税务局一直十分重视这一税种的征管,使该税收入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1988年个人收入调芍税入库103万元,是1987年的6.33倍,绝对额和增长速度均居全省首位。1989年省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先后派员来烟调查,选定烟台市为全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改革3个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市确定后,市税务局狠抓了试点的准备工作和试点新办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干部4670人次到公共场所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印发了《致厂长(经理)的一封信》和《个人收入调节税政策汇编》4万多份。先后建立高收入者档案8150份,有效地控制了税源。还派出干部2810人次,为2185个企业进行了代扣代缴政策辘导、培训代扣人员3480人。通过试点和贯彻新办法,全年个人收入调节税收入达432.7万元,提前5个月完成全年收入计划,是上年的4.2倍。
【牟平县税务局获"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9月,被国家税务局、国家人事部、中国财贸总工会授予,是烟台市第一个获此称号的税务局。从1983年财税机构分设,到1989年底,牟平县税务局共组织收入2.6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8.8%。从1984年以来,连续6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所属各基层税务所亦均被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实现了"满堂红"。牟平县税务局在烟台市政府召开的3次全市税收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都做了典型发言。1989年7月又被山东省税务局授予"山东省先进税收单位"称号。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支持企业发展生产。1986年以来,共扶持212个企业增加产值1.9亿元,利税2060万元。县委县政府连续3年授予该局"支促生产先进单位"。二是大力强化税收征管。4年共有1502个纳税户到税务局补交税款63.2万元,有307人到税务机关揭发检举偷漏税问题,查实补税69.2万元。他们建立了四级发票管理网络,1988年烟台市税务局和山东省税务局分别在该局召开现场会,推广其发票管理经验。1989年召开的全国10省市发票管理座谈会上,牟平县税务局是与会的唯一县级局,并作了交流发言。该局还注意开展经常性的税收检查,在1989年个体税收专项检查中,共补税罚款55.4万元,发票大检查补税罚款1 27.9万元。三是注重干部队伍建设。1983年以来从未发生大的违纪案件。通过公开办税,加强监督,推动了廉政建设,1989年全县税务人员共谢绝各种宴请250多次,拒收贿金8500元,拒收礼品价值4200多元。
(焦元湘 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