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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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全市统计系统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诚
信永远、服务无限的统计工作理念,在提高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扎实
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加快统计信息建设、招商引
资、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文化建设和机关规范化建设等方面都取得
显著成效。市统计局在全省统计业务考核评比中,城市住户、物价、企业调
查、劳动工资、农业、农村住户、贸易、外经、投资、建筑等专业被评为一
等奖;被省档案局授予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
明、“双创”、招商引资、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

【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市统计局紧紧抓住统计服务这条主线,共撰写统计
分析文稿69篇,以呈阅件形式报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引起主
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23篇次,市委书记石军
批示8篇,批示量是前五年的总和。信息工作跃居全省统计系统和市直部门
前列。在山东省统计学会组织的第十二次优秀学术论文及统计分析评选活动
中,东营市共组织80余篇参评文章,其中获一等奖2篇,二等奖19篇,三等奖
46篇。

【统计改革】 积极稳妥地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认真完成省统计局部署
的各项改革任务,积极建立完善新的统计制度,探索新的统计方法。努力做
好工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改革试行工作;继续完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核算制度》,准确反映所有制结构状况;试行用价
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积极推进规模以上工业报表网上直报;改
革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将农村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入月度统
计范围;开展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扩大城市住户调查样本,增强了
代表性;开展工业品出厂价格、原材料、动力、燃料购进价格调查,编制工
业生产指数;开展城镇劳动力、人口抽样、群众安全感、农村劳动力调查;
试行“在地统计”等等。积极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改革。根据全市经济
社会发展需要,适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主要涉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监
测,经济发展6强乡镇、6弱乡镇的监测方案,完善服务业、高新技术统计,
加强价格统计和监测等重大问题,开拓了全市统计工作的新领域。

【统计法制工作】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系列贯彻《统计法》的统计普法、
执法检查和经常性执法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寓于统计工作中,营造了依法
行政、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市统计系统组
织人力集中上街宣传《统计法》,市、县(区)分管领导分别在电视上讲话、
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宣传《统计法》。采取以会代训方式,集中宣传统计法律
法规基础知识,受教育群众880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活动,
共抽查157个单位,对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62家单位依法进行了责令改正,对
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26个单位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其中对21家存在较大问题
的违法单位进行立案处罚,罚款金额11.8万元。同时,积极做好迎接全国人
大常委会及国家、省统计局对《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准备工作。

【经济普查工作】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今年全市经济
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做到“四落实”。一是建立和完善
经济普查领导机构,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秀香任组长,有关部门
领导任成员的普查领导小组,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落实普查经费。
三是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选调部分业务精、责任
心和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专业人员组建普查队伍。四是改善普查机构的办公条
件。
全面落实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和质量目标责任制。对全市第一次经济普
查工作实行目标和质量责任管理, 市、 县区、乡(镇、街道)层层签订了
《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把《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目标责任
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的年度考核。
广泛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设立普查宣传机构,制定完善经济普
查社会宣传规划,出动宣传车、悬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遍建立经济
普查网站,方便了群众的咨询。
开展经济普查市级试点工作。这次经济普查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
程,尤其是东营市油田、地方单位交叉现象十分普遍,这就需要在组织协调
方面更要严格、周密。为此,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份在东营区黄
河路街道办事处进行第一次经济普查试点,解决了油地协调分工和单位清查
等难点问题,为全市经济普查工作理清了思路。
开展普查员抽调和培训工作。全市选调4000多名有责任心、年富力强、
具备一定社会调查经验的同志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对这些人员普遍
进行普查业务培训。
高质量完成单位清查工作。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单位清查工
作。根据清查结果,全市共有法人单位8400多个,产业活动单位3000多个,
法人单位比2001年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数增加1700多个;个体经营户近6万户,
比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数增加80%左右。
严格抓好普查登记关键环节。出台《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明
确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是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经济普
查数据质量负总责。各级普查机构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步骤、统一标准、统
一要求,建立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对普查实施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
都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