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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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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审理】 2004年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184起,涉案标的额21753.9万 元,实际争议金额6030.87万元;已审结案件173起(含2003年移转案件12起), 结案率为94.02%,平均结案时间26天。其中裁决97起,占审结案件的56.07%; 调解和解76起,占审结案件的43.93%。为保障和促进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做 出积极贡献。 加大对仲裁庭审理案件的监督力度,确保仲裁程序合法,实体裁决公正、 合理,不超审限。定期召开仲裁办案交流会,分析交流办案情况,剖析典型 案例。办案中,仲裁人员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把好“五关”, 年内审结的173起案件中,未发生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的情况,树 立起仲裁的良好社会信誉,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仲裁法律法规宣传】 东营仲裁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仲裁业务人 员走出去,深入到各企事业单位调研、宣传,义务为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 咨询服务,帮助企事业单位规范标准(格式)合同和合同示范文本,全年走 访企业118家。9月1日,为配合全国《仲裁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在 《东营日报》刊登宣传文章;在第九届全国仲裁工作年会上,张明军同志撰 写的两篇论文被收录到《中国仲裁十年建设文集—特色铸就辉煌》,进一步 提高了东营仲裁的声誉。 【其他工作】 东营仲裁委员会召开三届二次全委会。3月5日,东营仲裁委员 会三届二次全委会在天平之家召开。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松叶同志主持会 议,东营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少明同志汇报东营仲裁 办2003年工作情况及2004年工作打算;东营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副秘书长、 办公室副主任刘志奋同志作《关于建议修改〈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 第十三条的说明》和《关于增聘部分仲裁员建议的说明》。与会委员讨论、 审议以上事项,通过王少明同志所作的《东营仲裁办2003年工作总结及2004 年工作打算》,通过《关于建议修改〈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第十 三条的说明》,决定聘任张宏志等16人为仲裁员。副市长、东营仲裁委员会 主任张秀香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加强培训工作。4月16日,东营仲裁委员会举办新聘任仲裁员培训班,对 16名新聘任的仲裁员进行仲裁实务方面的培训。12月4日,东营仲裁委员会在 海盛大酒店举办仲裁员培训班,学习《合同法》、仲裁程序等内容,全市129 名仲裁员参加培训。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洪武应邀前来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