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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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44人,平均年龄39岁,法律本科占
95.1%,硕士研究生和研究生86人,在读博士生1人。2004年,坚持以“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目标,紧紧
抓住审判工作这个核心,班子和队伍建设这个根本,规范化管理这个关键和
基层建设这个重点,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为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先后被国家和省
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省精神
文明单位”“全省职业道德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少年法庭庭长被授予“全国创建活动先进个人称号”,1名法官荣获“第五
届山东优秀青年卫士”称号,1名法官当选第三届“东营十大杰出青年”。
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最高法院、省法院确定在东营中院进行法官助理和
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制订《关于加强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意见》,
对法院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从省法官学院选聘12名毕业生为聘任制书记
员,从国家法官学院录用10名法警,书记员、法警实行单独列编,实行警营
化管理。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先后邀请江平、吴汉东等11位法学名家举办
学术报告会;选送87名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省法官学院进修。法官和其他
工作人员发表理论文章、调研报告117篇60余万字,其中在国家和省级获奖37
篇,出版《法官热点话题》等理论专著5部。《黄河口司法》审判理论刊物,
由人民法院出版社、石油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公开发行。坚持把信息化建
设作为法院战略性措施来抓,实施“一把手”工程。建成“三网”(局域网、
广域网、互联网站)、“十系统”(数字监控、一卡通、证据展示、庭审直
播、车辆卫星定位、视频会议、电子表决、公众广播、诉讼查询等),引进
和开发10套网络或单机版软件,基本实现审判管理网络化、行政管理智能化、
人事管理信息化。

【刑事审判】 坚持把打击、惩办严重犯罪作为参与“平安东营”建设首要
任务来抓。一是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一批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
性犯罪和“涉油”犯罪案件。对于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严重犯罪分子,
适用特别程序,快审重判,判处死刑(含死缓)的罪犯同比增加185.7%;生
效裁决中,判处无期徒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7人,同比增长11.8%(全市
法院判处190人,同比增长16.5%)。并及时召开宣判大会进行宣判处理,通
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震慑了犯罪。二是抓紧从严惩办职务犯罪案件。审结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渎职犯罪案件75件96人,通过依法没
收财产、追缴赃款赃物,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三是严厉
制裁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判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持有、使用假币,
票据诈骗,非法制造、出售发票,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39件47人,促进了全
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四是着眼于减少和预防犯罪,主动派出法官到企业和社
区以案讲法21场次,向发案单位提出司法建议47份;接待党政干部、组织在
校学生1640余人次到法庭旁听典型案件。少年法庭坚持把“教育、挽救、感
化”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并把矫正工作向社区延伸,判处的63名青少年罪犯
认罪服法。

【民商事审判】 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12件。一是高度重视审理群体性
纠纷案件,建立重大敏感案件备案制度,实事求是地审理有关行业在改制中
遗留的劳动争议案件;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负责地处理7起破产案件,
安置或补偿职工399人。由于措施得当,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越级上访事
件。二是从保障“三农”工作出发,集中处理63起春耕期间,发生在全市17
个乡镇41个行政村涉及5000余名农民的土地承包和土地补偿案件,使发包、
承包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合法的调整和保护。三是强化“维权”意识,公正
裁决76起涉及外来投资者的纠纷案件,积极帮助建筑企业、民工清理工程欠
款和工资610余万元,;对62名老人、妇女、儿童、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
群体实施司法救助。四是经过上级法院批准,中院已经具有审理辖区内知识
产权案件的管辖权,现已审结著作权、商标侵权案件3起。

【行政审判】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优化法治环境。一是监督行政执法机关
依法行政。依照《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审结行政执法机关当被
告的案件84件, 涉及16个执法门类。通过判决,维持、确认行政行为合法的
31.1%,对实体处罚错误、程序违法的,作出撤销、变更、赔偿等处理的35.4
%,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了投资软环境。二是坚持审判重心
下移,依法审理61起村委会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引发的行政案件。通
过裁决,解决了村委会行政行为的随意性,促进了村务公开,改善了干群关
系。三是支持行政机关裁决的依法履行。处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
拆迁、土地征用、计划生育、交通和环境污染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件(全
市642件),维护了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的权威。

【立案工作】 继续推行“大立案”的做法,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加强审限
监督,做到全年无一超审限案件。充实加强庭前调解力量,加重对法官调解
案件的考核份量,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调动各方做好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民商事案件20.5%庭前调解,上诉民商事案件同比减少11.4%,申诉案件和抗
诉案件(省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分别减少17%、28.6%。全年共审查立
案1117件, 审理管辖权异议案件51件, 办理诉讼保全案件51件, 涉案标的
19681万元。

【执行工作】 组织力量对换届前后的未执行案件进行专项调研,分析原因,
改进工作。一是加大诉前保全力度。保全案件51件,涉及金额19681万元,同
比分别增长37.9%和173.4%,有效避免了当事人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的现象。
二是加大提级、指定执行的力度。共提级、指定执行案件59件。三是加大社
会干预、参与执行工作的力度。建立被执行人信息披露、限制被执行人高消
费和对因无执行能力向申请执行人发放债权凭证等制度。对于乡镇政府和村
委会遗留的债务,促其达成还款协议,逐步偿还;对于有支付能力,而拒不
履行判决的108名当事人(全市法院),依法予以罚款或司法拘留。同时,对
于执行不能或者执行手段穷尽的案件,实行风险告知,使社会各界理解、支
持法院的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84件,标的额2.52亿元,执行标的
到位率达80%,中止率12%,没有越级上访的案件。中院执行局被省法院评
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单位”。

【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 坚持司法为民,妥善解决涉诉信访案件。落实信
访包案责任制,开展了清理信访老户突击月活动。为增强群众观念,实行审
判法官轮流接访制度。对上访案件公开听证,邀请人大、政法委、信访及所
在基层组织、新闻媒体参加,多堂会审,充分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
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全年处理来信、来访919件次,93%的初信初访及时解决;
54起涉诉信访案件,90%息诉罢访。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数量在全省是最少的
市之一,得到中央和省委督查组的肯定。
审判监督工作坚持依法纠错与维护判决既判力有机结合,有力维护了法
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调解结案意识,加大再审调解工作。加
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通过庭审观摩、再审裁判文书评选、规范案件请
示制度、业务培训等措施,使再审案件审判更加规范、严格、有序。全年新
收各类审判监督案件17件,审结17件,结案率10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与学校、油田企业、部队单位坚持开展法制共
建活动。以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开展依法治校活动,12名审
判人员应邀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
为企业、学校以案讲法1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万余人。二是积极开展综治
共建,与辛店街道办事处、东城沂河路北居委会共同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对办事处、居委会遇到的涉法问题,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和咨询,协助
办事处、居委会加强和完善“大治安、大信访、大调解”的综治工作机制。
三是开展法制宣传, 与市电视台、 市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密切配合,联办
《法治社会》、解答法律咨询等节目。通过互联网站拓宽法制宣传和法律服
务的范围。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解答群众法
律咨询600余人。

【典型案例】 依法化解21705名油田“协解工”向法院起诉的群体性案件。
2004年7月,东营中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依法化解了21705名油田“协解工”
向法院起诉的群体性案件。油田“协解工”劳动争议纠纷是东营法院审结全
国人数最多的12497名油田“家属工”劳动争议一案后,又一起涉及人数多、
影响大、 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诉讼的纠纷。 2001年, 胜利石油管理局与
21705名工人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双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
数额不等的经济补偿。自2003年7月份以来,21705名“协解工”开始上访,并
以民事侵权为由向东营中院起诉。东营中院高度重视,认为该案影响重大,
及时向省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逐级进行了请示,2003年12月最高法院作出批
复。根据批复精神,原告、被告之间的争议属于国有企业内部减员增效政策
调整造成的用工者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涉及到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等一系
列问题,应由有关部门解决,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东营中
院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政策,经多方做工作,当事人及代理律师未
再坚持起诉。同时,东营区法院、东营中院对9起涉及工伤人员的“协解工”
劳动争议案件依法做出一、二审处理,当事人表示服判息诉。本案的顺利审
结,对引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程序与释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不但具有
较高的现实意义,而且维护了胜利油田特大型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
稳定。
执结标的额达1.38亿元的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寰宇(青岛)发
展有限公司案。2004年12月,东营中院圆满执结了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执行青岛国际啤酒城有限公司、寰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旅游开
发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信用证垫付纠纷案件,案标的额高达1.38亿元。
该案影响大,社会各界关注,省法院作出裁定,指定东营中院执行。
1998年3~6月份,青岛啤酒城有限公司分五笔从中国交通银行提出开立不
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垫付及两笔借款共计78611284元人民币。寰宇(青岛)发
展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位于青岛市崂山区“爱丁堡花园”、“蒙地卡罗广场”
房地产经评估后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担保手续。青岛市旅游开发有
限公司为上述7笔款项提供保证担保。因啤酒城公司未有如期还款,交行分
别于2002年向青岛中院起诉,交行、寰宇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法院,
省法院对青岛中院的判决分别作出了改判和维持。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新
华锦集团公司因啤酒城公司破产而放弃了对其的执行申请,变更后的被执行
人为寰宇公司和旅游公司。东营中院制定周密妥善的执行方案,向案件当事
人送达了有关的法律文书,到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送达续封民事裁定书,到
“爱丁堡花园”、“蒙地卡罗广场”两处抵押物所在地实地进行了核实、测
量,对被执行人将抵押物又予抵帐、出售及现状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根据省
法院指定拍卖名册中记载的拍卖机构随机确定了2家拍卖机构对抵押物予以
拍卖。通过公开竞拍,顺利过付案款8750万元。在此基础上,执行人员充分
考虑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照顾现住居民户的切身利益,耐心向居民介绍案情,
指明救助途径,化解了居民对拍卖抵押物的抵触情绪,同时多次协调当地政
府及有关部门,克服各种形式的阻碍,促使当事人对剩余案款达成执行和解
协议,使案件在无震荡的情况下全部顺利执结。

【其他工作】 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通过整合已有的380余项法院规
章制度,完善23个大项和94个子项的工作运行程序,形成决策目标、执行责
任、监督考核“三大体系”管理规范。在全国法院率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良好运行效果的基础上,又通过了ISO14001环境质量体
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认证工作,实现“质量、绿色、健康”
标准的综合认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黄松友、奚晓明,山东省委
副书记高新亭、省法院院长尹忠显等领导对东营中院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给予
高度评价,先后有国内285家法院和164个党政机关到东营中院参观学习。
全国、全省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到东营
中院现场参观学习。7月3日,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奚晓明,省法院院长
尹忠显等领导带领全国法院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与会代表70余人到东营中院参
观。 7月29日,全省法院基层建设会议的与会人员140余人到东营中院参观。
11月30日,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新亭带领全省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与会人员70余人到东营中院参观。
“庭前调解” 开创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中院深入探索民商事案件
“庭前调解”的办案模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意
见》《关于民商事案件“庭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使35%的民商案件
在庭前调解,并将这一做法延伸到庭中、庭后。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8%,
98%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得到调解,30%的执行案件实现和解处理;涉诉信访
案件特别赴省进京上访案件为全省最少;提高了法院裁判的公信力,走出了
一条“调解多、判决少、申诉少、质量高”的良性循环路子。市中院作为最
高法院调解课题组的成员单位之一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在东营召开的诉讼调
解司法解释座谈会;东营法院开展“庭前调解”的实践和经验,为最高法院
研究制订诉讼调解司法解释提供了详实、客观的依据。《人民法院报》在头
版头条报道了东营中院庭前调解的做法,省法院院长尹忠显批示将东营中院
的做法印发全省法院。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志》出版发行。自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历时2年
时间, 投入了大量的人力、 物力和精力完成了《院志》的编纂出版工作。
《院志》全面系统地记述了东营中院从1983年10月建院至今走过的20年历程,
展示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忘我拼搏、创新发展的精神风貌。《院志》正文
6编,32章,62节,包括组织机构、审判工作、党群工作与队伍建设、司法行
政、人物、重要文献等,选入图片资料151幅,人物照片133幅,全书共90万
字,图文并茂,翔实全面地记载了东营中院的发展史。《院志》由中华书局
出版,省法院院长尹忠显,东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军作序。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试点工作。东营市委确定中院为市直机关
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唯一试点单位。自8月中旬至11月下旬,中院
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评议,全院110名党员,被评为
优秀党员22名,占党员总数的20%;合格党员87名,占79.09%;不合格党员1
名,占0.91%。经市委试点办公室验收,群众民主测评满意率为100%,得到山
东省委督导组和东营市委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