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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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实现总保费收入
53061.86万元,同比增长1.67%,占全市寿险市场份额的46.40%。其中个险保
费收入35937万元,同比增长-11.07%;团险保费收入5693万元,同比增长38.58
%;银行代理保费收入11431万元,同比增长49.42%。99版以后产品的续收率
为93%,比省公司指标提高5个百分点。满期给付保险金4231万元,赔款支出
2394万元,上交税金500余万元,实现短险利润284万元。年末总资产19.27亿
元, 同比增长22.35%。 其中流动资产18.69亿元,占总资产的97%;固定资产
0.57亿元,占总资产的2.96%;资产状况良好。

【寿险增员】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紧密配合市委、市政府“再就业工程”
的实施,推出全市营销增员企划案,广泛吸收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从事寿险
营销工作。全市有效增员835人,通过正规化的教育培训,有635人通过业绩
考核,使全市营销队伍规模达到4000人。有效减轻了社会就业压力,奠定了
业务发展的良好基础。

【诚信建设】 公司以“信用东营”建设活动为龙头,将诚信建设作为行业
立足之本加以强化。完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引导员工正确处理个人与客
户利益关系,正确对待同业竞争,自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推进保险业的长
足发展。对个别教育无效、顶风违纪的业务员严肃处理,并由行业协会全行
业通报。全面推广实行了理赔“一站式”服务,做到500元以下案件即送即领,
大额理赔送赔款上门服务。公司营销队伍的诚信建设水平有显著提升,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获“山东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营销险种】 康宁终身保险、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康宁定期保险、国寿鸿
泰两全保险、祥和定期保险、国寿鸿瑞两全保险、祥运定期保险、国寿康宁
重大疾病保险、祥瑞终身保险、国寿鸿祥两全保险、祥瑞还本终身保险、国
寿鸿宇两全保险、附加定期保险 (A型) 、国寿鸿鑫两全保险、附加定期保险
(B型)、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国寿如意两全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
保险、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国寿松鹤养老金保险、国寿
少儿两全保险、国寿松柏养老金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A)、子女
教育保险(A)、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子女教育保险(B)、
国寿鸿祥两全保险、国寿福瑞两全保险、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国寿福馨
两全保险、国寿鸿福相伴两全保险、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国寿鸿寿年金
保险、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养老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
险。

【短期险种】 国寿出境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旅游意外保险、国寿
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收入保障保险、国寿母婴安康保险、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
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学生平安保险、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国
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附加住院医疗补贴金保
险、附加意外伤害生活津贴保险、国寿机动车驾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
辉煌人生保险、国寿全家福保险(A)型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国寿全家
福保险(B)型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附加残疾保险国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A)型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
(B)型国寿团体人身保险、国寿安乘意外伤害保险、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保险。

【2004年度新开办险种】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国寿安达意外伤害保险、国寿
康裕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安泰团体定期寿险、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国寿公安
干警团体定期寿险、国寿裕鑫两全保险、国寿安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国寿
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国寿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鸿泰两全保险
(2003版)、国寿公交车车上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大理赔案件】 1.邵长周康宁终身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付案:投保
人邵长周,2002年3月11日为自己投保国寿康宁终身保险1份,基本保额2万元;
后又分别于2003年8月31日、2003年10月29日在东营区西营农村信用社办理贷
款时为自己投保两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共计60万元。2004年4月21
日被保险人邵长周驾驶车辆时发生车祸,经河口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核实属保险责任范围,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66万元。
2.朱玉峰康宁终身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付案:朱玉峰于2002年4月
19日为本人投保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基本保额20000元;于2003年6月5日在垦
利县城信社贷款时投保国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90000元,免体检件,
按标准体投保。被保险人于2004年4月9日驾驶鲁E-32517号半挂车在济青高速
公路下行线171KM+500M直行时,与烟台福山区余镇葛庄村肖顺尺驾驶的半挂
车相撞,致使朱玉峰当场死亡。经本公司调查核实,属于保险责任,合计给
付意外死亡保险金150000元,合同终止。
3.韩洪忠康宁终身保险和祥和定期保险给付案:张新会分别于2000年4月
5日和2001年6月23日为丈夫韩洪忠投保国寿康宁终身保险和祥和定期保险,
基本保额分别为10000元和110000元。免体检件,按标准体投保。2004年2月1
日被保险人韩洪忠驾驶鲁E/33490号小货车去垦利县永安镇,下午15时许,在
回来的路上与一货车相撞, 致韩洪忠当场死亡。 国寿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140000元,合同终止。
4.郭建光祥和定期保险给付案:曹爱华于2001年6月25日为其丈夫郭建光
投保祥和定期保险,基本保险金额100000元,免体检件。2004年3月19日,被
保险人郭建光从东营市公路管理局工程处附近横穿公路时,被沿231道由南向
北行驶的大型客车撞死。国寿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100000元,合同终止。
5.支立堂祥和定期给付案:被保险人支立堂于1999年12月31日为自己投保
国寿祥和定期保险,保险金额100000元,趸缴保费559元,免体检件。2004年4
月16日, 支立堂因肝癌在胜利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国寿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100000元,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