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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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2002年6月,根据鲁编发〔2001〕116号、东政办发〔2001〕126号、
东人发〔2002〕5号等文件精神,完成了市局机关内设机构、人员选配、中层
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市局机关共设8个科室,新选配工作人员9名,通过竞争
上岗选拔9名科级干部。组建广饶县药监局、市局驻河口工作站,利津、垦
利两县药检所上划市局管理,全市药品监管网络已初步形成。

【药品监督】开展药品专项检查活动。将特殊药品、农村用药质量、中药材
和中药饮片、医疗机构药剂管理、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经营使用情况、
药品非法经营等多项检查结合在一起,在全市辖区内进行了重点检查和抽查。
两次集中整顿中,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局集中抽查单位209家,对违反
《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药品监督立案15起,罚款3.3万
元。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查处垦利永安邮寄假药
案、华康诊所非法经营药品案、百利脚炉专卖店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等重大
案件,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一名犯罪分子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理。
规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对一次性
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不健全、销毁不彻底的单位,进行教育指导和
规范,配备毁形机25台,完善用后销毁制度。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15家,
没收一次性输液器1340套,注射器5600支,过期一次性使用注射针247支。7月
25日,全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现场会在广饶县召开,推广东营的
经验和做法。
规范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审批。严格按照开办标准和条
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严格资格审查、集体研究、人员上
岗培训、现场审查验收。2002年,共下达资格批复108个,核发《药品经营许
可证》62个,培训从业人员530人,批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
积极推动GSP、GMP认证工作的实施。按照国家、省局要求,在深入调
研的基础上,制定全市GSP、GMP认证监督实施意见,成立全市GSP、GMP认
证监督实施领导小组,集中培训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266人。2002年,凤凰
药厂、胜利药业已整体通过GMP认证,仙河药厂的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
也于7月份通过认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已全面展开。
2002年, 共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 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4050个次, 受理群众举报61起,取缔无证经营167户,查处各类药品违法行为
310起,其中立案83起,涉案标值29.88万元,罚没款7.97万元,销毁假劣药品、
医疗器械500余个品种,标值37万元。

【药品抽验】按照省局下达的抽验计划,突出抽验的针对性和代表性。2002
年,共抽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9家共460批,其中不合格11批,涉及
化学药品及生化药品247批,其中不合格1批;中成药156批,其中不合格8批。
完成送检单位33家55批, 代省药检所抽验县级以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3家
33批,县级药检所快速鉴别药品2013种(次)。

【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实施】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
条例》 颁布实施为契机,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培训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
1046人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月”和“12·1”宣传日活动,出动人员242人
次,宣传车30余台,提供咨询服务356人次。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行政处
罚听证、行政复议三个委员会,修订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程序13项,明确市
县责任分工和现任追究。2002年,无一起案件引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结
案率100%。

【文明诚信创建活动】与市文明办联合,在全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中开展
以“质量诚信、价格诚信、服务诚信”为内容的“文明诚信药店”“文明诚
信药房”创建活动。在全市84家申报单位中,通过与市文明办联合检查评比,
8家药店被评为“文明诚信药店”,16家药房被评为“文明诚信药房”。12月
12日,召开了全市首批“文明诚信药店(药房)”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