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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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2年,东营仲裁委员会受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59起,涉案标的额
6095.47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69%和235.71%。其中,已结案58起(含2001
年移转案件10起),涉案标的额4049.89万元(含2001年移转案件标的额696.37
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5%和244.45%。
在把好案件受理关、组庭关、审理裁决关、廉政关和回访关的基础上,
做好仲裁案件程序和仲裁文书的制作。制定规范办案程序和仲裁费用减缓交
2个暂行办法,严格程序管理,增加监督环节,实行案件承办责任制和跟踪
督办制,重点抓了和解调解率、自动履行率和快速结案率,以公正和效率为
目标,保证仲裁案件质量。案件办理中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意愿,对争议纠
纷案件实行庭前先行调解制度。年内,案件和解调解率38.98%,当事人对裁
决的自动履行率85%以上,对调解书的自动履行率95%以上,快速结案率70%
以上。
利用多种方式宣传仲裁法律知识。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颁
布实施七周年,9月14~15日,在东西城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材料进行仲
裁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9月19日,在东营日报刊登副市长、东营仲裁委员会
主任张秀香的署名文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加快仲裁事业发展》。并
在市内主要媒体刊物上发表仲裁方面的文章和报道16篇。

【东营仲裁委员会召开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2002年1月8日,东营仲
裁委员会二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市人大副主任刘庆华、副市长张
秀香、市政协副主席耿曰礼等出席。副市长、东营仲裁委员会主任张秀香作
重要讲话。会议审议并通过东营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赵
连敬所作《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加快推进仲裁事业的发展》的工作报告;
审议并通过东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副秘书长刘志奋所作《关于调整
充实部分仲裁员建议的说明》和《关于建议修改〈仲裁暂行规则〉的说明》;
增聘孙洛清等12人为第二届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讨论通过《东营仲裁委
员会错案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东营仲裁委员会召开二届三次暨三届一次会议】 2002年11月5日,东营仲
裁委员会二届三次暨三届一次会议召开。张秀香副市长作重要讲话。会上宣
读国务院法制办和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关于东营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的
复核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届东营仲裁委员会组成
人员名单的通知》。会议审议通过王少明所作《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加快
推进仲裁事业发展》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关于拟聘第三届东营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有关情况的说明》、《关于建议制订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
理办法(试行)〉、〈仲裁联络员管理办法(试行)〉和〈仲裁联络员守则(试行)〉
情况的说明》,决定聘任132名专家学者为第三届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