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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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2年,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建设现代化审判机关的目标,深
入开展“职业素质年”、“基层建设年”活动。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含
执行案件)16837 件(其中中院1128件),审(执)结16956件(中院1172件,
结案含旧存),案件审(执)率超过100%,结案标的额达169117.24万元(中
院132400.25万元)。
强化业务学习,提高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以建设“学习型法院”,
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为目标抓队伍建设,与山东大学、北京大学举办“优秀
中青年法官提高班”和法律专业研究生课程班,中级法院有硕士7人,研究
生45人,在读博士1人,在读研究生31人,中级法院研究生和本科学历的干警
分别达42%和85%。每月举办1次“名人讲座”,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授课。
加大法学理论研究力度,发挥机关理论刊物《黄河口司法》作用,及时转化
干警的理论调研成果;每月举办1次法官论坛,探讨法院工作的热点和难点
问题,促进法院文化建设。
2002年,先后被省级领导机关授予“全省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全省
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先进单位、“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7
项荣誉称号;被市级领导机关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全市两个文明建设
先进单位”、“全市行风评比优秀单位”、“全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先进集
体”等14项荣誉称号。并在全国、省、市会议上作9次经验介绍、典型发言。

【刑事审判】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与公安、
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深入开展“严打”斗争。两级法院在城区、发案地召开
宣判大会17场次,处理74案136名罪犯,对5名罪大恶极的罪犯处以死刑,有
力震慑了犯罪, 保持了“严打” 声威。全市法院受理刑事案件866件1239人
(其中中院74件120人),审结889件1977人(中院80件124人,结案含旧存)。
判决生效901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11人。严惩贪污、
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共受理此类案件54件59人,审结57件62人。审
结原省供销社主任矫智仁特大受贿案和邓维龙挪用公款、挪用资金6700万元
的特大案件。通过判决没收财产、追缴赃款赃物,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
失6210万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从严打击票据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
品、非法出售发票等犯罪活动,受理12件17人,审结9件14人。

【民商事审判】 2002年,制订为优化经济环境、招商引资、油田、部队、企
业改制、民营经济和农村工作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加大服务中心工作力度。
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9332件(其中中院724件),审结9452件(中院743件,
结案含旧存)。针对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制,配合政府妥善处理破产案件,
依法审结破产案件20件,涉案标的10.4亿元,妥善安置下岗职工。制订下发
《关于严格规范破产案件受理、审理的通知》,规范破产案件的处理。针对
社会热点问题,依法化解一大批医疗事故、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案件,共受理此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
案件3849件,审结3642件。

【行政审判】 2002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14件(中院44件),审结199
件(中院46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981件,标的额983.13万元。案件类
别涉及治安、城建、交通、劳动等20个领域。在案件处理中坚持原则,对行
政执法机关处罚得当的,坚决予以维持;处罚不当的,依法予以撤销。根据
市建委、市水利局的申请,依法对违章建房强制拆除。在市建委、市国土资
源局设立“行政执法联络办公室”;举办“税费改革”培训班和“处理交通
事故”座谈会;召开行政机关执法联络员会议,促进依法行政。

【立案工作】 2002年,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案件10412件。出台《关于进一
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强化审限监督,对所有案件实行排期开庭,
微机化管理,每月通报、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审结案件没有1件超审限的。
制定《关于告知当事人诉讼、执行风险的规定》,推行诉讼、执行风险告知
制度。为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销毁证据,做好庭前保卫工作,依法查封、
扣押、保全标的4000余万元。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审判法庭安装电子显示
屏、触摸屏,配备复印机、药箱、饮水机、花镜,编印18种《诉讼指南》,
增设残疾人通道,定期向社会公布裁判文书,并提供查阅。

【执行工作】 2002年,执行工作初步形成上下统一管理、指挥,内部“三
权分立”的工作机制。制订《关于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命
令权、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有机分离。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滨海公安局
联合制定追究“拒执”犯罪实施意见。通过发放债权凭证、召开执行案款集
中过付大会,对3000余万元执行款集中过付,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开展执
行队伍教育整顿,防止发生执行不文明问题。推行集中执行、提级执行、开
庭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方法,提高案件执结率。全市法院受理执行
案件6425 件(中院158件),执结6416 件(中院175件),执行标的额31738万
元(中院14930.74万元)。

【信访和再审工作】 2002年,处理来信131件次,接待来访8778人次。参加
“五长联合接访”12 次,涉及人员268人次。与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法制委、
市信访局采取“三堂会审”办法,对解决上访老户的问题统一意见。做好司
法救助工作,注重对残疾人、年老体弱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共对经
济上确实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 110377元。
改进再审工作,制订《关于改进和规范再审工作的意见》,规范刑事、
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再审处理程序,再审证据规则,改判标准等。实行
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对认为有问题的,经审委会研究后再审。全市法院受理
再审案件66件(中院26件),审结63件(中院34件,结案含旧存)。坚持案
件评查制度,抽调基层法院审判人员对审结案件进行评查,对存在的问题进
行通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
的工作大局,以“严打”整治斗争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重点,成立综治领导
小组,制定综治工作要点,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提供司法服务,
到胜利石油管理局直属实体和二级单位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招商引资软环境
建设活动和建设“信用东营”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参谋。开展作风
建设年活动,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召开律师、当事人、
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发出征求意见函,层层
签订《无违法违纪责任书》。严格执行《东营市法院系统法官业余时间行为
准则》,把监督延伸到生活圈8小时之外。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学
校、企业、农村开展“送法上门”,散发法律法规宣传材料5000余份,以案
讲法1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万余人次;并与新闻媒体联办《法治社会》、
《来自法院的报道》等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