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5&A=7&rec=167&run=13

【概况】2002年,民政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召开全
市三次民政会议和全省各市民政局长暨社区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议。民政事
业费预算安排5485.7万元,比上年增加1466.7万元,增长36.5%。基础设施建
设进展顺利,收容遣送站综合楼竣工并交付使用,综合服务办公楼主体完工,
综合培训楼进行改造、装修。
市荣军医院在精心医疗复退军人精神病员的同时,结合业务工作特点,
开展走访慰问、义诊优抚对象等活动,扩大了知名度。东营收容遣送站按照
“收遣并举、重在治本”的原则和“以教为主、管教结合、区别对待”的方
针,认真开展工作,全年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731人次,其中本市17人次、
省内其他市363人次、省外365人次,工作量比往年增加2倍多,净化了社会环
境、 维护了社会稳定。 市社会福利事业示范中心完成产值295.8万元、 创利
23.2万元。市新老兵转运站(军供站)强化管理与服务,取得较好成绩。招
商引资全年实际完成3988万元,超额完成139%,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
彰。为庆祝建市二十周年,开始编纂《东营市民政志》,搜集、整理资料40
万字,并形成初稿。

【社会行政管理】利用勘界成果,重新编制、印刷了第三版《东营市行政区
划图》 2万幅。 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全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4207对
(含涉外结婚登记9对)、离婚登记719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
除夫妻关系证明书》350人次,合格率达100%,女性初婚晚婚率达99.5%,超
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98%的任务指标。新批婚姻介绍机构7处。殡葬改
革工作成绩突出。 积极推行火化、 制止土葬, 全市化尸9322具,火化率达
99.5%,连续七年超额完成省民政厅下达的98%的火化任务。全市4处殡仪馆营
业收入592.75万元,实现盈余90.24万元,固定资产达到985.4万元。新批经营
性公墓2处。以68号市长令颁布了《东营市殡葬管理办法》。会同公安、工商、
物价部门下发《关于整顿殡葬服务市场的通知》,规范了运尸车辆,全市57
台运尸车全部实行挂牌上路、佩证上岗。规范了丧葬用品的制作与销售,对
丧葬用品的制作与销售发放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明确了殡仪服务单位,
界定了殡葬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任务。收养登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认真
执行《收养法》 , 严格审查各种证明、证件,全年依法办理收养登记162件
(含涉外收养登记1件),合格率达100%,有效地维护了收养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东营市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继续搞好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新
登记社会团体14家 ,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33家。全市共有社会团体276家,
民办非企业单位1601家,其中市管社会团体173家、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73家。
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在全省综合评比中列第五名。继续以年检
为依托,加强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应检社会团体161家,优秀等级18家,
合格等级134家,不合格等级4家,注销4家;应检民办非企业单位34家,优秀
等级8家,合格等级16家,不合格等级6家,注销4家。对20家先进社会团体和
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表彰。对全市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进行复查登记,
其中省级社团分支机构驻我市4家,市级社团分支机构35家。积极培育发展行
业性社团,市民管办联合市经贸委对我市发展行业性社团的基本情况进行了
专题调研,走访了纺织、化工、商业、建材、粮油、白酒等6大类12家企业,
并写出了8千字的调研报告,为扶持发展我市行业性社团提供了理论依据。
加大查非打非力度,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冬季查非打非活动,
查处非法婚介所3家,非法职业培训学校1家,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社团1家,
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

【基层政权建设】2002年,圆满完成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市1759
个村进行换届选举,占应换届总数的98%,共选出村委会干部5603人,组成村
民小组5088个,选举村民代表21718人。在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召开全市社
区基层建设现场会,推动全市社区建设的发展。在胜安社区举办“四进社区”
暨社区党员志愿者活动启动仪式,拉开社区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序幕。东营区
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

【双拥工作】 积极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委、市政府、东营军分区联合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的意
见》,并召开动员大会,号召全市广大军民共同努力,积极创建全国双拥模
范城。开展丰富多彩的双拥宣传活动,组织在全国《双拥》杂志和《东营通
讯》上刊发专题文章,并在中央和东营电视台制作双拥专题片,介绍和宣传
东营双拥工作; 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开展了“双拥宣传月” 活动,召开
“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5周年庆祝大会”。全年共播发双拥新闻稿件160
多篇,张贴宣传标语3000多幅,举办各种形式的联欢联谊活动30多场。市和
各区县在主要街道路口和辖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多块大型宣传牌,进一步增强
全市军民的国防观念。市政府制定现役军人免费游览市旅游景点和免费乘坐
公交车的规定,在全社会形成热爱子弟兵、支持军队建设、自觉拥军优属的
浓厚风气。在“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上,东营市再次被命
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实现“两连冠”;东营区、广饶县、垦利县被命名为
全省双拥模范县、区;河口区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被表彰为双拥工作先进集
体;有4人被表彰为全省双拥工作先进个人。
新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
动。市五大班子领导分组对东营驻军、驻警单位和优抚对象代表进行走访慰
问。 “两节” 期间,全市各级共组织慰问团(组)320个,参加走访人员达
3000多人,共走访驻军单位27个,优抚对象2971户,发放慰问金61万元,赠送
各类慰问品折款80多万元, 下拨房屋维修费、生活困难补贴37万元,总计为
178万元。
市政府市把安置驻军部队随军家属作为双拥工作重点,列入议事日程。
市政府转发市民政局《关于驻东营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意见》,对东营
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实行政府指令性安置,不按规定接收随军家属就业的除取
消先进单位称号外,缴纳有偿转移费;对随军家属自谋职业的给予一次性经
济补助2万元,并在经商办证、税收、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特殊照顾。协调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就业岗位167个,提供劳资代理19人,并坚持每月向
部队提供一次就业信息,累计发送岗位信息11次。待安置期间,参照城镇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2名随军家属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金180元,累计
拨款8.2万元。市随军的42名干部家属中,有30名申请自谋职业,每人领取一
次性补助金2万元,共计60万元;另外12名随军家属除1名因特殊原因外,其
他11名家属已到岗上班。

【优抚安置】市委办、市府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
(1)各区县把优抚对象作为保障重点,在农业税征税中优先安排,大幅度
提高农村义务兵家属和 “三老” 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 全年落实优待金达
1214万元。其中,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户均达2919元,在乡“三属”优待
金达800元,在乡革命伤残军人优待金达799元,在乡老复员军人达700元。(2)
依据省有关规定,提高伤残军人、“三属”抚恤标准和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
市财政负担本次提高老复员军人标准所需市县配套经费97.2万元。(3)为解
决优抚对象的特殊困难, 从2002年财政年度起, 各区县在财政局专门设立
“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经费专户”,将优抚对象自然减员经费全额拨付同级民
政部门,实行专户储存,集中管理,定向使用。目前,全市五个区县已全部
实现自然减员经费由县级民政集中管理。(4)在河口区进行优抚医疗保障
试点工作。指导河口区出台《三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基本解决了优抚
对象的医疗难问题。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持政府指令性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
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新路子,全市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兵1271人,其中
农村义务兵526人、城镇义务兵589人、转业士官156人,需要安排工作的745人,
其中事业单位安置74人, 占安置总数的10%;企业单位安置629人,自谋职业
12人(11名城镇义务兵、1名转业士官),发放补助金38万元,有30人申请保
留安置资格。按照两区每人每月180元、三县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为待安
置期间的退役士兵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62.2万元。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提高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补助标准,义务兵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转业士官
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同时,为12名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补助金38万元。
各区县采取档案考核、文化考试和技术考试相结合的安置改革新办法,收到
较好效果。对市农发行、工商行、移动公司、建行等4个单位实行部分或全
部安置任务有偿转移, 收取转移金104万元;对原分配到市工商行的6人带资
30万元转移到胜利石油管理局安置。会同监察、劳动、人事部门制订《东营
市退役士兵安置政务公开内容》、出台《东营市退役士兵考核考试安置办法》。
编辑、印发2000份《东营市退役士兵岗前培训和文化考试辅导材料》,市、
区县举办退役士兵岗前培训班。 在征兵过程中, 严格审查有关手续,发放
《优待安置证》1162个。

【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生产保持稳步发展。全市101处福利企业,拥有职
工3957人, 其中安置残疾职工1889人, 占生产人员的56.3%, 全年销售收入
7.96亿元,超额完成年计划6.8亿的17%,实现利税1.19亿元,盈利6602万元,
超额完成年计划5500万元的20%;其中市直福利企业32处,全年销售收入1.62
亿元、实现盈利1409万元。指导5处福利企业进行改制,协调工商、税务部门,
为企业顺利改制创造有利条件。
组织对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工作,通过年检认证,注销14处有名无实、
社会反映差的福利企业,收回其福利企业证书,依法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
益,维护了福利企业的社会形象,提高了民政部门的执法力度。年内,国税、
地税为福利企业退税4758万元,退税率为全省第一位。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创
历史最好成绩,全市186个投注站,销售福利彩票突破1亿元大关,达10338万
元,筹集福利基金1249万元,资助29个公益性福利项目1100万元,荣获全省人
均销售一等奖、全省单机销售一等奖、全省组织工作一等奖、全省销售总量
二等奖。 争取省级福利资金280万元,资助老年公寓5处、资助“星光计划”
13处、资助社会福利机构2处,促进了市福利设施的建设。

【地名工作】地名命名更名、标准标志牌设置和地名规划等工作健康发展。
全市命名更名地名47条,其中命名广场1条、路街32条、更名路街14条;城区
新设地名标志1360块, 其中单位门牌228块、楼号牌91块、单元牌87块、户牌
954块;垦利县结合城市建设规划,新规划了城区“四横二纵”6条道路(即
永兴路、胜兴路、广兴路、同兴路和渤海路、绿洲路);河口区结合城市建
设规划,新规划了城区“七横二纵”9条道路(即河雁路、河聚路、河兴路、
河祥路、明河路、金河路、阳河路和海河路、西湖路);完成“山东省地名
信息数据库” 东营市部分5个区县、 42个乡镇街道办、1772个行政村、79个
(地方)社区居委会的地名相关10项属性(标准名称,曾用名,别名,名称
来历、沿革、含义,行政隶属关系,面积,人口,地理位置,经纬度,邮编)
的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河口区、垦利县、利津县理顺城区地
名标志设置工作的关系,由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圆满完成《山东省名镇名村》
第二册东营市入编25个乡(镇)、村(居)委会的编纂、上报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2002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
基本生活权益为突破口,不断完善配套措施,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全方位、
多层次的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实现救助对象的全员化、管理手段规范化、
扶持措施配套化、救助方式多样化,初步形成以“低保”为主体、以政策扶
持、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市有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对象3018户、6321人,累计72168人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险,
全年发放保障金571.59万元。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3525户、6365人,发放保障
金124.3万元、保障粮112.03万公斤。
2002年,全市农作物遭受冷冻灾、雹灾、旱灾,受灾面积135984公顷,成
灾面积84915公顷,绝产面积12355公顷。全市下拨救灾款740万元,全部用于
灾民灾后生产生活,为帮助灾区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顺利进行春季生产
奠定基础。
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扶贫济困送温暖”为主题的捐助活动,建立
15个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健全捐助接收服务网络,全市共接受社会各界捐
助资金15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