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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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

[概况]2000年,全市房改系统积极推动住房商品化、市场化进程,各项工作走在全
省的前列,连续四年被省房改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年内,全面完成市直已购公有
住房的产权过渡工作, 为公房上市奠定基础。积极稳妥出售公有住房。年内对120个
单位的职工调整、调换和新购住房进行现场勘测、核算,办理退房、售房手续。县区
售房产权过渡完成试点工作并全面展开。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进一步提高。年内,全
市累计归集公积金总额2.8亿元,归集率达83%。加强房改监督检查工作。年内在办理
公房过渡和出售手续中, 市直查出2套房的职工家庭89户,均按政策作了处理,为国
家节省资金近千万元,维护了房改政策的严肃性,促进房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全力
支持企业和农场改制。拟定《东营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房屋产权过渡]2000年,按照市政府[1999]32号文件规定,职工按标准价购买的
部分产权的公有住房(一期房改个人产权比例70%;二期、三期房改产权比例80%)必须
在规定期限内将产权单位拥有的30%或20%产权部分按购房当时的房改成本价计算,补
交差价款,并扣回当时享受的工龄优惠款,过渡到全部产权。至年底,市直单位全部
完成产权过渡的核算审批工作,共核算220个单位,1.5万户,查档4300户,出具无房
证明3760份,政策咨询9870余人次,实现平稳过渡的目标。广饶县的产权过渡核算工
作也已全部完成,其他县区已完成试点工作并全面展开。

[出售公有住房]2000年,在已购公有住房产权过渡的同时,按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
加快住房分配货币化的进程。年内全市出售公有住房8000套,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
可售公房出售率达95%。 其中市直出售4000套,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可售公房出售
率达100%,办理退房手续1560户,查档2700多个;县区售房4000套,建筑面积30万平
方米, 可售公房出售率达到90%。 至年底,全市累计出售公有住房4万套,建筑面积
320万平方米。

[住房公积金及补贴] 2000年,加大公积金的归集力度,调整缴交基数,从1月份起
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调整为1999年12月份职工工资总额,缴交率仍执行单位
9%,个人7%。按照“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加强住
房公积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为增加职工工资中的住房资金含量,增强购房能力,
启动房地产二、三级市场,要求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按月发放职工住房补贴,企业根据
实际情况自主决策。年内,市直、东营区、河口区、广饶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有条
件的企业均已按月发放职工住房补贴,发放比例市直、东营区和河口区35%(已离退休
职工10%) 、广饶县20%,发放基数为职工月基本工资。利津县、垦利县由于财力不足
尚未发放,正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实行。
(生墨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