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5&A=4&rec=33&run=13

检察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根据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要
求,不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
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9件101人,比上年增长1.3%和5.2%
,其中贪污、贿赂案65件86人,挪用公款案10件10人,滥用职权案1件1人,非法拘禁案
2件3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22.21万元。全市检察机关把
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作为主攻方向,集中优势兵力,协同作战。
立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7件,比上年上升125%。市检察
院带头查办大案要案,集中力量立查了受贿40万元、挪用公款80余万元等6起大案要
案,各区县检察院也立查了一批在当地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坚持“一不失职,二不越权”,加大督导办案和组织协调力度,突出查办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线索21件,立案查处4件5人,其
中滥用职权案1件1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非法拘禁案2件3人,查处大案有影响的案
件占75%。把查办司法腐败作为工作的重点,市院立案查处了东营区人民法院六户法
庭原庭长李会军枉法裁判、滥用职权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在社会上引起较大震动。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
动和危害社会治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
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及时批捕起诉,有力地惩治了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
积极参与“严打”斗争,强化执法监督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共受理移送审查批
捕案件486件798人,同比分别上升15.6%和20.5%。经审查批准逮捕380件596人,同
比分别上升10%和13.5%,不批准逮捕件201人,占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数的25%。
市院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15件17人,批捕11件1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96
件810人,同比分别上升18.1%和26.6%,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415件656人,同比分别上
升19.3%和29%。其中,市检察院对47件杀人、抢劫等重、特大刑事案件106人依法提起
公诉,4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没有出现错诉、漏诉案件。同时,批捕、起诉
部门积极参加全市“严打整治”、“创建全国安全文明油区”、“打非扫黄”、“打
击走私”等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活动,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了社
会治安稳定。

[诉讼监督]刑事立案监督,全年发现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7件,同比上升21%;刑
事侦查监督,决定追捕5人,追诉4人,不批准逮捕201人,占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数
的25%,不起诉9人;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件。市检察院对市法
院判决无罪的2起案件依法提出抗诉,省法院正在审理中。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320件,立案审查279件
,抗诉和提请(建议提请)抗诉138件,同比增长一倍以上。其中市检察院向市法院提出
抗诉70件,根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向省法院提出抗诉11件,法院改判32件,撤
销原判发回重审40件,维持原判1件,其它案件正在审理中。对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
,主动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消除不安定因素。
监所检察工作,重点加强驻所检察监督。办理罪犯申诉案件10件,对全市6处看
守所进行安全防范检查1543次。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的监督和监外执行罪犯执
法活动的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5人,提出检察建议75条,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62次。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犯服法教育工作,确保监所安全。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42件(次),同比上升33.1%,属检
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线索463件,及时移送职能部门查处。受理告急访24件、集体访
44件,均做了妥善处理。
加强执法监督,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件。积极参加全市政法机关涉法案件“联合
接访日”活动,市院共接待来访5件14人,全部办结上报。
检察技术工作,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为检察业务的开展提供科学依据。共办理各
类案件的技术取证、检验鉴定及文证审查575件。其中,视听技术63件,为办案提供
证据345件,提供侦查方向67件。

[预防犯罪工作]1999年,市检察院在获得全省综合治理“安全文明单位”的基础上
,努力拓宽预防职务犯罪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
一项重要工作,从个案预防到同步预防,从重点预防到系统预防,初步探索出一条预
防职务犯罪的新途径。在办案中,坚持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的方针,做到“四个
一”,即查办一起案子,开一次座谈会,上一堂法制课,提一份检察建议,使预防工
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先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上法制课42场次,提出有份
量的检察建议48件。把预防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工作的重点,先后与市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联合举行“预防经济犯罪法制教育月”活动,利用开展法制讲
座、图片展览、制定整改措施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收到良好效果。东营市预防金
融犯罪的做法被省检察院、省工商银行作为典型在全省推广。积极开展刑事犯罪预防
,突出预防青少年犯罪,在全市推行“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
年合法权益。

[加强自身建设]1999年,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三讲”教育,参加“三
讲”教育的人员思想、政治、纪律、作风有明显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
强。在“三讲”教育民主测评中,班子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牢固树立依法文
明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军队、武警部队
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以及上级检察
机关要求不准摊派不准接受企业事业单位的赞助等指示精神,消除了可能影响公正执
法的因素。开展了争创“五好”检察院活动,使基层检察院的队伍素质、执法水平明
显提高。
市院作为全省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的试点单位之一,积极稳妥地试行“主诉
检察官”制度,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有明显提高。为提高出庭支持公诉的科技含量,
投资十几万元购买了多媒体设备,增强了举证效果,加大了指控力度。
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突出抓了参加全国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工作
。采取集中培训、请专家授课、摸拟考试等形式,使全市参考人员取得良好成绩,合
格率超过全省平均合格率15个百分点,连续3年名列全省前茅,连续2年获得全省个人
总分第一名,受到省院表彰。严格执行《检察官法》,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依法
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予以免职。与烟台大学法学院签定共建实习培训基地协议。聘请烟
台大学5名法学教授组成专家咨询小组,帮助分析疑难案情,定期到市院讲授法学前
沿理论,培训干部。市检察院作为烟台大学教育基地,定期安排学生实习,以此推动
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年全市检察系统共在各类媒体发表文章、宣传稿件375篇,其中国家级75篇,
省级133篇,市级165篇。组织了以检务公开为主要内容上街宣传活动3次,到机关企
事业单位上法制课40多场次。制作预防犯罪展版25块,在市直和3县2区进行了巡展。
共收集、撰写、编发信息143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检察工作。市检察院档案管
理通过省一级档案室检查验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通过了全省检察机关传真机房升级
达标验收。4月,市保密局在市检察院召开全市保密工作经验交流会,市检察院作了
典型发言,被评为全市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全年共撰写调研材料96份,市级刊物采用
9篇,省级刊物采用12篇,国家级采用6篇。市院编《调查与研究》12期,刊出文章3
9篇。
通过坚持不懈地抓队伍建设,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民事检察、控告
申诉检察、检察宣传调研、综合治理工作跨入全省检察系统先进行列;市检察院包村
组在东营区下派工作单位综合考评中,被评为第一名;在全市行业作风评比中,市检
察院和4个县区院分别名列市、区县政法系统第一名;市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员会表
彰为“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
(张开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