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私营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申报程序 资料库:东营年鉴库 章节:东营年鉴2000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section/4/article/1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section/4/article/1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私营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申报程序


    一、申报和审批程序
    私营生产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登记注册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省外经贸
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批。
    二、申请资格
    1、已在私营生产企业所在地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
0万元人民币以上。
    2、连续两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机电产品
分别为3000万人民币和50万美元)以上。3、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
    三、申报材料
    1、私营生产企业申请自营出口经营权的报告。2、企业章程。3、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正本复印件)。4、工商部门出具连续二年的企业年检合格证明和资产情况证明
。5、申请的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6、代理出口的外贸企业出具的出口供货证明。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