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市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程序及条件 资料库:东营年鉴库 章节:东营年鉴2000卷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section/4/article/17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5/section/4/article/17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东营市市区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程序及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凡具有市区暂住户口和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学龄前适龄子
女,无特殊疾病。
    二、内容
    保证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适龄子女按时入园,接受学前教育。
    三、程序
    1、凡来我市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人员,其子女入园需持暂住户口证明、父母身
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计划免疫卡和体检证明,提前一周向附近幼儿园提出申请
,同意后即可入园。
    2、附近幼儿园接收如有困难,由幼儿园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安
排到指定幼儿园入园。
    3、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后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四、服务单位:市教委托幼办东营区教委
    五、联络承办人员:石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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