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东营分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有关业务办理条件和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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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东营市分行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
有关业务办理条件和办理程序

一、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采取的有关措施及服务内容:
1、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在我行开立帐户,办理结算。目前,已开办的结算种
类有支票、汇票、本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
2、利用我行网络优势,为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
结算服务;
3、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人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
款和汽车消费贷款;
4、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产品适销对路,有发展前景,信誉高的私营加工企业可提
供适量的流动资金贷款,也可为其办理票据贴现及承兑业务;
5、积极为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办理电子汇款业务,该业务具有收费低、
安全、快速等优点,一般24小时内到帐;
6、积极为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办理信用卡和储蓄卡,以方便外出采购和消费

7、积极为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提供财务、工程造价、投资咨询、代理保险、
代收代付等中介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理财水平。
8、积极为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提供外汇业务服务。主要业务包括汇出汇
款、汇入汇款、进出口跟单托收、进出口开证、结售汇、外币储蓄、外币兑换及欧元
业务。
二、个体私营企业办理有关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1、 在东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辖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3、
在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能依法经营、照章纳税;4、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
符合国家的法律、 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产品政策和银行的信贷政策;5、个体私
营业主需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有关业务的办理程序:
1、办理开户程序:欲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的个体私营企业,持开户申
请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到所在地建设银行
的分支机构会计部门办理,银行经审查受理后,由银行填写开户许可证,报当地人民
银行审批后办理开户。
2、办理个人存单小额质押贷款的程序:借款人持建设银行开具的本人名下
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向开户存款的储蓄所柜申请办理,储蓄所柜审查受理后,
其具体程序按工作人员的提示或要求办理。贷款金额按存单面值的80%计算,每笔最
低1000元,最高可达10万元。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理程序:私营业主可持户口簿、营业执照、居民身
份证、购房合同或协议、房产证书、有关收入等有效证件向我行胜华路办事处(胜华
路36号房地产信贷部)及各县区行的房地产信贷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经该办
事处信贷部门审查受理后,其具体程序按工作人员提示或要求办理。
4、汽车消费贷款程序:欲申请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可
持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货款证、有关财务资料、与建行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
合同等有效证件资料(企、事业法人提供)或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委员会证明、
有关收入证明、与建行特约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合同等有效证件资料(自然人提供),向
建行营业部(济南路224号)提出申请,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该部信贷部门审查受理后
,按工作人员提示或要求办理。
5、流动资金贷款程序:符合我行信贷政策的个体私营企业,可持借款申请
书、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贷款证、企业最近三年
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表等资料,向企业所在地建行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受
理后由各分支机构对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财务状况、信用
状况、还款能力及意愿等进行初步调查,同意贷款的,由分支机构的信贷员、信贷主
管及贷款管理委员会分别签署意见后,连同调查报告及其他借款资料一起报市行信贷
经营部,市行信贷经营部受理后,对贷款项目作进一步的、全面深入的贷前调查,并
提出调查报告。同意贷款的,将调查报告连同其他借款资料一起报市行信贷委,由信
贷委办公室组织有关有权审批人,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审批程序作最终审批。票据贴
现和承兑比照流动资金贷款办理。
6、龙卡信用卡办理程序:申请办理信用卡的私营业主,可持本人户口簿或
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单位证明信,会同担保人,到我行
信用卡部提出申请,经我行信用卡部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龙卡申请表,办理
信用卡审办手续。
7、生肖储蓄卡办理程序:办理生肖储蓄卡时,请持建行活期储蓄存折和有
效身份证件到原开户所提出申请,填写“储蓄卡申请书”,一周后凭存折、申请书和
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储蓄卡和密码信封。
8、个人电子汇款业务办理程序:建设银行个人电子汇款业务实行通汇通取
,汇出款项24小时到帐(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5000元以内的汇款按汇款金额的1%收
取手续费,5000元以上的汇款,统一收取50元手续费,每笔汇款金额最高限额50000
元,单笔多汇不限。办理汇款时,汇款人和收款人都应在我行开有通存通兑活期储蓄
帐户,客户将填写好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电子汇款申请书”,连同活期储蓄存折或
储蓄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同递交银行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按标准收取手续费
,客户收妥“个人电子汇款凭证”回执联。

咨询电话:筹资储蓄部 8230611 8230635 信贷经营部
8230642 8230634信用卡部82306178230602国际业务部82306068230660房地产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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