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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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经济犯罪大要案]199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111
件,同比上升7.8%。其中,贪污贿赂等案件86件,占立案总数的78%,为国家和集体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20余万元。实现了三个突破:一是立查案件和查处县处级领导干
部犯罪案件创历史最高记录,立查县处级领导干部要案8件,其中正县级1件,副县级
7件,要案中大案比例为100%。二是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
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中的犯罪案件成倍增长。三是立案查处一批影响大
、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在查办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中,万元以上大案67件,
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2件,100万元以上的1件。同时,通过查处涉税罪案,开展
协税、护税工作,为国家避免经济损失1050万元,查处涉税金额90万元,均足额入库

1997年,对自侦工作提出“三高一好两加强”的要求。“三高”即查办贪污贿赂
案件比例、大案比例和要案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数;“一好”即办案质量好于上年;“
两加强”即加强经济犯罪预防和加强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加大法纪案件查处力度,全
年立查各类法纪案件高于上年立案数,立查徇私舞弊案件各县区院均实现“零”的突
破。全市共立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07件134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贪污贿赂案
件91件,占立案总数的85%,高于全省平均数;大案102件,大要案比例为95%,高于
全省平均数。查办县处级干部经济犯罪要案4件;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人员犯罪案
件13件1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65.67万元。市院反贪局共组
织召开3次反贪工作调度会。特别是下半年,全市检察长座谈会召开后,采取“日调
度、周汇报”制度,4个月指导立查贪污贿赂大案50件,确保全年办案目标的实现。
市院立查市水产与海洋渔业局局长高文彬涉嫌受贿案;利津县院立查县人民银行行长
张宗贵涉嫌受贿案;东营区院立查胜利石油管理局原生产办副主任周天华受贿案;河
口区院一举挖出胜利石油管理局孤岛社区管理中心副主任于忠训(副处级)等受贿大要
案,在辖区内引起较大反响。
1998年,全市检察机关确立“四个突破、一个提高”的目标,即查处大案要案有
新的突破,查处有影响的案件有新的突破,查处“三机关一部门”人员犯罪有新的突
破,查处渎职侵权重点案件有新的突破,案件质量有大的提高。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
、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72件,立查78件9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64件76人,挪用公款
案10件10人,非法拘禁案2件4人,刑讯逼供案1件1人,滥用职权案1件5人。经济犯罪案
件中,万元以上大案67件,占立案总数的90.5%,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3件4人。为
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12.98万元。全年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与上年持平,向法院提
起公诉数增加45%。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1996年,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配合,深入
持久地开展“严打”斗争。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517件1001人,依法批准逮捕45
4件844人,依法提起公诉547件1041人。批捕犯罪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1%,起诉数增
长55%。“严打”斗争以来,在批捕、起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从重从快方针和提前介
入制度,一方面对“严打”中的犯罪分子一律不予免诉;另一方面强化执法监督,坚
决追诉漏犯和余罪。5~7月“严打”期间,批准逮捕各类人犯309人,占全年批捕人
数的37%。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严打”的强大攻势。“严打”初期,全
市第一个自首的犯罪分子到检察机关投案,市检察院及时通过国家、省、市电视台、
报纸进行宣传,促使一大批犯罪分子纷纷到司法机关投案。加强监所检察工作,开展
敦促在押人犯坦白交代、检举揭发的活动,向全市在押人犯上法制课346场次,获得
在押人犯主动揭发他人犯罪线索24条,扩大和巩固了“严打”成果。
1997年,全市刑检工作坚持“从重从快”和“油区治安重中之重”的方针,突出
严把案件质量关和提高出庭公诉水平两个重点,强化立案、侦查和审判三项监督。对
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恶性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流窜犯罪和团伙犯罪,
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严厉、准确、及时地予以惩治,对
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率达100%。全市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382件602人,通过严格审查
追捕漏犯11人。在批捕案件中,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突出做好立案监督工作。起诉部
门先后编写印发《刑诉法百题问答》、《刑法学习200题》,被全省检察系统作为学
习资料。妥善处理1993年以来的疑难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
移送的案件500件781人,审结374件597人,依法提起公诉359件563人,出庭支持公诉
329次(其中市院受理60件122人,审结39件107人,出庭支持公诉50次),执行死刑临
场监督18人。针对控辩式庭审方式的实施,坚持对大要案的集体研究讨论制度,建立
“起诉干警周记月结工作实录”制度,得到省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1998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417件66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6件5
25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420件640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348件509人。批准逮捕和
提起公诉的案件数量比上年分别增长20.1%和13%。在严打斗争中,根据市委的统一部
署,积极参加全市“严打整治”、“创建全国安全文明油区”、“打非扫黄”、“打
击走私”等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活动。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和危害
社会治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等暴
力犯罪、流窜犯罪、毒品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有力地惩治了各类严重刑
事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执法监督]1996年,为对刑事法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市检察院积极到公安局、法
院等部门了解案件批捕及审判后的执行情况,实行备案监督制度,及时纠正刑事执法
中的问题,全年共追捕漏犯27人,追诉漏犯16人,不批准逮捕48人,通过审查批捕和
审查起诉,积极主动开展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法纪检察把查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等重大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全年共立查各类法纪案件59起73人,同比增长118%。共受
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6起,其中立查54起;提出检察建议5起;提请抗诉13起;市院
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起;查处民行审判工作人员贪污犯罪1起。提出检察建议已
被法院采纳并撤销原裁定的1起。民行抗诉案件和查处民行审判人员贪污贿赂罪实现
了民诉法和行诉法实施以来“零”的突破。有2起抗诉案件,已经原审法院开庭再审
。通过民行检察做息诉服判工作的78起。控告申诉检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86件次
,同比上升32.9%。其中,经济犯罪案件线索435件,法纪案件线索34件。不断改进工
作作风,对来访群众实行“承诺制”服务,使上年集体上访的50多人次都得到妥善解
决,无一人越级上访。市院和广饶县院控申部门获省级文明接待室称号。积极配合“
严打”斗争,强化对在押人犯的教育和对全市230名外执犯定期的检查监督。对全市
5个监所进行安全检查826次,发现和解决事故隐患41条,保证了监所安全,维护了人
犯的合法权益。
1997年,审查批捕工作中重点加强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拘留的嫌疑人实行登记
造册,对已拘留、法定期内未呈捕的情况进行审查,发现有关部门有案不立,有罪不
究,以罚代刑的案件,及时依法纠正。7月,对全市执行刑诉法情况进行调研时,发现
河口区公安机关对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无法定理由变更强制措施,并造成犯罪嫌疑人逃
跑的后果,检察机关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发生。全年要求公安机关
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有8件10人,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8件10人,其中5人已经法院审
理被判处罚刑。东营市立案监督工作处全省前列,受到省院的充分肯定。审查起诉工
作重点加强抗诉力度,先后对李维林故意伤害案、胡逊德贪污案提出抗诉,对朱善民
强奸案及时报告省院,建议省高院发回重审,其中李维林故意伤害案已开庭再审。全年
共追捕漏犯11人,追诉漏犯13人,不批准逮捕121人。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有
效地防止了打击不力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法纪检察工作按照高检院的指示精神,把查
办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纳入反腐败斗争的总格局,成立了法纪特别侦
查大队。采取“自办、协办、督办”等有效形式,全市法纪检察部门共受理徇私舞弊
、非法拘禁、玩忽职守等渎职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85件,立查
36件45人,其中,四类重点案件18件,占立案总数的50%,重特大案件4件,占重点
案件的22.2%;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4起,占立案总数的39%。先后立查广饶县
大营乡派出所副所长邢荣洲涉嫌刑讯逼供致人重伤案;原河口区孤北派出所所长孟宪
孔涉嫌徇私舞弊案;东营区西范乡司法所所长齐洪福涉嫌非法拘禁案等6起有影响有
震动的司法、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反响较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
抗诉为主要方式,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施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经济)行政
申诉案件147起,立案审查105起,同比上升94.4%,提请抗诉25起,直接提请省院抗
诉9起,向东营市中级法院提请抗诉6起。其中,有2起抗诉案件分别由市中级人民法院
和垦利县人民法院作出改判,有3起抗诉案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原判。
提出检察建议6起,受到省院通报表扬。立查审判人员挪用过付款涉嫌犯罪案件1起。
对裁判得当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民行检察部门共接待来访688人次
,向当事人作服判息诉工作107起。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重点加强对人犯羁押期限
的监督,积极配合“严打”斗争,加强重大节日的值班和安全检察,依法打击牢头狱
霸,保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对全市5处监所进行安全检察178次,发现和解决事故
隐患41条,确保了监所安全。先后对全市400多名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罪犯进行专
项检察。市院控申部门再次被省院命名为全省文明接待室。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
44件次,其中来信641件,来访103次。积极排查处理告急访23件,集体访18件,依法
初查举报线索80件。全年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4起,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起。
1998年,立案监督工作中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4件,经审查依法通知立
案9件10人,公安机关已立案9件10人;在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中既注重依法严厉打击
犯罪活动,又注重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年决定不批准逮捕144人,不起诉4
人,追诉漏犯10人,提出抗诉1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突出对确有错误的一二审判决
、裁定的抗诉和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的纠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
件248件,立案审查176件,提出抗诉42件,其中法院改判7件,维持原判1件,调解处
理2件,发回重审10件,其余案件法院正在审理;提请省检察院抗诉9件,省检察院审
结3件,决定抗诉3件,其中已改判2件。在出庭支持抗诉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向法院
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对裁判正确的案件,做了大量服判息诉工作。监所检察工作
重点加强驻所检察监督。办理罪犯申诉案件11件,对全市5处看守所进行大型安全防
范检查28次,联合检查111次,对看守所超期羁押情况、向被监管人及其家属乱收费
情况、职务犯罪保外就医罪犯进行专项检查,提出检察建议31条,发现和消除事故隐
患12件,确保监所安全。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96件(次),及时移送职能部门查处
。受理告急访4件、集体信访13件,都及时妥善处理。认真办理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
案件,市院纠正错案1起,办理刑事赔偿案件2起。积极参加全市政法机关涉法案件联
合接访日活动,市院共受理案件40件64人,已全部办结。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96年,全市检察机关发挥整体优势,打防并举,标本兼治,
各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预防犯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的
发生。制作预防重大责任事故的录像片以及举报知识、反贪案例和重大责任事故预防
的大型展板,到街头、市属企业、油田二级单位进行巡回展出50多场次,到经济发达
的乡镇作法制报告48场次,听众达万余人次。为扩大办案效果,市检察机关与“三机
关一部门”和油田等企业建立廉政共建联系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法制宣传
联系点,重新制定《文明共建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市检察院与市和油田
28家单位举行文明共建协议签字仪式,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扎实。
1997年,综合治理工作突出抓了行业预防和同步预防。先后到金融、保险、建筑
等行业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立足防范,结合办案跟踪治理提出检察建议,
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把预防工作落到实处。对市和油田较大规模建设项目
提前介入,在施工合同中增设廉政条款,从立项到开工建设,经常派员了解情况,监
督“廉政条款”的执行,减少国家或集体损失,减少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刑检部门
主动与市和油田的公安、保卫部门建立联系,突出抓好青少年、劳改、劳教释放人员
、假释、保外就医、缓刑人员的犯罪预防工作。召开市和油田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全
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建设座谈会,认真分析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成因
、规律,提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和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为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
设,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十大民营企业厂长(经理)座谈会,共同研究探讨检察机关为民
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的路子,并积极付诸行动,受到社会的好评。建立社会法制宣传
栏2处,制作举报知识、反贪案例和重大责任事故等十几块展板,上街宣传9次,出动
干警8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万余份,先后到市属企业、油田二级单位巡回展出
52场次;上法制课48场次。
1998年,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注意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犯罪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及
时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好参谋助手。采取上法制课、搞图片展览等
形式,以案释法,反腐倡廉。先后对市直和油田30多个单位近万名干部职工进行法制
宣传教育。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
塞漏洞。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文章178篇,电视广播稿168条,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法律
知识。市院被评为全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检察官队伍建设]1996年,市检察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五讲四严”(讲政
治、讲团结、讲学习、讲纪律、讲奉献和严格教育、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的方针,工作中要求做到“三个杜绝”(杜绝错案、杜绝违法违纪、杜绝重大责任事
故),加强了检察队伍的思想建设。
1997年,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年、“学《准则》、正党风”百日竞赛
等活动。年初,召开全市第一次检察工作会议,各县区院和市院各部门及每位干警层
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周六学习日制度。8、9、12月分别举办了3期培训班,
每期6天,对150多名干警进行封闭式强化培训,提高了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1998年7月,省委组织部和省检察院联合对市院正、副检察长,正、副反贪局长
进行全面考察,对市院领导班子给予充分肯定。8月,市院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
法委、市纪委等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三县两区人民检察院及反贪局的31名正副职进行
考察。考察组分别召开各院全体干警大会、并组织113名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与
19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领导及干警进行个别座谈。通过考察,班子成员中
优秀占32%,称职占65%。市院根据考察情况,对县区院领导班子提出调整意见。市
院和2个县区院还通过竞争上岗的办法,选拔任命31名年富力强、德才兼备的干部担
任中层领导职务,在人员配置上实行优化组合。全市检察机关发现违法违纪线索3件
,涉及干警5人,已查实3件,对4名干警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全体检察干警
起到教育警示作用。对未参加资格考试任命的21名检察人员,符合条件的已按规定组
织参加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及因不符合条件未参加考试的,不予参
加检察官等级评定。撤销设立在工商、税务、烟草、财政等部门的12个检察室;严格
落实中央关于“收支两条线”和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决定
。市院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对全市检察机关暂扣款物进行清理,均按规定处理。全市检
察机关制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制度,定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市院聘请
20多名社会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员作为特邀执法监督员,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
据统计,全市检察机关共发放征求意见函404封,登门走访91次,召开座谈会21次,
广泛地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收到各类意见、建议65条,
均及时予以落实。

(岳方顺 张开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