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东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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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东营分公司

[概况]中国人寿保险东营分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是从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东营
市分公司分设而成。下设东营区支公司、河口区、垦利、广饶、利津营业部、市公司
营业一部、营业二部。辖区处级单位1个,科级单位7个,管理人员73名,营销员近千
名。按照公司提出“改革启动、效益为先、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从严治司”的20字
工作方针,确定了寿险业务收入突破3000万元的工作目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大力
发展业务。开展承诺服务,积极稳妥地实施营销机制。年内,实现保费总收入3620万
元,同比增收1920万元,增幅为113%,完成年度计划的147%。
1997年,公司认真贯彻总公司、省公司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市场观念、竞争
观念和服务意识。加强经营管理,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奋力拓展业务,快
速高效占领市场。提前143天超额完成全年任务。至年底,业务收入实现10026万元,
同期增收6380.3万元,完成上级公司下达年计划的193.5%。
1998年,公司强化经营管理,奋力拓展业务,努力夺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
增长。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5446.9万元,完成省公司下达年计划的186%,完成计划目
标的126%,超省公司下达计划绝对值713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绝对值为5427万
元,增长幅度为54%。

[赔付案例]1996年9月27日,胜利油田十三中学生陈楠在学校宣传动员下,向中保
人寿保险河口区营业部购买一份保额为65000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额3000元,意外伤害
医疗保额2000元,住院医疗保额60000元)的团体学生平安保险定额保险单,共交保险
费30元,受益人为其父陈秀海。11月3日,陈楠因身体不适到胜利油田第四医院查体
,经检查确诊为患“骨肉瘤”。随即在该院住院治疗,期间经化疗、截肢、中药支持
治疗效果不佳,因心衰于1998年1月25日病故。在陈楠住院期间,中保人寿保险河口
区营业部了解到其医疗费用高,家庭负担重,于1997年10月23日提前预付1万元医疗
费。陈楠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共计7万多元,根据学生平安保险定额保险单规定,中保
人寿保险河口营业部共给付其受益人住院医疗保险金60000元,死亡保险金3000元。
1998年5月18日,受益人陈秀海从中保人寿保险河口区营业部领到5.3万元保险赔付金
(此前已预付1万元)。至此,东营市保险史上最大的一起学生保险赔案在保险责任范
围内满额给付完毕。
1998年9月28日,保户周海鹏为其妻刘某在东营分公司投保保额为5万元的鸿寿养
老金保险,年缴保费2600元。1999年1月8日,刘某在外出途中不幸发生车祸,经抢救
无效身亡。公司接到投保人的报案后,对此案给予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该案的调查、
给付工作。根据该险种条款规定,保险人的受益人可得到10万元的赔付。同时,退还
其所缴保费2600元,共计支付102600元。3月10日,东营分公司总经理苟宝松带领业
务人员来到保户家中,将102600元给付金交给保险受益人周海鹏。这是东营市开办寿
险营销业务以来最大一起个人人身保险理赔案。

(徐永贞 郝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