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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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

[概况]1996年,全年共组织税收收入234642万元,超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坚
持依法治税,均衡入库,实行收入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收入完成情况列
为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强化重点税源控管。对年实现“两税”(增值
税、消费税)50万元以上的纳税大户进行控管,增强其预见性。逐步实施纳税人自行
申报制度,企业及个体业户征期申报率分别达95%、85%以上,税款征期入库率有较大
提高。以税收征管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城区征收单位普遍建立
多功能办税服务厅;将全市原有的49个国税农村税务所撤并,新设21个农村征收分局
;对县区局所属37个单位领导实行竞聘上岗。及时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年内,批准抵扣期初库存已征税款4664万元;落实校办、福利、三资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3231万元;办理出口退税341万元,批准减免税1200万元。精神文明建设实现“
满堂红”。全市国税系统获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优胜行业(第一名),被命名为全市
“十佳文明单位”;各县区局均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垦利县国税局被命名为
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县区局”,油田分局和河口区国税局孤岛分局被命名为全省国税
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孤岛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
”;全系统有150人受到各级表彰奖励。
1997年,超额完成全年税收收入任务,共组织工商税收收入314237万元。加快征
管改革步伐,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职能的改变,完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推进税
收征管电子化进程,健全税务代理机构,初步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
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国税
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成立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东营市国税系统管理规范(试
行)》,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考核办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市局和垦利县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其他县区国税局均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
”荣誉称号。
1998年,全市共组织收入360968万元。积极探索加强税收管理的新路子,全面加
强规范化管理,按照税收管理法制化的要求,圆满完成一般纳税人年检、所得税汇算
清缴、异常申报管理、清查漏征漏管户、推行防伪税控等工作。加强对个体私营税收
和涉外税收管理。认真落实省局《关于规范基层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试行办法》,加
强税源监控。年内,先后举办8期微机培训班,全系统有582人取得计算机应用等级证
书。实施中层干部岗位轮换和竞争上岗制度。上半年,交流干部152人,其中处级干
部2人,科级干部38人。市局机关和部分县区局的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进行竞争上岗。
围绕“创一流业绩,树国税形象”目标,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市局、垦利县局、
河口区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其他县区局均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在全市行业作风
整顿检查验收中,全市3县2区国税局均取得第一名。

[税收收入]1996年,全市国税系统共完成工商税收收入234642万元,比计划超收5
7682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32.60%,比上年增收62317万元,增长36.15%。其中,中央
级收入完成178959万元,比上年增收48117万元,增长36.77%,完成年计划的133.20
%;省级收入完成48549万元,比上年增收12213万元,增长33.61%,完成年计划的30
.93%;市级以下收入完成7134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收2010万元,增长39.23%,
完成年计划的129.01%。“两税”收入完成234053万元,比上年增收61987万元,增长
36.03%。
1997年,全市国税系统共完成工商税收收入314237万元,占年计划的102.51%,
比上年增收79595万元,增长33.92%。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238526万元,比上年增
收59567万元,增长33.29%,占年计划的102.3%;省级收入完成65835万元,比上年增
收17286万元,增长35.61%,占年计划的100.17%;市级以下收入完成9876万元,按可
比口径比上年增收2742万元,增长38.43%。“两税”收入完成312009万元,比上年增
收77956万元,增长33.31%。
1998年,全市国税系统共完成工商税收收入360968万元,同比增收46746万元,
增长14.88%。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274351万元,占年计划的112.18%,同比增收35
840万元,增长15.03%;省级收入完成74887万元,占年计划的112.04%,同比增收90
52万元,增长13.75%;市级以下收入完成11730万元,占年计划的105.56%,同比增收
1854万元,增长18.77%。“两税”收入完成358586万元,占年计划的112.02%,同比
增收46577万元,增长14.93%。

[税收征管改革]1996年,全市各级国税部门全面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加强征管基础
建设。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务违法处理及征管
资料管理等方面均建立严密的规章制度,明确划分征管岗位职责范围。城区税收征管
改革全面铺开。各城区征收单位普遍建立多功能办税服务厅,按照征收、管理、检查
的职能进行内部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在税收征管的各个领域加快计算机技术应用步
伐。圆满完成农村征收机构改革,将全市49个国税农村税务所进行撤并,新设置21个
农村征收分局。结合农村征收机构改革,成功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县区局所属
分局共37个单位的领导实行竞聘上岗,从报考的108名干部中,选拔聘任33名副科级
分局长和49名股级分局领导。
1997年,加快征管改革步伐,“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
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新模式已初步形成并顺利运作。实现专业化分工
和职能的转变。改变专管员管事的传统征管模式,变“专管户”为“专管事”。完善
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在大力推行自行上门申报的同时,积极稳妥地进行电子申报、
邮寄申报等方式的试点。25个征收分局全部建立集税收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办
税服务厅。实行“税银一体化”(税务部门与银行联合办公,方便纳税人)服务和税法
公告制度。计算机开发和应用水平提高,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框架已基本建立,全
市国税系统配备微机230台,建成征收局域网12个,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都有较大提
高。
1998年,落实省局《关于规范基层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试行办法》。各基层单位
按要求设置工作岗位,将征管各系列职责逐一分解落实;搞好业务衔接,加强税源监
控,初步形成划片管理的格局,申报率、征期入库率和违章处罚率都有显著提高,对
改制企业和偏远农村个体业户的管理进一步加强。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到年底,全
市国税系统已配备各类计算机291台,建立计算机征收局域网18个,占征收单位总数
的80%。市局机关计算机已形成网络,计算机处理的资料可以直接在网上传递,科室
之间实行网上信息交流,开设了电子信箱,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为全市广域网的建设
和应用奠定了基础。广饶县局进行纳税申报环节新尝试,采用邮寄、报送报表和OCR
扫描技术相结合,较好地解决了企业纳税信息的采集和审核工作。

[增值税管理]1996年,全市国税系统全面推行以“一表三附表”(增值税申报表,
发标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抵扣明细表)为主要内容的增值
税纳税申报制度,强化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正式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
,全市共有9户企业纳入防伪税控。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根据省局要求,对
一般纳税人按其生产经营水平、财务核算能力、专用发票保管情况等划分为3类,实
行分类管理。同时,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工作,对一般纳税人领购、保管增值税专用
发票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1997年,进一步完善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积极稳妥地进行电子申报、邮寄
申报等试点工作,方便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进一步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共
有32户企业纳入防伪税控;对胜利油田采取按旬预缴、逐月清算的增值税缴纳办法,
保证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检查,确保专用发票的安全保管;
按标准严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做好年检工作。开展税款预储试点工作。全
市7个分局成功地进行试点工作,试点企业580户,共计预储税款12亿元。
1998年,扩大税款预储范围,规范税款预储管理。有13个征收分局试行税款预储
管理,占全部征收分局的54.17%。实行税款预储的一般纳税人1490户,占全市一般纳
税人的76.41%。将全市262户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商业一般纳税人划转为小规模
纳税人,划转比例为26%。对全市加油站的加油机进行铅封,铅封后加油站税收比铅
封前增长2倍多,税负率提高1个百分点。对全市1084户一般纳税人进行全面检查,共
查出有问题企业256户,查补税款909万元,罚款107.5万元,对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
准的335户企业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加强异常申报管理。零负申报率由上半年47%至
60%下降到41%左右,异常申报率下降近5个百分点。举办防伪税控学习班13期,对29
9家企业的467人进行培训。至年底,已有331户企业实行防伪税控,占全部一般纳税
人的18%。认真贯彻落实降低运费抵扣率和调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管理办法,保
证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税务稽查]1996年,各征收分局办税服务厅均按照征收、管理、稽查的职能进行内
部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充实稽查力量,改进稽查办法,改善稽查手段,加大稽查力
度,严厉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全年共检查纳税业户574户,
查补税款8647万元。
1997年,全市专业稽查人员的比例基本达到征收人员的20%,征收单位内部稽查
人员占到本单位人员40%左右。根据稽查规程,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4个环
节开展稽查工作,实施分类稽查制度,建立强有力的稽查体系。年内,配合市公安局
完成浙江“金华”税案的发票协查工作。协查发票39份,涉及企业25户,查补税款罚
款53.8万元。通过稽查,全市共检查纳税户7182户,查补税款、罚款6038万元。
1998年,认真按照省局提出的“向管理要收入、以稽查增收入、以清欠补缺口”
的收入工作思路,加强对稽查工作领导。严格规范稽查内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计算
机选案稽查和管理软件应用进程,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处罚面达100%。
4月,按省局部署,开展电力行业纳税检查,查补税款、罚款76万元。年内,配合市
公安局完成河北“南宫税案”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协查发票71份,查补税款、
罚款78.2万元。全年共检查纳税户5090户,查补税款及罚款8287.9万元。

[税收宣传]1996年,全市各级国税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征管改革、队
伍建设等国税工作和国税部门的地位、职能、作用。全年共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电
台、电视台发表各类稿件600余篇,其中省级80篇,中央级16篇。在全国“税收宣传
月”活动中,围绕“税收征管与市场经济”这一主题,开辟“国税工作”专栏,开展
税法咨询宣传日、“国税杯”税法知识有奖竞赛、“税收征管能手”竞赛、税容风纪
建设月等活动,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1997年,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建立健全税收通讯报道网络,把税收
宣传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全年被市级以上新闻部门采用税收宣传稿件800余篇,其
中中央级66篇,省级162篇。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中,围绕“税收与文明”这一主
题,开展“万人签名”、“送税法下乡”等活动,举办税企共建双文明座谈会,开办
大厅宣传站,同地税局联合在全市广大纳税业户中开展“争做模范纳税人”活动。
1998年,“税收宣传月”活动围绕“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重点开展
“黄河三角洲共奏税宣曲”集中宣传日、表彰“全市百名模范纳税人”、“税法进企
业”、税法小小宣传员、“计算机操作能手”大奖赛等活动。全市国税系统年内被市
级以上新闻部门采用稿件1003篇。其中,中央级263篇,省级432篇。进一步增强公民
的纳税意识,为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孙怀华 杜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