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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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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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管理概况】 ①计划编制情况。2019年年初,《东营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市政府以东政发﹝2019﹞4号文件印发执行。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增长,进出口总额、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保持适度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②计划完成情况。受长期结构性矛盾和短期不利因素叠加影响,2019年东营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部分指标增速放缓。地区生产总值。市委、市政府针对经济下行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经济承压趋稳、逐步回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16.19亿元,增长4.2%,较上半年回升2.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受产业层次偏低、市场竞争加剧、贸易壁垒增多等多重因素影响,工业运行面临较大压力,全年增长4.4%,在各市普遍下行形势下,总体保持较好增长势头,居全省第5位。固定资产投资。受宏观经济下行、企业盈利空间收窄等因素影响,企业投资意愿和投资能力下降,加之项目纳统要求发生变化,上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下滑明显,最高降幅49.2%。下半年,市委、市政府成立投资运行指挥部,坚持月初、月末2次集中会商,统筹项目纳统、指标核实两个关键,全力推动稳投资,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至32.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减税降费拉低收入37亿元的情况下,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1亿元,增长0.2%,剔除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实际增长15.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面对石油及制品、汽车等大宗商品销售下滑问题,落实国家、省拓展消费市场各项政策措施,出台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和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2%。进出口总额。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开展“外贸政策送万企”“百企大走访”活动,组织外贸企业参加美国OTC石油天然气展等103个境内外知名展会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629.2亿元,总量居全省第4位,其中进口额居全省第2位。完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12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13元,分别增长6.7%、8.7%;吸收外商直接投资2.4亿美元,增长151.6%;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均完成或基本完成年度计划。城镇登记失业率2.6%,居民消费价格增长2.9%,均控制在计划范围内。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均完成省定任务。

(市发改委 溪建文)
【经济运行监测】 探索服务经济决策新路子,完善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和会商制度,每月监测经济指标运行情况,会商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制定推动“六稳”工作落地见效“35条”和抓紧抓实后四个月经济运行“32条”,台账式推进任务落实。组建7支指导服务队,由市政府班子成员牵头,下沉开展精准指导服务,从市级层面研究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市发改委 溪建文)

【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 依据《关于健全东营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保障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落实。组织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深入评估,梳理调度25项主要指标和10方面130大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研究提出推进规划实施的措施建议。启动“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开展31个重点课题研究,形成“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初步思路;梳理申请国家和省支持重大事项、项目99个,争取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市发改委 李宁)

【价格管理】 ①按照国家、省关于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有关要求,开展中心城区核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等工作,经成本监审测算、价格听证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工作程序,7月底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完成天然气价格改革。核定东营市中心城区居民和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为0.71元/立方米。调整中心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具体为: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88立方米以内(含),每立方米2.16元(含税);第二阶梯年用气量288~480立方米(含),每立方米2.59元(含税);第三阶梯年用气量48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24元(含税)。理顺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最高限价管理调整为基准销售价格管理,核定非居民用气具体销售价格由基准销售价格2.86元/立方米上浮至3.10元/立方米。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出台《东营市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②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控监管。落实省、市关于生猪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安排,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督导调度保供稳价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好冻猪肉储备调控政策,摸清东营市生猪生产及储备现状,向省发改委报送有关情况。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市场调控监管稳定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通知》,确保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成立东营市清理规范工作专班,通过召开提醒告诫会、政策宣传、实地走访、重点检查等方式,对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优惠电价政策落实。清理规范工作走访重点转供电单位100家、其他转供电单位90余家。④减税降费。梳理公布东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等5个收费目录清单,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化管理,强化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清理规范涉及东营市公安、国土等5个部门的6个收费项目,放开普通道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费、律师服务费等9个项目的收费标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和市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港口经营企业做好收费公示,对收费公示栏不健全、工作不规范的企业进行提醒告诫。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和中介机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强化收费监管。⑤权限内价格和收费标准核定。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培养费用成本表,调查测算胜利一中、英华园学校、金盾司法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成本,制定相关学费标准。与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对接,制定公办中小学校服最高招标价格。通过开展前期座谈、价格调查等工作,制定东营胜利机场停车场收费政策。延期执行东营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和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⑥推进环保电价政策落实。按照《关于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自主验收后加快落实环保电价政策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市11家未执行环保电价的并网燃煤发电企业申报环保电价,其中,4家并网燃煤发电企业的7个机组获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并获环保电价补贴。对东营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17年7—12月和2018年的垃圾处理量及补贴电量进行清算,落实好环保电价政策。⑦成本调查监审。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国有景区收支监管的部署,对涉及东营市的黄河入海口景区、黄河三角洲动物园、孙子文化园等国有景区开展成本调查,完成相关数据的成本测算、汇总上报,为降低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提供数据支撑。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分析农产品调查数据变动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农户合理种植,及时出售存粮。完成种植意向、存售粮、购买农资、成本预测等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⑧落实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政策。根据相关价格指数变动情况,联合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退役军人等部门,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做好补贴标准测算、低收入人群人员统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工作。至年底,东营市启动价格联动机制8次,补贴发放月份为4—11月,发放范围包括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10元到128.4元不等,全市共补贴347749人次,补贴金额764.96万元。(市发改委 刘素珍)


【价格认定】 ①开展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治安案件价格认定工作。2019年,市价格认证中心办理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治安价格认定业务94件,认定金额2475.33万元。其中,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75件,出具价格认定复核决定书10件,出具价格认定意见书9件。全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办理涉纪检监察、涉刑事治安案件价格认定657件,认定金额4196.52万元。②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年内,全市办理涉税业务29件,认定金额2418.35万元。③开展价格争议调处。年内,全市办理价格争议调处3件,涉及金额21.62万元。④开展价格认定服务。8月,参与“利奇马”台风(暴风)灾后损失评定工作,召集9家价格评估公司商议具体评估事宜,审核修订评估公司出具的损失评估报告(草稿)。⑤加强基础建设。建立东营市价格认定专家库,选聘价格认定专家,选定市发改委价格认定业务协助单位。年底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发建立价格认定网上申办平台。(市发改委 王鹏)

【价格监测】 ①价格监测信息上报。2019年,市价格监测中心做好280余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上报,做好每周、月、季度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形势分析。年内,直接上报价格监测报表590余份,价格监测分析110余篇,审核各县区监测机构及市直“晒价格”监测直报点报表600余份,及时上报率100%。②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测。在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做好节假日在岗值班和市场巡查工作,及时报送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运行情况。③应急价格监测。根据《山东省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启动生猪应急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13日起,启动生猪应急价格监测,每周三、五按时上报生猪、仔猪应急价格监测信息,每周五上报生猪市场价格动态;8月上旬“利奇马”台风过后,启动重要商品应急价格监测,8月13日起,每工作日按时上报粮油肉蛋菜等20个品种重要农副产品应急价格监测信息。④组织开展专项调研。6月,按照山东省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开展小麦市场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全市小麦生产、成本以及收购情况开展专项调查,了解小麦最低收购价再次下调后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11月,按照山东省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秋粮生产和市场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开展秋粮生产和市场情况调查,了解玉米及相关产品市场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12月,按照山东省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开展粮油、肉蛋价格预期调查的通知》《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情况调查的通知》有关规定,开展粮油、肉蛋价格及房地产市场情况的相关调查工作,了解市场运行情况,为国家和省准确研判各类产品价格与市场后期走势提供依据。⑤优化“晒价格”监测品种,完善价格监测人员管理制度。在市发改委网站政务公开栏价格监测板块,将每周一次发布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及超市农副产品“晒价格”监测品种信息由17种增至35种,将“晒价格”监测信息发布时间由原来只工作日周三发布扩展至法定节假日。加强对监测人员管理,与直属监测点监测人员签订价格监测工作协议。⑥完成《山东省重要能源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实施准备工作。根据省价格监测中心通知要求,10月底前在全市新增成品油零售价格监测定点单位3家、CNG零售价格监测定点单位4家、天然气终端价格监测定点单位2家,完成在省价格监测中心的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备案工作。⑦信息宣传。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每周三定期发布农副产品“晒价格”监测信息,全年发布48期。在中国经济导报网、《山东价格信息》等省级以上媒体发稿40余篇,在前三个季度全省价格监测工作质量考核情况通报中,东营市位于16个地级市价格监测机构信息发布量前列。(市发改委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