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9年,全市法院收案52277件,结案54023件(含旧存),法官人均结案231件,同比分别增长15.09%、21.40%和12.68%;市中院收案5603件,结案5785件(含旧存),法官人均结案116件,同比分别增长17.07%、22.72%和26.09%;办案数量连续5年创新高,一审服判息诉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办案周期等审判质效核心指标居全省法院前列。东营中院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担当作为好团队”称号;多名干警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最美法官”等称号。
【刑事审判】 全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16件、3316人,其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毒品等严重刑事犯罪241案380人,同比下降17.18%、8.43%;醉酒驾驶、交通肇事等轻罪案件1617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66.9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审审结“黑社会”组织犯罪3案、55人,恶势力犯罪19案、145人,对47名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二审审结6案、62人,对李某某、武某某等“黑社会”组织首要分子依法予以严惩。把“扫黑除恶”与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相结合,对125人判处财产刑,其中,判决没收个人财产6人,判处罚金575.8万元;移交“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55条,对2名涉案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18案、29人,依法审理王某某、霰某某、燕某某、王某某等一批社会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判决没收追缴财产4400余万元。依法维护油区治安秩序和生产秩序,惩办“涉油”犯罪19案、62人。依法惩治涉金融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以及“套路贷”等犯罪42案、86人。依法对符合特赦条件的80名服刑罪犯宣告特赦。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权益保障,向教育部门发出遏制“非法校园贷”司法建议。
【民事审判】 全市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1303件,平均审理周期49天,办案效率居全省法院第1。总结家事审判改革经验,完善调解前置、心理辅导、人身保护令等机制,化解婚姻家庭案件2845件。出台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阐释31条,健全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化解劳动争议案件1826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与公安交警、司法行政、保险监管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全面运行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提供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等服务,实现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处理,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1980件。依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理建设工程、商品房买卖、物业纠纷等案件2723件。做好涉农案件审理工作,审结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农产品买卖案件507件。以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124件。
【商事审判】 全年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6140件,标的额449.21亿元。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3067件。运用司法手段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审结财产权属、股权转让、公司合并等案件1108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理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362件。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人格权和财产权,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180条》,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防控风险,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②依法服务金融改革发展。发挥金融审判职能,审结金融借款案件2601件,标的额336.3亿元。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支持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4388件,依法规制高利贷行为,有效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围绕破解企业“债务链”“担保圈”问题,面向辖区企业、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开展专题司法调研,为化解金融风险提出法律解决方案,被确立为全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点课题。③依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发挥破产审判“医治病企”职能作用,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僵尸”企业出清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受理大海、胜通、东辰及关联企业系列重整案件等各类破产案件115件,审结65件。建立风险企业甄别和分类处置机制,创新运用“资产+职工”整体出售的“出售式清算”模式,先后引进博世马勒(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物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参与重整投资和产业整合。12月,市中院“大海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重整案”入选2019年度山东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行政审判】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连续13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52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5.25%,实体判决中行政机关败诉72件,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同比下降17.82%。加大涉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行政纠纷案件协调和解力度,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创新融合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平台,实现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市县区全覆盖。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市委党校县处级班学员、行政执法人员700余人次旁听案件审理。
【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执行收案18970件,执结19190件(含旧存),执行到位金额275.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87%、24.60%、10.28%。加大执行和解力度,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双赢,和解案件778件,占金融借款案件的15.19%,执结标的额59.18亿元。对1827件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执行,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2亿元,执行到位率60.37%。提升有财产案件执行结案率,做到有财产应处置尽处置,拍卖物品1664件,成交金额4.26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98.89%。突出强制执行,组织集中执行活动124次,对62名被执行人财产实施搜查,拘留拘传288人,强制腾迁房屋土地53宗,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执行犯罪8案、8人,1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被判处刑罚。对不如实申报财产、逃避执行行为实施失信联动惩戒,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16490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114人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苏浙沪鲁闽四省一市执行协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落实普法责任制,定期举办青少年法制教育、模拟法庭、“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配合司法行政部门选任人民陪审员460人,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6.61%。发挥法院门户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召开新闻发布会27场次,开展“法律六进”活动40余场次。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2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依法为经济困难的涉诉企业或群众缓减免诉讼费85案、614.88万元。深化“分调裁”改革,规范诉调对接流程,加强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全市法院诉前分流案件15218件,委托调解11458件,法院速裁17850件。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邀请调解组织入驻法院,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13类案件实行调解前置。加强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完善涉诉信访导入和终结机制,提前完成攻坚化解目标任务。
【信息化与司法公开】 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形成诉讼服务大厅、电子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诉讼服务新格局,方便当事人“一次办好”。7月起,除刑事公诉案件外,所有案件均实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建成互联网阅卷平台。推进司法公开,上网公布裁判文书57398份,累计直播庭审5422场,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11万条。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调卷、阅卷等核心业务实现网上办理,上诉卷宗移送时间由30天缩短为零用时。建设全市法院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集中管理、信息互通。
【司法改革】 ①落实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深化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推进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司法行政、司法警察单独序列改革,实现员额法官遴选常态化和管理动态化,补充员额法官4名,完成法官等级晋升59人。基层法院按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机构数量精简53%。打造“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新型审判团队,全市法院组建合议制审判团队40个、独任制审判团队157个,形成以员额法官为核心,团队成员分工配合、密切协作的新型团队办案模式。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工作简报》转发东营经验做法。②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要求,制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清单。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和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办理群体性、疑难复杂、类案冲突4类案件,院庭长办案31384件,占全部案件的58.09%。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专题研讨、类案指导,帮助法官提高法律适用能力。中院审理不服基层法院一审裁判的上诉案件2661件,对384件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对不服生效判决的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检察机关抗诉等案件,依法启动再审程序,结案26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队伍建设】 ①强化党建引领。采取“五结合四联动”方式创新党组理论学习,召开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交流会,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5篇,完成检视问题整改事项25项,党员干警累计为民服务办实事267件次。举办全市法院干警先进事迹报告会。5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1名法官入选全省法学法律研究领军人物。②从严正风肃纪。加强法院内部管理,对7个方面、22类问题建立台账,明确39项整改措施,把严的标准、严的要求、严的措施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对2个基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驻法纪声”微信推送制度,开展典型案例集中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整顿,筑牢廉洁司法思想防线。③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业务指导、案件督办等制度,指导基层法院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在人员招录、业务培训、职业保障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全市基层法院结案48238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90%,基层法院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作用更加突出。
【典型案例】 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等57家公司合并重整案。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海集团)始建于1988年,共有关联企业118家。其中,大海集团和山东金茂纺织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11月26日、11月30日、12月12日裁定受理大海集团等28家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2019年1月23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大海集团等28家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债委会设立及议事规则》等。2019年2月2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充分征求山东恒远融资租赁公司等29家公司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大海集团等28家公司管理人申请,裁定山东恒远融资租赁公司等29家公司进入重整程序。2019年7月24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大海集团等57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19年11月25日,大海集团等57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山东大海集团等57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草案)》。2019年12月4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仅用一年时间使大海集团等57家公司重获新生,并斩断“担保圈”。
李某某等15人涉黑案。自1998年以来,李某某纠集李某、姬某某等社会闲杂人员,以盗窃东营莱建原油为业。后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逐渐形成人数众多、人员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在莱建附近盗窃原油,为他人摆平事端,在红光码头收取保护费,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机场周边通过强揽工程、敲诈勒索、强拿硬要等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保险诈骗罪等31起违法犯罪事实。该组织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垦利区永安镇等沿海周边地区形成重大影响,特别是对东营机场周边地区的土方、砂石料、工程机械等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31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李某某,以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八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等12人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5月14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