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1月26—29日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代市长赵志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所作的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所作的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所作的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关于东营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东营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全部作出批准的决议。补选赵志远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市长,边志伟、刘仁豪、李在忠、李梦来、张兰海为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议举行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019年,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 1月2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李永元主持会议。副市长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审议通过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日程(草案);审议通过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各类建议名单和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补选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 2月27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李金昆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早军,副市长刘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举行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 4月1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金昆、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陈安忠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早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思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13次、14次会议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气土污染整治),审议票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上办理情况的报告均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审议表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 6月2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李永元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早军,副市长李俊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东营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作出批准的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对《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对《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检查《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 8月2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李金昆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早军,副市长韩利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东营市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审议东营市2018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并作出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东营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实施“旅游富民”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实施“旅游富民”三年行动计划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草案)》;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任命王晓军为东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副市长王晓军作表态发言。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 10月23—24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杨梦斌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早军,副市长李俊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思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表决稿)》;表决通过《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201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健康东营”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对《“健康东营”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双招双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双招双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确定市树、市花、市鸟有关情况的说明,表决《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市树市花市鸟的决定(草案)》,确定国槐为市树,荷花为市花,东方白鹳为市鸟;对市公安局、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进行工作评议,评议等次均为满意;审议票决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第18次会议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四减四增”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表决人事任免事项,进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12月2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李金昆、杨梦斌、陈安忠、李永元,秘书长杜延明出席会议。陈安忠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早军,副市长冯艺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伟忠列席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县级干部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东营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东营市城市供水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东营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批准决议;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东营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全市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对《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金融动能转换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全市金融动能转换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东营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东营市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初步审查意见;听取审议审计重点整改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均被评定为“满意”等次;听取审议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票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被评定为“满意”等次;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任命丁西超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丁西超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赵玲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