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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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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党政机构改革】 ①做好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根据上级改革总体部署,推进财政局“三定”规定制定等改革收尾工作,做好市县党政机构改革迎检评估。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调研评估,对收集的103个问题和48条建议逐一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②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梳理制定《东营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目录》,明确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7个领域的53项“属地管理”事项。各县区研究制定“属地管理”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逐项明确工作流程、细化责任分工。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完善交办事项准入、部门考核评价、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等配套制度,确保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落实落地。③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两剥离、两整合”的改革要求,调整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构建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年内,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垦利经济开发区试点改革方案报省备案,并有序推进。④协同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调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组及其内设机构等事项,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配合做好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配合完成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省黄三角农高区“两剥离”等工作。

【事业单位改革与监管】 ①做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分层级做好市直、县区事业单位梳理摸底、测算分析等工作,对涉改事业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初步提出市直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测算方案。②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在摸清涉改部门单位经济效益、资产情况和意见诉求等情况基础上,对相关事业单位的改革路径进行分析研判,确保经营类单位改革稳妥推进。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规范安全生产、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等5个领域的执法机构名称和业务范围,保留14支市级执法队伍,实现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明确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交由区级承担,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划转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④推进市县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优先将简政放权、控编减编等调剂出的编制分配给乡镇(街道),向乡镇(街道)下放561名事业编制,充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⑤强化事业单位监管。随机选取20个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年度报告公开随机抽查,规范事业单位从业行为。完成2018年度429个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完善2019年度差异化考核实施办法,对311个事业单位的主体业务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审定,提升事业单位履职效能。

【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 ①简政放权工作。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通过取消、承接、下放、更名等方式,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43项。推进市属开发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将26项行政许可事项直接下放市属开发区实施,将92项行政许可事项以使用“2号公章”的形式委托市属开发区实施,充分赋予开发区独立自主的项目审批管理权。②编制部门和开发区权责清单。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全市10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优化调整,指导督促市直43个部门单位全部完成权责清单规范。印发《关于做好改革试点开发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督促改革试点开发区及时通过权责清单管理系统认领权责事项。③探索开展部门履职评估。选取职责整合力度较大的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4个部门,在职责融合、职能运行和权责清单实施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

【机构编制管理】 ①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提出东营市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对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和上级配套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文件,做好“立改废”工作。②用编进人计划安排和编制使用审核。安排下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追加用编进人计划349名,对下半年招考、调入及遴选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安置建议计划,确保补充人员符合编制使用管理规定。编制完成2020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建议计划。③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规定,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数据。通过财政统发工资网上联审,实现人员编制动态监管。完善领导职数管理和问题整改“两本”台账,建立问题分类目录,制定专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加强督促落实。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专项调研,提出编外用人规范管理的措施和建议。④机构编制管理基础工作。有序推进“智慧编办”建设。做好新版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和培训等工作。开展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做好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其中,东营区“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建设作为省创新基层管理体制典型经验在《新闻联播》报道。

【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协调配合】 为发挥机构编制在组织人事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东营市健全完善组织、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前移审核关口,形成监管合力。①核准前置,严把入口。按照“编制在先”原则,明确调入人员、部门内部人员调整、科级干部调整三种情形,在正式办理调配手续前须到机构编制部门履行编制和职数使用审核手续,建立组织、机构编制、人社部门协调配合的“四先四后”工作机制,从源头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职级)配备干部和“吃空饷”等问题发生。②流程集成,闭环管理。以用编进人计划安排、编制使用管理、出入编手续办理为主线,将原来分散在三个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与人员调配审批程序,进行集成串联,形成管理闭环,解决以往“重职数使用、轻编制管理”的问题。③信息共享,无缝衔接。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健全数据对接机制,实现组织、机构编制、人社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同步更新,初步建立协同高效、无缝衔接的工作机制。

【构建城乡运行综合管理体系】 ①信息融合。顺应向信息化要编制的趋势,集成政务服务热线、120急救、市容环境、防汛、供排水、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交通、环保、气象、市场监管等与城市管理和安全运行相关的管理资源,共享共用数据信息,克服传统管理中信息获取渠道少、情报信息碎片化、反应速度慢等缺陷,实时掌握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响应。②协同联动。政务服务热线、120急救中心入驻综合管理平台并实行一体化管理,派驻城管、消防、公安、油地校融合办等12个部门业务骨干实行集中办公,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商、协同评估工作机制,聚合管理和指挥职能,保障城乡运行综合管理平台高效运行。③“平战结合”。开发常态、应急、专项三类智能管理场景,平时承担对城乡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监测、指导,遇有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时承担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报送、汇总分析、预警发布和应急值守等工作,及时跟进应急指挥和救援处置。通过“平战结合”的运行模式,增强城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疑难问题的风险防范能力。

【搭建“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响应平台】 ①加强基础保障。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及工作体系,在全市划分基础网格4010个、专属网格2088个,配备6100余名专职网格员,40个乡镇(街道)均明确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联络员负责调度“属地管理”工作。研究确定市级层面落实网格员工资补助2000万元,信息系统建设经费630余万元。印发《全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事项责任清单(二)》,明确对53项“属地管理”事项开展固定化、常态化巡查。②理顺办理流程。建立“网格员发现问题——乡镇(街道)呼叫——平台受理——部门响应——结果反馈”的运行体系。乡镇(街道)派专人负责对“乡呼”工作的准确性、必要性进行甄别筛选、审核确认,确保“呼的准”。县(区)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负责对“属地管理”清单事项进行受理派发、督查跟办,确保“转的快”。部门单位收到呼叫后,与乡镇(街道)联络员沟通,了解问题实情,及时派出专业队伍解决呼叫事件,确保“应的好”。③完善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交办事项准入、清单动态管理、部门考核评价、依单监管问责等6项配套制度,探索建立沟通联动融合、快速响应处理、专项整治配合3项机制,确保“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形成集事项受理、派发、反馈、督导、沟通融合为一体的长效运行模式。(市委编办 周煜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