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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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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3月28日,三定方案印发。2019年,建成市、县、乡、村服务中心(站)1929个;接收符合政府安置军转干部40名、退役士兵144名;建成由创业导师和创业项目组成的创业“两库”;为5612名断保、欠保的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接续;发放建国70周年纪念章412枚。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经验做法作为典型案例被推荐到省委改革办,并受到退役军人部推广。市退役军人局获全省关心国防建设十佳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获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


【权益维护】 市、县(区)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编印《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协助退役军人解决诉讼、仲裁等案件10余件。开展全市“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选树活动,网络访问量2750万人次,投票70万票,全市选树“最美退役军人”20人、“最美拥军人物”10人。印发《东营市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工作机制(试行)》,形成村(居)申报、乡镇(街道)复审、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比对复核、县区退役军人局审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备案的工作流程。全年为7名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发放救助金4.9万元,为29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万余元。

【移交安置】 完成2019年度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军转干部均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随军随调家属按随调前工作性质全部进行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做好2019年度退役军人专项公益岗位相关工作,及时发放公益岗专项补贴。

【就业服务】 做好“保障性、稳定性、高质量”三个层次就业,举办“送岗位进军营”专场招聘会和“就业直通车”专场招聘会等招聘会11次,组织778人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650人,累计完成就业推荐4000余人次;与工商银行东营分行等12家银行签署拥军优抚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建立由173名创业导师和115个创业项目组成的创业“两库”,749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全部下拨县区。12月27日,《山东政务专报》整版刊发《东营市打造“三大体系”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军休安置】 2019年,《山东省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东营为军休干部医养结合试点。至年底,全市有军休干部89人,遗属26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4人。全年接收安置军休干部7人,超额完成上级5人的接收安置任务。落实军休干部即退即交工作机制,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

【优待抚恤】 严格执行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年累计发放抚恤定补资金9000余万元;义务兵家庭年优待金达到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10%,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累计发放3974万元。全面完成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科学设置集中采集点86处,印发操作手册500本,宣传海报1万余份。4月底,完成信息采集第二阶段任务,进入常态化采集阶段。

【英烈褒扬】 在清明节、国家公祭日开展“2019清明祭英烈”、烈士公祭仪式等9场次纪念活动,全市各界万余名代表参加。举办“‘章’凝戎马绩,‘代’传报国情——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颁发仪式”,为全市412名在新中国成立前参军的老战士老同志及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干部、新中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退役军人颁发纪念章。在《东营日报》开设“东营英烈”专栏,集中宣传一批全市革命先烈典型事迹。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为广饶烈士陵园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拨付黄河口烈士陵园和利津烈士陵园市级专项补助资金90万元。

【服务保障】 按照全覆盖“五有”(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全市建成市、县(区)、乡(镇)、村服务中心(站)1929个,出台服务规范12项,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2645名,初步建成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乡(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办公地址、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全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举办由各县区、乡镇(街道)及重点村(社区)140余名服务保障体系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暨双拥工作培训班,深化对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形势和任务的认知理解。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获评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先进集体。

【双拥共建】 建立油地军双拥工作机制,促进油地军融合发展。重大节日按每个家庭优待金5000元标准,对全市荣立二等功现役军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全年走访慰问5户,发放慰问金2.5万元。举办2019年东营市迎“八一”双拥篮球暨乒乓球友谊赛,组织市艺术协会到东营军分区开展书画进军营活动。解决驻军官兵“三后”(后路、后院、后代)问题,建立健全支前保障协调联动机制,为部队调整部署、演习演练、逐行机动等提供全方位保障。2019年,被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评选为“山东省关心国防建设十佳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刘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