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8年底,市审计局有干部职工95人,其中在职72人。设10个行政科室、1个开发区分局和1个事业单位。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审计单位247个,其中,审计237个,专项审计调查1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732073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783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94235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993个;损益(收支)不实70023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7872万元。审计处理处罚128308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金额36612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9801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7163万元,应缴纳其他资金428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34304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415644万元,其中,增收节支43290万元;缴纳其他资金426万元,调账处理金额32544万元。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金额14113万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金额21045万元;核减投资额19062万元。形成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373篇。审计提出建议468条,被采纳审计建议378条。移送处理事项23件。其中,市审计局完成审计单位83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21316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595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05358万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500个;损益(收支)不实3651万元;审计期间整改金额2885万元。审计处理处罚61916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金额22509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6863万元,应缴纳其他资金426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118万元。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349626万元,其中,增收节支9191万元,调账处理金额626万元;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金额13700万元;核减投资额8693万元。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128篇。审计提出建议176条,移送处理落实事项18件。
【政策跟踪审计】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制定《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重点监督政策制定、项目确定、资金筹集、到位、推进等情况,主要防假、防慢、防乱,促进政令畅通。对“放管服”改革实施审计,重点关注人社、编办等部门,调查企业90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跟踪审计,查出资金安排使用不规范金额2532万元;对因受台风“温比亚”影响各级财政投入的抗灾救灾资金物资、恢复建设、惠民补贴政策落实等情况展开跟踪审计,促进灾后重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预算执行审计】 2018年,预算执行审计围绕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把促进提升绩效放在突出位置,深化财政审计、税收征管、重大公共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等审计,促进预算安排适应新旧动能转换需要和新发展理念要求,保障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全年对78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调查,其中审计74个,专项审计调查4个,延伸审计单位185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106186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953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86651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8286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28567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1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5件。
【经济责任审计】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紧扣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推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模式进入常态化;制定《东营市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试行)》,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作用,首次向东营市委办公室、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3个部门、单位新任职领导干部发送经济责任告知书;出台《东营市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督查实施办法(试行)》,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全年审计各级领导干部129人,其中,任中审计23个,离任审计106个,审计单位125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52167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857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33593万元。提交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249篇,审计提出建议250条,被采纳的审计建议95条。
【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以及重大风险防范审计】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围绕三大攻坚任务,服务领导科学决策。聚焦精准脱贫,对全市2016—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2017—2018年6月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促进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和资金到位。聚焦污染防治,首次实施大王镇、六户镇、利津经济开发区3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促进绿色发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聚焦重大风险防范化解,通过“上审下”“交叉审”相结合方式,先后3次对市本级和5个县区开展地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核查,摸清各类债务底数、规模和结构,促进政府债务规范化管理。
【专项资金审计】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开展专项资金审计8个,其中审计3个,专项审计调查5个,延伸审计单位19个,审计专项资金总额12063万元,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24987万元,审计提出建议15条,被采纳7条。
【行政事业审计】 2018年,对113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延伸审计单位37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2288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785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4436万元。应上交财政9927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35720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3377万元。审计提出建议205条,被采纳205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事项4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5件。
【企业审计】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完成企业类单位审计项目4个,其中审计3个,专项审计调查1个,延伸审计单位1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04万元,其中财务收支核算不实97万元。
【政府投资审计】 2018年,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对合同签订、工程款拨付、隐蔽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查,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建设单位规范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建立审计部门与项目主管部门联席工作会议机制、审计与监理联合工作机制,将审计重点落在监督建设单位,实现投资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全年实施跟踪审计项目120个,覆盖资金113.19亿元;完成结算审计项目75个,审减工程造价3.96亿元。
【大数据审计】 2018年,市审计局成为省审计厅审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首批试用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平台试用,有15个审计项目在平台中运行,向省审计厅提交试用报告5次,提出改进建议50余条。根据业务需求,开发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和成果管理模块,实现审计项目和成果信息化管理和实施展示。探索利用大数据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与财政局和市直预算单位核算系统全面联网,开发市直预算单位账务系统专用的数据采集转接工具和标准表。结合“两个人才库”建设,从市审计局选择10名、每个县区选择2名审计业务骨干组建20人的东营市智慧审计团队,初步建立辐射全市审计机关的“1+5”数据分析格局,建成东营市智慧审计中心。出台《东营市审计局数据中心电子数据采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审计局GIS技术应用方案》等12项制度,对中长期地理信息技术应用和推广作出部署。
【内部审计指导】 2018年,全市审计机关将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作为每个项目必审内容,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内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审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落实及内部审计成果利用等情况,推动被审计单位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内部审计风险,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至2018年底,全市明确按照法律法规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或未设立独立审计机构但明确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的部门(单位)、企业有46个,其中,24家部门(单位)、企业设有内审专职机构或者监事部。配备内审人员177人,其中,专职人员79人,兼职人员98人。完成审计项目1020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448225.2万元。促进增收3741万元,节约开支552万元,杜绝浪费6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提出建议意见1226条,被采纳1101条,报告披露问题已整改1871个,促进单位建立制度73件。

